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一章 陪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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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兆恒这次来大陆是纯私人性质的回乡之旅,带着儿子、儿媳、孙子、孙女和侄女,他的助理也跟外事部和省政府这边沟通过,他们一家没有什么具体计划,就是兴之所至地随便看看,再在大陆过一个原汁原味儿的元宵节。

这可比有计划的来访难接待多了。先不说大陆经过那场浩劫早已经没有了什么原汁原味儿的元宵节,就是安排这一家老老小小的行程就有太多不确定因素了。

老中青幼,他们一家占全了,让负责活动具体安排的省委外事部主任掉了不知道多少头发。

“谁说林兆恒要让你们给哄孩子了?”沈国栋也非常忙,他正在整理材料做计划,准备趁林兆恒这次来访把这一两年的投资方向定下来,对大半个省政府都把接待林家的儿孙当成头等大事非常不以为然。

自己家孩子自己照顾,别人哪能知道冷暖喜好,而且交给别人怎么能放心!

就像他,再忙每天也尽量按时下班,抽出一个小时带着小丫头和小汪出去玩儿,就怕闷坏了他们。要不然就是把时间用来工作也心里惦记着,总是不能安心。

为了按时下班,沈国栋不得不带工作回家,吃过晚饭以后也要工作到很晚,周晚晚主动把自己的书和速写本搬去书房,占了他大半张桌子,美其名曰陪读。

所以每次沈国栋从文件中抬头,总是能看见小丫头抱着一杯热巧克力认真读书的样子。有时候她也认真看他,手里的炭笔沙沙作响,几天的时间大半个速写本就都是他坐在书房椅子上的各种样子了。

当然,陪读的小丫头也非常贴心。他手边的茶总是温的,累了会有一双小手过来按摩肩膀和眼睛,虽然每次按几下就让他心猿意马……

夜宵她总是能让厨房做出他最喜欢的热汤面,虽然他从不挑食,可是在劳累一天之后吃一碗自己最喜欢的食物再睡觉,还是舒心得长长出一口气。

这种感觉对沈国栋来说很是新奇,他习惯了在生活中对小丫头无微不至的照顾。第一次体会在工作中有她的陪伴。非常新奇而享受。

“在古代,你这叫什么?”沈国栋忽然想不起那个形容他此时感受的词。

“红袖添香!”周晚晚坐在沈国栋的腿上陪他吃夜宵,躲开他又要喂过来的勺子。晃着腿夸奖自己,“这可不是谁都能干得了的,非得我这样的美女才行!”

沈国栋差点没把一口汤喷出来,指指自己挽起的袖子。上面还有这个小笨蛋刚刚撒上的墨水,“确实不是谁都能干得了的。不过,我觉得叫红袖添乱比较合适。”

周晚晚捧着沈国栋的袖子看了看,再抬头时大眼睛幽幽暗暗,竟然还带点隐隐的泪光:

“相公。你这是嫌弃奴家了吗?那年春社奴与相公初遇,灼灼桃林中两情缱绻再难忘怀,怎奈父母反对。有情人不能相守,奴肝肠寸断。倾尽全部身家送相公进京赶考,破庙之中春风一度,相公许奴有朝一日凤冠霞帔风光迎娶,今日相公金榜题名春风得意,却嫌奴荆钗粗鄙,是要负了奴十年等待一腔深情吗?”

唱念俱佳,一脸幽怨凄楚,眼里的一分水意在浓密睫毛莹白小脸的映衬下能勾出人心里的十分爱怜,让沈国栋竟然一时看痴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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