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2)
长生终于明白为什么赵大玲从不避讳众人说她是狐狸精,甚至还有意制造出这样的误会。她自毁名声,竟然是为了断掉自己的后路,也同时斩断他卑微的顾忌。他动容地看着赵大玲,只觉得一股冲动在心底咆哮,让他的头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手臂情不自禁地环住了她纤柔的腰肢。
这是一个肯定的姿势,赵大玲满心欢喜,心中好像瞬间绽放出满园的花朵来,她踮起脚尖蜻蜓点水一般在他的面颊上落下一个亲吻,嘴唇碰在他的脸上又立刻弹开,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好,她觉得意犹未尽,忍不住又小鸡啄米似的轻啄了一下。
长生只觉得头脑轰鸣,柔软芬芳的触感犹如花瓣落入水中,圈圈涟漪从面颊上一直荡漾到心湖之中,她娇艳的嘴唇微微开启着近在眼前,他仿佛是受到了蛊惑一般俯下头去……
友贵家的在屋里喊了一嗓子,“大玲子,吃饭了。”
长生一下子回过了神来,这才意识到自己差点儿做了什么,他垂着头不敢看她,红着脸轻轻道:“快去吧!”
赵大玲握住他的手,小声却执着地说道:“一起去。”
屋里友贵家的看着赵大玲和长生一前一后走了进来,长生脸红红的,赵大玲却嘴角隐隐带着藏不住的笑意。友贵家的立刻塞给长生一个馒头把他轰走,手指戳着赵大玲的脑门,“你又跟那小子在外面嘀咕什么了?”
赵大玲有点儿心虚,嘴硬道:“没嘀咕什么,不是你让我看着他跪到人都领完饭吗?”
“我让你看着他,没让你跟他有说有笑。”友贵家的恨铁不成钢,“那天那个臭道姑说你不是大玲子,老娘真有点儿含糊来着。今天这么一看,就你这傻劲儿,说你是狐狸精,那都是抬举你了。”
“我让你看着他,没让你跟他有说有笑。”友贵家的恨铁不成钢,“那天那个臭道姑说你不是大玲子,老娘真有点儿含糊来着。今天这么一看,就你这傻劲儿,说你是妖怪,那都是抬举你了。”
赵大玲撅起嘴,拿筷子戳馒头,“娘,有你这么说自己闺女的吗?”她知道早晚要过友贵家的这一关,这半年多,她已经拿友贵家的和大柱子当做亲人了,所以她在意她们的想法,更希望能得到她们的祝福,于是鼓起勇气道:“娘,其实,我要是嫁给长生也挺好的,我就不用离开你和柱子了,咱们一家人在一起不好么?”
友贵家的大惊失色,后悔得恨不得扇自己两巴掌,“我就知道你们两个眉来眼去的肯定有事儿,老娘也是糊涂油蒙了心,竟然还让你去看着他,这不是让黄鼠狼看着鸡么?”
赵大玲一脸呆滞地哀嚎出来,“娘,你是谁的娘啊?怎么我是那个黄鼠狼,他是鸡呢?”
