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英名尽毁第二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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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用一种可以说是运笔如飞的速度,张晨在离考试结束还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候交卷了。

哗!

整个考场顿时都骚动起来了。

甚至有学生在教室后面吹起口哨来。

“太牛逼了!”

“看毛线啊,肯定交白卷!”

“唐舒,你看班长都交卷了!”

唐舒身后是1班的一个女生,见张晨竟然交卷出去了,不由得拍了唐舒一下。

“管他!”

碰了一鼻子灰,女生撇了撇嘴继续埋头做题,这次英语的难度适中,不过对于已经学了半个学期的新生来讲,难度仍然不小,之前的小测验都是单元式的检测,这次期中考试还是他们碰到的真正意义上的英语试卷,做起来自然不是那么轻松。

但是对于张晨这个坑货来说,经历过大小考试数百,今生前世,高考英语,考研英语,考博英语,雅思托福都统统斩落马下的阅历,一份初中一年级的期中考卷,无异于是在纸上任意涂鸦一般简单。

在教室的最右后方。

陈夕抿了抿嘴唇,看到张晨上去交卷的时候,眼里闪过一丝异色,不过随即就继续埋头看着手中的试卷,目不转睛。

“对他来说这张试卷应该很轻松吧!”

十几分钟后,收笔写完最后一个字母,陈夕在心里念了一句。

这张英语试卷她做起来并无阻碍,从头做下来一气呵成很流畅,这是一种很难用言语去形容的自信,搁下笔细细地检查自己填写的每一个字母,每一个单词。

陈夕是知道张晨英语很出色这件事情的,朱永飞曾经不止一次在她面前提过,据他所说,张晨在开学后的两次英语测验中都是满分,即使是朱永飞并不怎么待见张晨也不得不承认这很厉害。

初中生的心理还是比较单纯的,张晨对朱永飞的态度很一般,而张海林和胡强的态度就更差了,所以朱永飞对张晨这一帮人实在是不怎么感冒,再加上他是半走读半住校,所以班上的男生几乎上都围着张晨转。

说张晨是101班男生宿舍里的无冕之王也不为过,胡强和张海林生得人高马大,在101班是绝对的大块头,朱永飞自然也很怵这两人,但是偏偏胡强和张海林都以张晨为首,朱永飞自然也希望融入这个圈子。

而显而易见的是,要想进入1班的男生圈并且过得很舒适,被张晨接受无疑是最佳途径。

所以慢慢地,朱永飞陷入了一种很矛盾的心里,一方面又想融入班上的男生圈子里,一方面又看不惯那一群人的作风,随之而来的就是,既佩服张晨在学习上的牛逼哄哄,又舍不下身段主动要张晨接受他。

只是他不知道,即使是陈夕这个跟他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兼伙伴,都看得出来他现在对张晨有一种很明显的崇拜。

陈夕的字很漂亮。

有着女孩子应有的清秀和工整,令人眼前一亮的是不仅如此,从她笔尖下流淌出来的字迹很大方,笔画圆润,除了中间一丝难掩的略微不成熟的稚气,已经初步具备了书法的雏形。

从小练字,陈夕对自己的字很有信心,想到这里不由得转身看了看身后的黑板报,随即就让自己的举动弄得脸红了。

一早就交卷出来,张晨一头就扎进靠北面的那栋教师办公楼。

“张晨?你交卷了?”

抬起手腕撩起袖子,于飞凤顿时就觉得血液滚动的速度都快了几分。

“这才10点半,你提前一个小时交卷?这次考不好你看我敢不敢揍你。”

嘿嘿嘿!

“于老师,只要阅卷老师不为难我,我保证考一百分。”

“好,这是你说的,到时候考不到我看你怎么说,你先站一会,我改完这几本作业有事问你。”

罚站!以权谋私---

张晨彻底悟了!

足足等到打了下课铃考试结束的时候,于飞凤才抬眼看了一眼张晨,只见他笑着露出两颗大白牙,脸上没有半点不耐烦,于飞凤这才放下手里的钢笔,转过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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