第1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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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无羡勃然色变,拔腿就跑。

说来惭愧,夷陵老祖枉称所向披靡,却其实见狗即怂。这也是无可奈何,他少时没被江枫眠捡回家时,打小在外边野,常在恶犬嘴底夺食,几番撕咬追赶,从此便对大小犬类都怕得要死了,江澄没少嘲笑过他。这事说出去不光丢人,更没几个人会信,故流传度不高。魏无羡正几乎魂飞魄散,眼中忽见一道的白影,忙撕心裂肺地叫:“蓝湛救我!”

金凌追到此处,一见蓝忘机,大惊失色:“这疯子怎么又跟他在一起?!”

蓝忘机为人严肃,不苟言笑,仙门之中连不少平辈见了他都心里犯怵,遑论这些小辈。其恐吓力比当年的蓝启仁有过之而无不及。那犬受过严训,并非凡品,甚通灵性,也仿佛知道这个人面前不能撒野,嗷呜嗷呜叫了几嗓子,夹着尾巴,反躲到了金凌身后。

这条黑鬃灵犬是金光瑶送给金凌的珍种。寻常人但凡听说是敛芳尊送的,哪敢吱半声,可蓝忘机偏偏不是寻常人。他可不管赠送者是谁、纵犬者是谁,该怎么治怎么治,严惩不贷。金凌纵犬当街追人被他逮住,心都凉了,暗道:“死定了,他非把我这好不容易训成的灵犬杀了、再狠狠教训我一顿不可!”

岂知,魏无羡一头扎进蓝忘机臂下,钻到了他背后,恨不得整个人顺着他这根身长玉立的杆子往上爬、爬上他头顶才好。蓝忘机被他双手一圈,似乎整个人都僵住了。此时不跑何时跑,趁此机会,金凌又是两声急促的短哨,携着他的黑鬃灵犬落荒而逃。

一旁地上那郎中挣扎着站起,心有余悸:“世风日下,如今的世家子弟真是了不得啊!了不得啊!”

魏无羡听闻犬吠远去,也气定神闲地负着双手,从蓝忘机背后绕了出来,微笑赞同:“不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比我们当年那一辈差得多了。”

这人见狗即怂,狗被撵跑了又是一条好汉。蓝忘机整了整自己被他拽歪的衣带,摇了摇头。那郎中一见他,扔烫手山芋般把那叠“夷陵老祖镇恶图”扔到他手里:“兄台,刚才多谢你!这个权当谢礼。你折个价卖出去,三文一张,总共也能卖三百了!”

蓝忘机看了一眼画像中青面獠牙的壮汉,不予置评。魏无羡哭笑不得:“你这是谢礼吗?真要谢,给我把他画得好看点!……慢慢慢,别慌着走,我还有事向你打听。你在此地买卖,有没有听过什么怪事?或者看见过什么异象?”

郎中道:“怪事?你问我就对了,在下常年驻扎在此,人称清河百晓生。是什么样的怪事?”

魏无羡道:“臂如,厉煞作祟,分尸奇案。”

郎中道:“此地是没有,但你往前走五六里,有一座山岭,叫做行路岭,我劝你不要去。”

魏无羡道:“怎生说?”

郎中道:“这个行路岭,又有个诨名唤作‘吃人岭’,你说怎生说?”

☆、第21章 阳阳第五3

魏无羡道:“那里有吃人的妖魔出没?”

类似的传说他听过最少上千次,亲手除过的也有上百次了,不免索然无味。那郎中道:“不错!据说那林岭里,有一座‘吃人堡’,里面住着吃人的怪物。凡误闯者,都会被他们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找不到尸体。无一例外!可怕吧?”

难怪金凌会出现在此,他上次没拿下大梵山的食魂天女,这次肯定也是冲着行路岭上的怪物来的。

魏无羡道:“好可怕!不过,既然骨头渣子都不剩,也找不到尸体,那请问如何得知他们是被吃了的?”

郎中哑然,片刻,道:“当然是有人看到了。”

魏无羡:“可方才你不是说,误闯者都会被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无一例外?那这传闻是谁传出来的,如此厉害,看到了这种画面还能活着出来?”

“……”郎中道:“传闻就是这么传的,我怎么知道。”

魏无羡:“那你知不知道,行路岭上一共被吃了几个人?什么时候被吃的?年岁?男女?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郎中:“不知道。”

魏无羡:“清河百晓生?嗯?”

郎中怒而背筐:“传闻本来就没传这些!”

魏无羡忙道:“别别别别,别走嘛。我再问一句,那行路岭,还在清河境内吧,清河不是聂家的地界吗?若真有吃人的怪物在行路岭出没,他们就坐视不理?”

