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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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蘪外烟丝醉软,牡丹虽好,它春光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园……”

屋内婉转的唱段咿呀逶迤绵延而来,夜半的灯光打在江沅身上,清冷的一片,像屋外初冬的霜。

江沅静静听着,心也慢慢静了下来。

这些年,即便不能再唱,听曲仍成了她深入骨髓的习惯,每逢她压抑苦痛时,她便会寻个无人的交流,安静听一段,那些无法倾诉的伤,似乎能随着这旋律,缓缓稀释。

听了半小时后,江沅的情绪终于缓和下来,她关掉了唱片机,对自己轻声自语,“忍一忍,还有最后几天。”

楼下,常老太太面对儿子的质问,又委屈又是愤慨,“不是我故意拿你老婆丢你的脸!而是这宋昱庭用你要挟我,我没法子啊!”

常郁青又气又恼,又不能对常老太太发火,最后只得将烟头丢在地上,“妈的这宋昱庭!他敢要老子进去,老子就让他也进去!他有老子的料,老子还有他更大的料!”

老太太按住儿子,急道:“你别胡来,为这种人赔上自己不值得!你爸现在已经保不住了,我要再没了你该怎么活!”

为了缓和儿子的注意力,老太太换了个话题,“公司现在情况如何?”

常郁青又点了一支烟,闷抽了一口,“二十亿的保证金回不来了,为了不让在建的工程资金链断掉,今天早上……我把药厂给卖了,11亿。”

常老太太倒吸一口气,“你药厂卖了?怎么都不跟我商量!11亿是贱卖啊!这得赔多少钱!”

常郁青焦躁地反问,“不然我能怎么办?我没得选,咱那工程前期投入了四五十亿,后续资金不足搁浅烂尾的话,这钱就全打水漂了!只能把药厂卖了支援工程。”

“可就算你卖了药厂,十几亿也远不够工程的后续资金啊。”

常郁青道:“我不是在想办法吗?一会我找老胡那几人借借看,实在不行,我去找银行贷款……”

他仰头闭眼靠在沙发上,一脸颓然,“走一步算一步吧,”

那边常家内忧外患,想着应对之计,而这边宋氏也在部署计划。

坐在斜对角的张副总张涛说:“兄弟,果然如您所料,常老爷子在里头一个人把事都扛下来了,让自己儿子逃过一劫。”

另一个下属笑道:“常郁青逃过也没用,常家如今这烂摊子棘手啊!不然他也不会把药厂都赔本卖了!”

“呵,他卖了也没用,药厂的十来亿……补不住那大工程的缺!”

宋昱庭弹弹指尖烟,“所以常氏接下来多半要找银行贷款。”

张涛换了个坐姿,懒洋洋伸出大拇指,“你又准了,刚刚来的消息,常郁青已经开始着手联系市里各银行高层了。”

另一个副总道:“要是常家真找银行贷到了钱怎么办?他要是真靠着那项目保全了常家,只怕东山再起,下一步就是要报复我们了。”

宋昱庭没答这个问题,只看向另一个下属,“老刘,银行那边安排得如何?”

老刘道:“早按您吩咐去了,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常家这些年污点不少!等我把材料送到各大银行,这贷啊,还真未必放得下来。”

几个下属恍然大悟,用敬佩的眼神看向宋昱庭,“宋总,原来您早就……”

宋昱庭轻吸一口烟,只淡淡道:“资金是企业的命脉。”

很简短的一句话,却似有千钧力道,像他为人处世的风格,利落、寡言、犀利,每个人都已深刻其意。

资金是企业的命脉,银行是常郁青最后的一条路,可宋昱庭把路给堵死了,常式被切断命脉,再不可能东山再起。

凌晨三点,下属们散会后纷纷离开,只剩张涛还留在那。

见众人都走了,张涛这才把憋了半天的话问出来,“你怎么回事啊?怎么又让她回去了?莫非……你改变主意了?想放手?”

宋昱庭倚在窗前负手而立,屋外夜景倒影在他的眸中,霓虹斑斓。

他轻笑起来,满面决绝,“她想的美。这么多年,始乱终弃的是她,痛苦的却是我……这次她不给我一个交代,我绝不罢休。”

“那你还放她回常家?”

“谁放她回去了?与其勉强让她离婚,不如让她回去看清常家嘴脸,心甘情愿回来。”

张涛点头,“有道理。”又笑着摇头,“宋昱庭你这人口是心非,嘴上说着恨啊怨啊,心里却爱的要死,舍不得半点勉强她……那个,我还听说你还在常家附近埋了人手?干嘛,怕常家对她不好,以防万一啊。”

宋昱庭没回答,却是默认了。

张涛啧啧出声:“我说吧!口是心非。”

他嬉笑敛去,拍拍宋昱庭的肩,只剩一脸感叹:“这么多年兄弟,没啥好说的,祝你早日娶回美娇娘,从苦海解脱吧。”

张涛话落起身离开,空旷的办公室,只剩宋昱庭一人。

墙上钟滴滴答答走着,安静的光影里,听得宋昱庭轻轻自嘲一笑——可不是,人生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蕴盛……对旁人来说,或许死为至苦,对他宋昱庭来说,最苦却是求不得。

他点了一支烟,一手慢慢抽着,一手从上衣贴身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绒布。灯光下红色的绒布袋子被他在上衣口袋,像贴着他的心,或者,那就是他的心。

修长指尖松开绳索,里头是一撮乌发,他捧到掌心上,似乎还能闻到发丝主人淡淡的香。

这一股馨香,让他想起七年前的一个夜晚。

那个夜晚,也是这股兰花般馨香的发丝,他握着它,在那个陈旧简陋的小旅馆,将她紧紧揽在怀中。

那是送他去美国的前一晚,也是他们的第一次,分别前夕,依依不舍的两人用耳鬓厮磨作离别前的盟誓。

那晚的记忆混乱而仓促,两个青涩的年轻人都没有经验,进行到一半便终止了,因为她疼。

她疼,她是真的疼,即便忍着没有出声,但眼角有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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