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 诗经击鼓(2 / 2)
而站在忆雪旁边那女子犹豫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却没有任何动作,本来她认为沈羽君与陈逸的感情并不是太过深厚,可是今天,通过简单的一些动作,她便知道了,沈羽君这一个學院里的美丽女神,真的是动情了。
除了陈逸之外,沈羽君没有与任何一个男子如此温柔亲密过,同时,通过沈羽君所讲的一些事情,她也知道了二人走到今天,并不容易,她承认自己一时鬼迷心窍,收了魏华远的钱,可是现在,她后悔了,她不想让每天帮助自己的朋友难过。
听到魏华远二人的话语,沈羽君轻皱了皱眉头,刚要说什么,却是被陈逸捏了捏手掌,然后便听到陈逸的淡笑声,“既然魏先生想要观看,那恭敬不如从命,只不过绘画时间太长,我写一幅字如何。”
“哦,陈先生水平果然很高啊,不但为画画,还会写书法,这自然可以,我期待着陈先生写出一幅好字。”听到陈逸的话语,魏华远顿时一笑,绘画想要达到一定的水平,很难,书法同样如此,而且一般人写出的书法,在价值上,根本无法与画作相比,他实在不相信陈逸能写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书法来。
“自然不会让魏先生失望,羽君,帮我准备笔墨纸砚。”陈逸淡笑着说道,以他现在中级绘画术的水平,想要画一幅不错的画,也要一二个小时之多,而书法,自然会快一些。
看到陈逸面上的坚持,沈羽君点了点头,轻轻说道:“陈逸,外面环境有些吵闹,我们去里屋吧。”
“羽君,不用了,只要心中有静,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创作。”陈逸微微一笑,他现在心境平和的程度,不是些杂音所能影响到的。
沈羽君没有再说话,走到里屋里,帮着陈逸一一拿出了笔墨纸砚,将纸张放在国画区一张空桌子上,便开始为陈逸研起墨来。
看着沈羽君弯腰研墨的优雅姿态,陈逸面上露出了感叹,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而看到这一幕,魏华远的面上露出了一抹浓浓的嫉妒之色,恨不得想上前将桌子给掀了。
陈逸缓缓来到桌前,按住沈羽君白皙的双手,“羽君,我来吧。”说着,他便自己研起墨来。
之后,陈逸提起笔,蘸了些墨水,望着旁边的沈羽君,此时此刻,他的眼中有的只是沈羽君,同样,他也有了要写的东西。
在第一行,陈逸写上了四个大字,击鼓其镗,字体极为工整,又刚柔并济,看起来十分的平和。
看到这两个字,旁边的魏华远和周美琳并没有意识到什么,而沈羽君面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面上也是有了一抹红晕。
他所用的字体,正是从黄庭经中所临摹感悟的小楷,而所写的正是名传千古的诗句,诗中中的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子孙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促忡。爱居何处?爱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写到这里,陈逸便停了下来,因为最后一句,永远都不会成为现实。
整段文字不到百字,可是陈逸一笔一画的书写,用了整整十多分钟。
文字之中那一股平和简静之意,表达的淋漓尽致,除此之外,其中所蕴含的更是一种情感。
当看到最后一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魏华远和周美琳就算再没有读过书,也明白陈逸所写的是什么。
看到陈逸写到与子偕老,却停下笔,没有再往下写去,一旁的忆雪不禁提醒道,“陈先生,下面还有一句,你不写了吗。”
“下面的一段诗句,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写在纸上,又有什么意义。”陈逸笑着说道,看着这段充满平和简静,比之他书写的黄庭经,更加出色的小楷,他充满了感叹,这段时间临摹黄庭经的成果,已然让他在小楷上,有了出色的表现。
这最后一句便是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其意思便是现在散落天涯,有生之年无法回家乡,天各一方,之前生生死死离离合合,都要与你双手相握,伴着你一起垂垂老去的誓言无法实现。
诗经中的这首诗,本来是歌颂战争中战友的友情,描写战士间互相勉励,同生共死的情形,只不过在后来,被用来完全被用来形容夫妻情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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