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2 / 2)
那病房里,即便是晚上,窗帘也拉的严严实实的,角落的位置,燃着一种味道特殊的香料,闻起来有一股很浓的药味儿。
病床上躺着一个身形单薄如纸的女人,细细看去,这女人长得相当漂亮,瓜子脸、长眉凤目,有一种极其古典的韵味,让人一看,就有种想揽入怀中的冲动。只可惜,面带病容,脸上毫无血色,看起来如同死人一般。
病房里只有我和陈情两人,他道:“原是要牝牡元胆珠为药引,但那东西现在既然被你吃了,要想救她,就需得用你的血。”
我道:“没问题。”
陈情又加了两个字:“泡澡。”
“……”我噎了一下,道:“用我的血……泡澡?”
他点了点头,我再次确认一遍;“是将她整个儿泡起来?”
陈情又点了点头。
我倒抽一口凉气,觉得这是在玩命,事实上,就算是把我身上的血放干了,也不可能把她泡起来,要是让她喝上几碗,到是能坚持。
陈情冷哼一声,道:“我们打造了专门的容器,可以最大限度的节约血量,但即便如此,也不可能一次性完成,所以真正的治疗在明年展开。今年,需要你隔一段时间,来采一次血。”
我没吭声。
陈情皱眉,声音提高:“你不愿意?”他有些要发难的样子。
我苦笑:“我欠江玺一个交待,况且虽然时间跨度长,但并不致命,我当然愿意。不过这件事情,希望你们不要说出去,我不希望自己以后被一帮人惦记。”
陈情冷冷道:“我们活人堂是有原则的,你的事情,关我们屁事。”
我道:“那么冒昧的问一句,我和江玺的约定,你们是从谁那里得知的?”
陈情脸上的肉剧烈的抖动了一下,旋即咬牙切齿的说道:“这个问题,姓孙的小子已经问过了,你问他去吧!”说完,愤怒的摔门而去,很显然,孙邈那小子,在问这个问题时,八成用了什么不光彩的手段。
采血在晚上八点进行,现在时间还早,于是我找到了孙邈,问他具体的情况。
孙邈贱兮兮的说饿了想不起来,没办法,我又请他吃了顿饭,这小子吃饱喝足才道:“问清楚了,跟咱们猜的差不多,消息是从黄天那儿传出来的。我听说,他还招了个得意助手,喜欢的不得了,我打听了,那个人姓朔,叫朔舒……是不是你那个兄弟?”
我一时间如遭雷击,只觉得一直以来坚信的某些东西彻底断了。
谭刃往我伤口上撒了把盐,不咸不淡的说道:“蠢货,现在信了吧。”
此刻,我只觉得一股怒火在胸中燃烧,强烈的情绪,让我控制不住,一脚踹翻了旁边的茶几:“我他妈的哪点儿对不起他!他为什么要背叛我?所有人都这样……一个一个的,到底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他母亲的事情?这件事情他不可能知道……就算知道了,我也是为了救他,他不该这么害我,他不该这么害我!”
孙邈吓的一缩脖子,看着地上踢翻的茶几,道:“哥们儿,你这是要疯了?”旋即问谭刃:“他以前是不是还受过什么别的刺激?还有其他人背叛他吗?我说……我以前主修精神科的,要精神有什么问题,我也可以看的,要不我给你……”
“滚!”我瞪了他一眼,这小子怂了,默默的坐到一旁,嘀咕道:“用完就踹,什么人啊,当我好欺负吗,小爷上头可是有后台的。”
我听她这么一说,心里也觉得过意不去,便道:“是我不对,抱歉,我没有控制住自己……你猜的没错,我或许真的是受到的刺激太多了。”
姓孙的其实是个不太计较的人,不满的神色立刻消失了,又蹦了起来,道:“你别急,或许是误会呢?要不,你打个电话问问?”
我道:“半年前,他突然消失,手机号码也换了。我知道他去了北京,但我不知道他这半年究竟在干什么,怎么打电话?就算是普通朋友,也不至于半年不联系吧?”
