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5章 逆转审判下(1 / 2)
封不觉请入法庭的第二名证人,是一只和袋鼠差不多大的巨型兔子,或者说……兔兔星人。
他留着两撇小胡子、鼻梁上架着眼镜,身上穿着白衬衣、黑色西装马甲,领口处还扎了个领结。
不过……他没穿裤子。
当然了,这种拟人化的兔子也不需要穿裤子,因为其下半身基本还是兔形态。
“拉比特……”法官看到这第二位证人时,不由自主地用一种恶狠狠的语气念出了对方的名字。
毫无疑问,法官很清楚地记得当年拉比特与其表弟兔八哥大闹法庭时朝自己扔屎的举动……
此处我觉得有必要科普一下……兔子的屎,通常是圆形的,大小接近葡萄。在此基础上,大家可以想象……两名兔兔星人的屎大概是个什么尺寸……而遭到这种尺寸的排泄物攻击的法官,当时又是个什么状态……
“呵呵……法官大人,好久不见啊。”拉比特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脸色给法官看,他当即用挑衅的冷笑跟对方打了声招呼。
“辩方律师,我必须提醒你……”在拉比特走上证人席的过程中,法官看向封不觉,加重了语气说道,“你要询问第二名证人,除了是通缉犯以外,还有过严重的、藐视本法庭的前科……”
他的话还没说完,觉哥就打断道:“我知道~我知道~问话完毕后不准他离开是吧?”他笑了笑,“呵……没问题。”
说着,他又用手示意了一下奥尔登所在的方向;此刻,奥尔登已被两名法警带到了一边,并戴上了手铐。
“和奥尔登一样,我做完询问后,你们就可以将其逮捕。”封不觉接着说道。
“这小子……”这一刻,法官的心中闪过了一丝不安,“到底在打什么主意……”他不禁暗忖道,“他总不见得是说服了奥尔登和拉比特过来自首吧?”
不安归不安,庭审还是得继续。
法官的真身藏于黑斗篷之下,反正别人也看不到他的神态变化,所以,纵然他心里再怎么怀疑、动摇……从脸上是看不出来的。
“嗯……好吧。”法官尽可能地控制自己的声音保持沉稳,“辩方律师,请开始对于第二名证人的询问吧。”
他将这句话说完之时,拉比特也堪堪走上了证人席。
同一秒,封不觉顺势上前,张口便问:“证人,请说出你的名字和身份。”
“我是拉比特~”拉比特扬起他的小短手捋了捋脑袋上的大长耳朵,又轻轻摸了摸自己鼻下的小胡子,“曾经是这里的一名陪审员,现在嘛……算是被他们通缉的罪犯吧。”
“哦?”封不觉语气上扬,明知故问道,“可以说说你在这儿担任陪审员的具体时间吗?”
“从真理法庭存在时起,我就是这里的陪审员了。”拉比特回道,“直到神历494年……”他瞪了法官一眼,“由于我秉持的理念与法官不同,引发了之后所谓‘藐视法庭’的事件。”
此言一出,庭内又响起一片喧哗。
砰砰——
法官大人当即怒敲两记法槌,并言道:“肃静!”
两秒后,还未等庭上完全恢复安静,封不觉又提出了下一个问题:“你认识被告吗?”
“认识。”拉比特转头望向被告席,“吞天鬼骁,谁不认识?”
觉哥点点头,停顿了两秒后,问道:“比夫检察官在不久前做的案情陈述……你都听到了吧?”
“听到了。”拉比特回道。
封不觉又问道:“假如我让你以一名陪审员的角度出发去做判断,你觉得……鬼骁有罪吗?”
“辩方律师!”
这次,并不是检察官以“反对”二字喝止了觉哥,而是法官亲自打断了他。
“你提出的问题,是对本庭十二名现任陪审员的蔑视和侮辱!”法官严厉地警告道。
“法官大人。”封不觉背着双手,转身应道,“不管拉比特现在的立场和身份如何,他那‘前任陪审员’的身份都是不会改变的。而且……他还是一名十分资深、出色的陪审员。”说话间,觉哥已十分嚣张地来到了陪审席前,“论资历……恐怕在座的十二位,都只能望其项背。”
嘲讽完了眼前那十二位,封不觉又回头看着法官道:“我想……没有人比他更有资格回答我这个问题了。”
闻言,法官陷入了沉默,伴随着沉默的是沉思。
而陪审员们则是交头接耳起来,基本上……他们对觉哥的仇恨又上升了300%左右。
至于检察官那边……就不用去管了,比夫的精神已被压垮,除了坐着发呆、他已不可能再有什么作为。
“好,证人可以继续作答。”片刻后,法官重新开口道,“但是……在你以‘前任陪审员’的身份答完这个问题后,法警们将依据你‘现任通缉犯’的身份将你逮捕。”
“哼……遇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就想办法强制中断询问吗?”拉比特冷哼道,“果然是你的一贯作风啊……”他的神态和语气皆透出了深深的不屑。
“放肆!”这回,连一贯秉持着冷静态度的法官,也道出了那名暴躁的书记官一样的台词,“法警!直接把他给我拿下!”
法官一声令下,几名法警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拉比特围了起来,很显然……他们是早有准备了。
“无所谓。”拉比特倒是淡定,他伸出两只小短手,接道,“要铐就铐上吧。”
在法警给他戴上手铐的过程中,他又道:“顺带一提,我对那个问题的答案是——有罪。”他微顿半秒,恶意地看向法官,补了一句,“姑且算正当防卫,判个缓刑吧。”
其话音落时,庭上又是一阵喧哗。
砰砰砰——
法官又是连敲法槌,高声道:“肃静——肃静!”喝完这两声后,他立即接道,“这名证人有恶意破坏庭审的嫌疑,其所有证词应不予采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