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九章 谜底揭晓(2 / 2)
窗外的天空突然变得阴霾起来,灰白色调侵蚀了整个世界。孤寂、凝重,仿佛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
办公室内,金允浩安静的躺靠在椅子上,一手放在膝盖处,轻揉而又缓慢的敲打着。他孤寂的身影,也已融入那灰白色的背景中。
姜哲宇最后的那个表情,一直让金允浩无法释怀。不安的情绪一直在他心头缭绕。
他总觉得。还遗漏了什么。
可是重新审问姜哲宇,又反复观看了审问录像,却一无所获。
窗外。墨色的乌云挤压着天空,太浓。太沉重,沉沉的仿佛要坠落下来,压抑得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悄悄的。
淡漠的风凌厉地地穿梭着,带走温暖。楼下柔弱的花草早已战栗地折服于地。
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
“铃铃”
手机响起,惊醒了陷入沉思的金允浩。
“听说找到凶手了?你来我办公室一趟,详细汇报下。”电话中传来罗文山威严的声音。
撂下电话,金允浩摇头苦笑。
在机关单位,果然什么事情都瞒不住。他这面刚刚获得姜哲宇的自白。那面消息已经传开,罗文山也收到了消息。
消息传播的速度,太快了。
整理下衣衫,金允浩带着姜哲宇的自白书,走向了罗文山的办公室。
罗文山的办公室内,金允浩口头做了详细的汇报:如何找到的姜哲宇,如何找到的破案证据,如何获得姜哲宇的自白等。
金允浩加工了一番后,一一做了汇报。
听完汇报,罗文山打量了金允浩好久。笑意连连开口道:“果然没有看错你,真是一员猛将!不到四天时间破案、结案,真是给我们江南地检厅挣脸。”
面对罗文山的盛赞。金允浩没有飘飘然。
同时,他心中还有疑虑,不想那么快结案,将姜哲宇移送到看守所。
“罗首席,本案是我第一个经手的命案,我想办的更完美一些。所以,我不想这么快结案。”他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罗文山脸上的笑容渐渐消散,沉思了一会,问道:“还有疑问?”
金允浩没有说出心中真正疑惑的地方。因为那会暴露他‘微表情学’的底牌,而且也无法让罗文山信服。
他想出另外一个回答:“定罪!无法确切的给姜哲宇定罪!
姜哲宇的行为。可以判断为蓄意谋杀罪,也可以判断为故意谋杀罪。如果公审时。他翻案,否认自白书,那么也有可能被判为过失杀人罪。
三种罪刑,都有可能。
因此,我想继续审问姜哲宇,并且查找新的线索,给他定下最终确信的罪刑,将案子办成铁案。为我办理的第一个命案,画上完美句号。”
华夏法律主要是社会主义法系,间采大陆法系,刑法条文中没有对蓄意杀人罪的规定。
但是在韩国等正统大陆法系的国家中,却是有蓄意杀人这个罪名的规定。
故意杀人和蓄意杀人,最本质的区别,是犯罪的心理因素。
蓄意,就是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
故意,则是有杀人的故意,但并不一定蓄谋已久。可能是激情杀人,比如一对夫妻原本感情挺好,吵着吵着,一方大动肝火把另一方给杀了。
在两种罪名量刑时,如果在其他方面都一样的情况下,蓄意杀人比非蓄意的故意杀人判的重。
而过失杀人,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自信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本案中,对姜哲宇的罪刑认定上,三种罪名都有可能成立。
如果金允浩提出的诉讼罪名与法官判定的罪名不一致,会影响此他的权威与威信。他的这个瑕疵也会被记录在档案中,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污点。
因此,金允浩提出这点异议,也情有可原。
“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作为新人,都会有这种心态:凡事力争完美,想要做到最好。原则上,我也支持你这种心态。”
罗文山明白了金允浩编出来的‘意思’,可是他却有不同意见:
“可是,现实情况确是千变万化的,不可能事事都会如计划般完美无缺。
就算给你时间,让你去调查,可是你敢保证,调查一定顺利?最终你判定的罪行跟法官认定的一致?
还有,本案走漏消息后,外界和检方都高度关注,议论的声音非常大。
为了给你营造良好安静的办案环境,朴国权检察长已经为你阻挡了很多麻烦:
我们地检厅有人发出声音,想让经验丰富的办案检察官协助你办案,进而最终取代你。
大检察厅那面也有声音,要成立特别办案小组,接手这个案子。
所幸,这些声音,都被朴国权检察长压下来了。这才让你能够继续办案,专心破案。
现在破案了,凶手也找到了,可以给外界和内部一个交代了,你也能功成身退。
为什么不这么做?为什么不考虑朴国权检察长的难处,一定要纠结与那些虚名呢?”
罗文山向金允浩解释了很多,也说出了他的理由。
他走过去,拍了拍金允浩的肩膀,安慰道:“以后办案的机会多得是,这次就这么算了吧。”
看到金允浩还在坚持,最后他折中说道:“再给你一天时间,明天下午预审犯人,明天下班前做出书面报告,对犯人提起公诉,结案。将犯人转移到看守所。”
金允浩诧异:只有……一天时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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