“可不是么!长生那孩子老实,你不往前凑,他不敢有那心思。”友贵家的说得铿锵有力。
赵大玲被友贵家的说得哑口无言,悻悻地不再说话。友贵家的苦口婆心劝她,“娘是过来人,知道你愿意找个可心可意的。可是嫁个小厮,还是奴才,将来你的儿女也一样是奴才。说句揭老底儿的话,当年娘在老夫人跟前做丫鬟,不是没机会指给老爷做小,四小姐的娘珍珠就是跟娘一块儿的,后来被指给了老爷。娘就是看上了你爹,死心塌地地嫁给他。但怎么样呢,你爹早早撇下咱们娘儿几个走了。现如今咱们在府里守着这个破厨房,被人呼来喝去,随便什么人都能咱们头上撒野来。”
赵大玲面前的馒头都快被她戳成渣儿了,“娘我明白你意思。可是,你当初不愿意给老爷做妾,而是嫁给了我爹。如今为何一定要逼我呢。”
友贵家的叹口气,“你随娘哪点儿不好,偏偏随我个死心眼。娘不是非要贪图个富贵,娘只是不想你将来跟娘一样过苦日子。”
赵大玲也有些心酸,下决心道:“娘,我不做小老婆也一定能让你和柱子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再也不受人欺负。”
几日之后,京城里传出闲云公子的一篇文章《莲赋》,“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人奔走相告,纷纷猜测此人的真实身份。一时闲云公子名声鹊起,后来竟然有传闻这闲云公子是个闺阁女子,就是柳侍郎家的二小姐柳惜慈。世人纷纷盛赞柳侍郎教女有方,柳老爷也因女儿风光了一把,嘴里还谦逊着,“小女平日倒是喜欢吟诗作赋,那日不过随口胡诌了几句,哪里当得上‘才女’二字。”
京城里的才俊们对二小姐起了倾慕之心。御史夫人本来正为二小姐的婚事发愁,这回也不急了,对二小姐笑吟吟道:“我本来我替你相中了户部侍郎家的次子。如今看来,竟是配不上我儿的。这回咱们要慢慢挑,定要挑选一个家世人品都拔尖儿的人来。”
说到婚事,二小姐也生出几分扭捏之态。夫人又历数了几家权贵适婚的男子,二小姐志得意满道:“娘,不急,如今我的名声越传越远,早已出了京城。待我再做几首诗,赚足了名声再说。”
远在燕北边关的晋王萧翊在边陲小镇的酒馆中喝酒,刚打了胜仗,小镇中一派祥和。从京城传来圣上的旨意,让他回京受封领赏。遥远而未知的京城,陌生而不得不面对的所谓亲人,这一切都让他感到彷徨无措。然而就算他对这里的一切不甚了解,也知道皇上的旨意是不能违背的。明日就要启程回京,还不知道要面对的是什么,所以心烦之下一个人连侍卫也没带,跑到小酒馆喝闷酒。
他从怀中掏出一枚印章,印章是上好的寿山石雕刻的,明透润泽,上面刻着“萧翊印”三个字,字迹飘逸清隽,即便他对书法石刻了解不多,也知此印章从材质到字体雕工都不是凡品。这是他在这里养成的习惯,每到彷徨无措,心烦意乱的时候就会把这枚印章拿出来把玩,坚硬又温润的石头握在手心,忐忑的心也能渐渐安定下来。
旁边一桌在大谈特谈京城里最近风头正劲的一位旷世才女,“真乃奇女子也,古今才女没有出其右者。一首《莲赋》让天下文人为之倾倒: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噗!”萧翊一口酒喷了出来。他一伸手拽过那人,焦急地问:“这是何人所做?”
那个人正吟诵得投入,猛地被人揪住了衣领,面前之人一身黑铁铠甲威风凛凛,眉飞入鬓,眼若寒星,一脸肃杀之气,此刻正一眨不眨地瞪着他,满眼的期待。那人忙咽了口唾沫道:“这位军爷,小的也是听说京城那边的传闻。做这《莲赋》的才女是柳御史的次女柳惜慈。”
御史家的柳惜慈。萧翊放开那人的衣领,默默记住了这个名字。
赵大玲从花容堂赚到的银子还清了一家人的欠债。友贵家的追问钱从哪儿来的,赵大玲只能告诉友贵家的自己在帮着三小姐做胭脂水粉,三小姐见她做得好,所以给她工钱。友贵家的将信将疑,后来三小姐亲自来了一趟外院厨房,向友贵家的解释,才让她打消疑虑。这也提醒了赵大玲,再有分红,便将大头存在三小姐那里,只拿回家一点儿零钱,既贴补了家用,又不至于让友贵家的起疑心。
只是花容堂的田氏也带来一个让赵大玲感到不安的消息,曾有人打听花间堂的牌匾和门外两边的对联是何人书写的。赵大玲此刻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疏忽,长生的字迹俊秀清隽,风骨天成,自为一体,难免不会被昔日相熟的人认出来。
