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带刺的玫瑰(1 / 2)
被招募后,罗林和其他新晋的城卫兵们人手得到一件胸口绣着领主普瑞摩家族纹章的战袍,并被告知第二天穿着战袍去商业区的治安所报道,然后……然后就没了。
九个人从招募所走出来,当然是穿着战袍的,从现在开始,他们也算是旺多姆防卫力量的一份子了。
“嘿,我建议我们一起去喝一杯,庆祝一下,怎么样?”野狼这个曾经的地痞头子很是热情。
“不了,我还有事。”
“改天吧。”
“还是算了,我不喝酒。”
野狼的狰狞相貌和时不时流露出来的地痞气质让人不大愿意理会他,而且很多人都是知道这个人的过去,都不愿意和他呆一快。九个人很快走了六个,最后留下罗林和哈林顿。
罗林是因为哈林顿留下来的,他现在对这个年轻人感兴趣,天生拥有精锐体质的人可不多,如果对方性格合适,他希望能收服。
哈林顿也是基于相同的理由,他对罗林十分好奇,在他看来,他们九个之中,其他人他都能轻松打败,但对这个盾战士却没有把握,他心底已经认可了罗林的实力。
“好了,那些孬种全走了,就剩下你们两个了,去不去?今天我请。”野狼粗声粗气地道,虽然是请客,但语气怎么听都怎么蛮横,不熟悉他的人绝对会被吓跑。
“我随意。”罗林无所谓。
“行吧。”哈林顿也点头。
三人便朝不远处的酒馆走去,路上,哈林顿问野狼:“我不明白,你以前不是在旧城区的码头称霸吗?在那里吃香的喝辣的多痛快,跑来当束手束脚的城卫做什么?”
野狼下意识地摸了摸头上的伤疤,叹口气:“我被一个年轻人教训了。阿布,他和你一样,也善用盾牌,我的力气至少比他大一倍,但在他手上走不过两招。那一次的事让我明白,当恶霸是没前途的。”
阿布是罗林现在的化名。
罗林呵呵一笑:“我倒是想见见你说的那年轻人了,或许能和他比试一下。”
“你不见得是他的对手。”说这话的时候,野狼眼中竟然有崇拜之色,这让罗林暗汗了一把。
“世界上的强者比比皆是,我们不过是个小人物而已。”哈林顿感叹,但他的眼中却闪耀着不服输的光芒,罗林从中读出了他没说出来的话:“总有一天,我也会成为其中一员!”、
这么看来,这两个人和他的另一个好友霍恩一样,都是不满足于籍籍无名的状态,渴望扬名大陆,并能勇敢付诸实践的草根精英。
“我得多了解了解他们,如果能得到他们的心,那就更好了。”罗林暗想,为了应对一年后的兽人狂潮,他要争取任何力量,哪怕这力量来自于一个曾经的地痞恶霸。
“那你呢,哈林顿,你为什么加入城卫?我看你身上的装备可不便宜,至少十枚金币吧?”野狼问。
“我?”哈林顿神色突然变得黯淡下来:“我没什么好说的,和你一样,为了前途。”
‘这个家伙有故事。’罗林察觉到了他的情绪变化,不过既然他不肯说,罗林也就没问,野狼也感觉到了,识趣地没有追问。
进了酒馆,三人随意点了杯酒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聊些见闻,倒也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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