孙邈赞同的说道:“是啊,普通朋友,不打电话,还知道发个微信呢。你那哥们儿,肯定有问题,你等我,我帮你问问,我有黄天的电话。”他火急火燎的摸出手机准备打电话,但对着电话里的人才说了几句,就气急败坏的挂了,跳脚道:“那黄毛居然说不关我的事!我操,他真把自己当爷了,妈的!”说完,立刻对我道:“过几天我就去北京,包管给你原原本本的打听出来。”
我也不想麻烦他,便说:“算了。有机会,我自己去问吧。”
孙邈这才点了点头,又道:“问的时候叫上我,我得去找找某些人的麻烦,不然他不知道孙字是怎么写的。”又闲扯一番,到了晚上八点,开始了第一次采血。
这可比规定的一次采血量狠多了,采完血,陈情给我端了碗甜腻腻,味道奇怪的药膳让我喝了,强忍着喝完,我就直接晕倒了。
这一晕,便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整个人都是软趴趴的,足足休养了三天多,顿顿吃那种恶心的药膳,才算缓过来。缓过劲来后,我也不想在这儿待,便约定下个月月底进行第二次采血,到时候由活人堂派人到深圳来,免得我自己跑一趟。
打算走的时候,姓孙的说没去过深圳,想去旅游,于是收拾了个包袱,就跟着我们一起坐飞机南下了。
下了飞机,我和谭刃就分手了,各回各家,孙邈则四处溜达,到也不需要我操心。在深圳又修养了一周,我才算彻底活了过来,孙邈见此,便说要庆祝一下,他在深圳不认识什么人,除了我和已经混熟的唐琳琳外,他就认识谭刃。当天下午茶楼关门后,我们四人就开车去七星楼吃饭。
由于孙邈很能折腾,所以吃完饭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了。这小子看起来很年轻,又相当有活力,我原以为他比我小,后来一问,这小子还比我大两岁,都二十八了。
这把年轻,虽然不算老,但和他的行为对比起来,实在太不靠谱。
回家时众人喝的有些高,我和唐琳琳买了车,但还没提,所以只有谭刃一辆车,但谭刃这龟毛是没打算送我们的,自己开着车准备走人。
孙邈喝高了,吼道:“我操兄弟,你不仗义啊,吃完喝完你自己就跑了,这地方不好打车啊,你让哥们儿还有姐们儿三个走路回去啊。”
谭刃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一踩油门就走了。孙邈目瞪口呆,最后看了看我,打了个酒膈:“额……兄弟,你做人、做的很失败啊!呃……喝完酒,连个开车的人都、都没有啊。”
我和唐琳琳架着他往回走,这地方确实不好打车,得走到前面几百米开外的一个路口才行。
原本我们自己吃饭,是吃的比较快的,但因为姓孙的比较闹腾,所以今天回的有些晚,已经是十点多了。我们走到一半时,突然发现对面有个人影跌跌撞撞的朝我们的方向跑过来。
再仔细一看,是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流浪汉。
他拐过前面的路口朝我们这边跑,似乎后面有什么人在追他,但才刚拐过路口,就被人给追上了。追出来的有三个人,而且都是身强体壮,个子高大的男人。
那帮人迅速追上了流浪汉,不知使了什么手段,便见那流浪汉突然软软的往后一倒。其中一人迅速拿袋子将流浪汉罩了,回到了拐角口的阴影处。
我和唐琳琳对视一眼,唐琳琳道:“打劫?”
我道:“打劫流浪汉?”
唐琳琳道:“那三个人,抓那个流浪汉干什么?”我道:“不管怎么样,先过去看看。”话音刚落,唐琳琳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将我一拦,说:“等等……不对劲,没人会抓流浪汉,刚才那三个人,明显不是警察,也不是救助站的人,难道是……器官买卖组织的?”
我顿时懵了一下。
人口贩子中,有一个分支就是抓了人不卖,而是直接开膛破肚,取器官的。那些人最喜欢朝一些健康的流浪人员下手,因为这些人即使失踪了,也没人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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