赵大玲心事重重地回到外院厨房。这些日子友贵家的跟防贼似的防着她和长生接触,连大柱子都被指派为盯梢的眼线。不过好在大柱子好哄,赵大玲给他几块儿糖让他去找胖虎他们玩去,他就将友贵家的给他的任务丢在脑后了。
赵大玲在屋后找到长生,将这个担忧告诉他,懊恼道:“都怪我,一时疏忽了,不该直接把你的字迹露出来,当时抄录一份就对了。”
长生安慰她,“认出来又如何,我这官奴的身份也不是秘密。朝廷没有哪条律法不允许官奴写字吧。”
赵大玲还是不放心,“下次莲湘的嫂子再来府里,我让她把匾额摘下来换一副。”
只是赵大玲没想到,她没来得及等到田氏再次进府,却等来了长生的噩梦。
☆、第56章 曾经的噩梦
三少爷柳敬辰最近颇为烦恼,去年翟姨娘因为身边婆子的儿子黄茂调/戏了府里一个烧火丫头而受到牵连,被夫人禁足。这大半年的光景,柳老爷也很少往翟姨娘院子去,今年过完年更是从翟姨娘那里将当初在江北荆州任知府时得的体己银子收了回来,交给梅姨娘保管。以前翟姨娘还能时不时地偷偷塞给他些银子,可是如今这个进项也没了。
京城中的一群纨绔子弟,本就嫌弃他爹柳御史迂腐,官职不高,又嫌弃他的庶子身份上不得台面。如今他没了银子,更是让那些人瞧不起。这当中以庆国公的独子潘又斌为首。说起潘又斌来绝对是京城里的一个霸王,仗着他是当今皇后的亲侄子,太子的姑表兄弟,一向在京城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
这一日中午潘又斌做东在百香楼摆下一桌花酒,要了几个粉头陪酒助兴。柳敬辰坐末席,脸上挂着拘谨讨好的笑容。众人对于他这种不请自来的人都嗤之以鼻,刑部尚书的儿子王庭辛先嚷嚷开了,“今日虽说是潘公子做东,但是各人喝花酒的钱可是要自己掏的,没见过让别人帮着付花酒钱的。”
众人说好,纷纷拿眼睛扫过柳敬辰。柳敬辰尴尬不已,奈何囊中羞涩,只能从一众粉头儿中挑了一个又老又丑,花酒钱最少的坐在自己身边。那粉头儿看上去三十多了,还是一副妖娆少女打扮,戴着一脑袋廉价的绢花,脸上的赘肉都快挂不住香粉了,一笑就扑簌簌地往下掉,引得众人一阵反胃。
百香楼的老/鸨脸孔涂得雪白,花枝招展地摇着团扇进来,向几位贵客招呼,尤其要刻意讨好的自然是出手一向阔绰的潘又斌,“呦,世子爷,今儿什么风把您吹来了?您可是好久没来咱们百香楼了,这楼里的姑娘们可是惦记着您呐!”
潘又斌托起旁边粉头儿的俏脸,拱着嘴亲了上去,“真的想爷了,身上哪儿想跟爷说说!”
那粉头儿眼中满是惊恐,面上还不敢显现出来,勉强笑着躲闪。京城里烟花之地的人都知道潘又斌虽然面相英俊,又出手大方,但是却有个特殊的癖好,喜欢凌/虐人。府中隔不久就会悄悄拖出一具尸体,随便埋到乱坟岗。有人看见过,说是死的大多是年轻姑娘,有时候还有面貌清俊的少年,都是衣/无寸/缕,遍/体鳞/伤,死状极惨。
虽然家里美妾成群,婢女无数,足够潘又斌淫/虐,但是潘又斌还是喜欢逛花楼,点几个青/楼中的花魁粉头儿来伺候他。用他的话说欢场里的女子经玩,不会还没折腾几下就丢了性命。所以虽然潘又斌出手阔绰,给的花酒钱比旁人多好几倍,但是还是没人愿意拼着一身伤甚至是一条命来赚这份儿银子,只怕是有命赚,没命花。
潘又斌见怀里的女子一个劲儿地躲闪,越发拱上了邪火,索性起身一把将那女子抱起来,在一种狐朋狗友的嬉笑声中去了隔壁。大家知道他的嗜好,也不去打扰他,只顾着跟剩下的几个粉头儿喝酒取乐。
几声凄厉的惨叫传过来,听得人胆寒,仿佛不是人类发出的声音,随即又没了声息。过了不到半个时辰,潘又斌回来了,衣襟和锦袍的下摆上染着点点鲜红的印迹,他一撩衣摆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桌前的凳子上,端起一杯酒仰头饮尽。在座老王爷的外孙白砚平跟他最为熟稔,两个人自小一起鬼混,这会儿已经喝得舌头都大了,搂着一个粉头儿嬉笑道:“潘公子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难不成是个银样镴枪头。”
潘又斌“呸”了一声,无趣道:“还以为那粉头儿是个老手儿,谁料这么没用,爷才刚起了个头,她就晕死过去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