没想到这回,郎中却没再答“不知道”,而是露出一点轻蔑的神色:“聂家?若是当年前的聂家,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了。这种传闻传出的第二天,必然就雷厉风行地把那妖邪出没的地方抄了。可如今聂家的家主,嘿嘿,不是那位‘一问三不知’吗。”

魏无羡心知他说的是谁。

清河聂氏原先的家主是赤锋尊聂明玦,未及弱冠便接掌聂家,作风刚直强硬。他与泽芜君蓝曦臣、敛芳尊金光瑶乃结义兄弟。射日之征后,聂家在他坐镇之下,曾有一段时间风光威势直逼兰陵金氏。而自从他修炼走火入魔、当众爆血身亡,由他的小弟聂怀桑接掌家主之位,清河聂氏从此便一日千里——江河日下。

魏无羡问:“恁地管他叫‘一问三不知’?”

郎中道:“你不知这典故?这位聂家主,人家问他什么事,不知道的不会说,知道的不敢说。问得急了、逼得狠了,他就连连摇头,哭着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求人家放过他。这不是一问三不知?”

当年魏无羡与聂怀桑同窗,深知其人。聂怀桑为人心肠不坏,并非不聪明,但他无心向学,聪明都用在了别处,画扇捉鸟逃学摸鱼,于修炼一道确实天资奇差,硬生生比其他家族的同辈子弟晚八九年才勉强结丹。聂明玦生前时常恨铁不成钢,对他管教甚严,然而他依旧扶不上墙。如今没了大哥遮风挡雨督促提点,人人提起聂怀桑来,虽不明言,脸上却都写满了四字评语:脓包废物。

他打听完了行路岭,还是照顾郎中生意,买了两盒胭脂,揣在怀里走回蓝忘机身边,后者依旧没有找他要回钱袋的意思,一句不谈,一齐朝那郎中所指方向走去。

行路岭上好大一片杉树林,林道开阔,绿荫飒飒。两人穿行好一阵,没遇上任何异样。好在他们听了那江湖郎中的话,原本也没抱什么期望。若一个地方的骇人传闻确有其事,那么总能说出点所以然来。大梵山食魂天女作祟,受害者家住何方、姓甚名谁,一打听便清清楚楚,连阿胭未婚夫的小名都瞒不住。而如果对受害人的人名细节都支支吾吾,那么多半是捕风捉影,耸人听闻。走这一趟,不过以防万一。

小半个时辰后,终于千辛万苦才让他们遇上了一点波折。对面摇摇晃晃走来七八个人影,翻着白眼,衣衫褴褛,似乎风吹就倒,奇慢无比,原来是一列低阶得不能再低阶的走尸。

这种走尸不但在同类里只有被欺压的份,遇上个稍微壮点的活人,一个能踹翻它们一排;遇上个跑得快点的稚子,瞬间能被甩出一条街。即便是倒霉得不能再倒霉、给它们抓住了吸两口阳气,也吸不死人。除了模样难看气味难闻,根本构不成威胁,因此夜猎时遇到它们,多半没人斩尽杀绝,而是直接无视。这和打猎只打老虎豹子,不打老鼠,一个道理。

魏无羡见它们走过来就知道要糟,低调地退到蓝忘机身后。果然,这列走尸歪歪扭扭走到距离他们五六丈处,一瞧见魏无羡,吓得立刻转身原路退走,腿脚比它们围过来时竟利索了两三倍不止。魏无羡揉了揉太阳穴,转身道:“哇!含光君,你好厉害!它们一看到你,吓得转身就跑。呵呵!”

蓝忘机无言以对。

魏无羡哈哈哈地推他:“走啦走啦,下岭子吧。我看这里没什么别的怪物了,这地方的人也真是能传,几具窝囊的走尸就能传成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什么‘吃人堡’肯定也是编排出来的,白走一趟喽!”

蓝忘机被他推了好几下,这才迈开步子。魏无羡还没跟上,忽然,杉树林远处,传来一阵疯狂的犬吠之声。

魏无羡悚然色变,瞬间闪到蓝忘机身后,抱着他的腰蹲下缩成一团。

蓝忘机:“……尚在远处,你躲什么。”

魏无羡道:“先先先先先先先躲再说。它在哪里?它在哪里?!”

蓝忘机侧耳听了片刻,道:“是金凌那只黑鬃灵犬。”

魏无羡一听,站了起来,又被犬吠逼得蹲了下去,蓝忘机道:“灵犬狂吠,一定是遇上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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