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2 / 2)
“永夜皇朝”刚刚被毙掉,那边有一个官员脑子一抽,脱口而出“无夜皇朝”。不是说永远都是黑夜不好吗?那就来个没有黑夜,永远阳光普照多好。然后这个官员马上也遭遇了一轮唇枪舌剑的攻击,比刚刚那个更惨,因为大部分人都觉得,无夜这个词十分不详,这不是在诅咒夜氏皇族倒台吗?话说曾经跟夜国敌对的西岩国的边城就叫做无夜城,大家都明白是什么意思。
夜白宇看着百官们越争越起劲,越吵越嗨,微微皱了皱眉说:“有什么想法今日都递了折子,苏丞相和吕侯负责筛选和定夺,此事明日再议。”
苏老丞相和吕侯爷对视了一眼,都觉得责任重大啊,这国号定得不好可是会关乎国运的,他们还是让钦天监那帮神棍帮忙一起斟酌斟酌好了……
至于登基大典,夜白宇说让礼部开始筹备,依旧还是一切从简。另外一个问题是原本宁国的那些官员怎么安排的问题,因为听说如今已经有不少在来锦云城的路上了。最初是有不少官员在犹豫,因为怕到了锦云城之后没有立足之地,在朝中也得不到重用。
不过后来很多人都不犹豫了,携家带口就过来了,因为宁氏一族都来了锦云城。只要宁则在,原本宁国的那些官员就觉得不用担心,因为他们都知道宁则不会让他们被亏待的。不少人都是用了大半辈子才爬到高位,怎么甘心就这么回家养老去了,毕竟还有子孙后代的未来呢。
而玄宁城那些官员过来,其实有两个大问题,一个是他们的官职如何安排的问题,一个是他们怎么住的问题。
夜国的官吏制度已经实行了百年,跟宁国的官吏制度其实没有多大差别,不说地方官,朝中的官员每个职位都是满的,就算有缺也都很快补上了。而从玄宁城来的可绝对不是一个两个官员,其中各个阶层的官员都有,想要让他们来补缺这根本是不现实的,也是没有办法操作的。
夜国百官当然对原本属于宁国的官员没太大的排斥,毕竟夜国和宁国一直以来关系都很和谐,如今也真的成了一家。只是夜国的百官大部分都会考虑的一件事是,如果夜白宇为了安排从玄宁城来的那些官员,准备裁减一些夜国的官员,或者对朝中很多官员的职位做出调整的话,会不会影响到他们现在的地位?这是关乎他们切身利益的事情,毕竟无论怎么说,玄宁城来的那些跟他们相比都算是外来户,没道理压在他们头上。
这个问题,夜白宇已经想过了,当有官员提出的时候,他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其实就是两个词,合作和竞争。
玄宁城来的官员不管有多少,统统录用,而且跟原本的官职一样。这样朝中就会产生一个官职有两个官员的情况,之后就会产生竞争。在为期三个月的时间里,对所有的官员,不管是夜国的和还是从玄宁城来的,进行一个考评,竞争只在同一职位的两个官员之间产生,更优秀的那个成为正职,另外一个降为副手。以后每半年进行考评,副手是有机会成为正职的。如果他们在合作和竞争的过程中用了什么不光彩的手段被发现了,立刻免职扔进大牢。
夜白宇话落,夜国百官心中都是抖了抖……虽然他们都觉得夜白宇这个想法是很好的,也是可行的,但同时他们也感觉到了不小的威胁和压力……因为不久之后就会有一个人过来争他们现在的位置,而他们未必能守住,到时候,就尴尬了……有些官员已经在想自己今儿回去是不是把很久没看的书给拿出来翻翻……
“皇上圣明。”苏老丞相率先表态,觉得夜白宇这个想法是非常好的,一个有压力的竞争环境必然会导致官员之间互相监督,也会更加自律,更加上进,这是一件好事。苏老丞相自己是不担心被宁国那个孙老丞相给压下去的,他也挺想跟那位孙老丞相较量一番。
“丞相一职不在此列。”夜白宇面无表情地说,“如果孙丞相来了,苏丞相是为左丞相,孙丞相为右丞相。”
“是,多谢皇上隆恩。”苏老丞相想了想,觉得这样也不错,给孙老丞相一个固定的丞相之职,有助于安抚玄宁城来的那些官员。夜白宇思考问题还是很缜密的。
这个问题算是初步解决了,具体要怎么分工,怎么考评,就是吏部的官员接下来要考虑的具体问题了,夜白宇不会再管。
而现在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玄宁城来的那些人要怎么住……
------题外话------
↖(^w^)↗
237.奸商不无良(万更)
237
皇室当然不会免费给他们提供宅子,因为他们一般也会都把玄宁城的宅子给卖了,并不是没有钱。最大的问题是锦云城没有那么多地方了……云翊当时为了找三处大宅还动用了九华阁的力量,其中一个还是多付了一倍的价钱才让原主答应卖掉的。
锦云城百年来都是夜国的都城,人口一直在不断地增加,土地面积倒是还跟从前一样。皇宫在锦云城的北城,北城除了皇宫之外,其他地方就是高官贵族的聚居区了,基本没有百姓在北城住,也住不下去,而南城是百姓聚居区。
如今北城的土地已经没有空置的了,想要新建宅子基本不可能,想要买宅子也基本不可能。而南城的百姓居住区如今土地也相当紧张,外来人想要在这里定居非常不容易。
那么那些从玄宁城来的官员来了一个两个还好说,一下子来几十个的话,到时候住哪儿?其中定然不乏高官,也不乏有才之士,到了这边肯定要被朝中重用的,而且一旦过来肯定都是拖家带口的,总不能让他们住在客栈里吧,可除了客栈,还真没地方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