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走访调查(2 / 2)
如同屋内破败的景象,申晶雅父母的脸色,同样黯淡憔悴。
——
寒暄过后,金允浩询问,申东海记录,按照申晶雅父母言:
夫妻二人工作繁忙,平日里早出晚归,少于对申晶雅的管教。
而申晶雅平时住校,周末也很少回家,但是每天父亲二人会与申晶雅电话联系,询问近况。
上周二晚,夫妻二人给申晶雅打电话,但是没人接听。因为之前有过这种情况,夫妻二人也没在意,以为女儿睡着了没听到。
可是第二天早上打电话,申晶雅的电话却关机了。这时,夫妻二人才慌了神,急忙赶往学校询问,与校方沟通核实后,才得知申晶雅无故失踪的事实。
等金允浩仔细询问完这对父母,发现这二人对申晶雅的行踪毫不知情。但是却意外获得了一条新的线索。
“哦,对了,当时我们去学校找晶雅的时候,学校发现跟她关系不错的另一个女生也没来上课。那个女生我见过,好像是叫高贤贞。”申晶雅的母亲道。
金允浩精神一震,立即发问道:“联系到这个女生或是她的家人了么?”
申晶雅的母亲摇了摇头:“没有,她的手机也关机了。另外听学校,她是单亲家庭,由父亲带大,他父亲平时也不怎么管她。给她父亲打电话,电话欠费关机,也联系不到。这些信息我有向警方提起过。”
听到这段信息,申东海立马重新翻看卷宗,确认里面并没有提及这个见高贤贞女生的信息。
金允浩仔细的看过两遍卷宗,相关信息已经全部记录在脑海中。他根本不用去重新查看卷宗,也知道里面没有相关信息。
看来是警方做的手脚啊。金允浩瞬间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警方将案件移交给检察官有三种情况。
一、警方审查后结束的刑事案件,此类案件移交给检察官,检察官复审,然后对涉案人提起公诉。
此类案件结束后,其主要功劳都归警方所有,检察官充当的只是起诉人角色。
二、案件社会影响巨大,比如其中涉及到政府高官,或是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等,直接由检察官负责,警方协助。
此类案件功劳、责任全部在检察官身上,与警方瓜葛不大。
三、检察官认为有必要亲自审理的案件,例如检察官正在办理一宗集团贩毒案,如果警方办理的案件于此有关,检察官可以向警方提出要求,强制接管办案权。
第三种情况,在法律界定上含糊不清,完全是看检察官的主观意识。
这也是检察官和警方最大的矛盾所在——抢夺案件的完成办理权。或者,抢夺破案后的功劳。
金允浩手中的这个案件就属于第三种情况,是罗文山仰仗这检察官的身份,从警方手中硬‘抢’过来的。
对于案件被‘抢’,警方难免心中不舒服,通常不会好好配合检察官工作。
本案中,卷宗里遗漏了这条‘新’线索,就是警方不配合的表现。
想通了前因后果,金允浩多少有些气结。
怎么这种狗血剧情在哪里都会上演?真是烦躁!
金允浩调整了下心情,继续对申晶雅父母盘问。可是却没有再获得有用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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