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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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你一定是在逗我!”

“别吊胃口了你说啊!”

“慕君太坏了!”

慕君在强烈灯光下模糊得有些失真的面孔露出一个调皮的微笑,好像卖关子卖得很高兴,“至于我会怎么唱,你们听——”

她右手往上一抬,舞台两边的音响顿时响起激昂的鼓点,听得人热血沸腾,她身子往旁边一侧,手势一摆,头一转,声音高亢有力,如一道雷鸣打在金石之上,“驸!马!爷!”

卧槽!杨乐的身子如弹簧般一弹而起,像个年轻人一样猴急地窜到投影面前,将声音调到最大,他的妻子怔怔地看着他,像个泥塑木雕,还没有反应过来。

不会吧?!杨放眼睛突然瞪得比铜铃还大,下巴咣当一下砸脚面上了。

天啦!春瞳孔猛地一缩,全身血液好像在一瞬间凝固住,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来。何家的长老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立在原地,半天没有言语。

此刻,帝都,唐凝似乎听到楼上杯子掉在地上碎掉的声音,还有一声高亢的“我了个去?”

“近前看端详。”慕君的歌声如滚滚长江轰隆隆碾压而过,直把现场观众们惊得木若呆鸡,动弹不得,而天网上的弹幕只停了一停,便飞快地如鱼群般覆盖住整块投影,围观群众们语无伦次地抒发自己的情绪。

“腿一软跪在投影前。”

“包青天再世!”

“吓得我膀胱一紧。”

“包大人我是无辜的[大哭]。”

“碉堡了!”

家中,观看天网投影的爱歌人浑身一颤,只觉慕君的歌声雄浑豪放、节节攀升,气势如虹,他跪坐在旁边,竖起一双耳朵,根本没心思分析技巧或唱功,此刻,他第一次抛弃乐评人的身份,变成一个单纯的听者。

“上写着!”

乐评人陈陈只听第一句便被当场镇住,完全不记得自己跟唱的习惯,同样是反串——哦不,慕君不能说是反串,她虽是女声,却比男声更加豪迈狂放——但反串女声的慕颜和慕君比起来,那就完全不是一个级数的了。男声唱女声固然很难,可一个男人捏着嗓子总会找到女声的声音,成打的翻唱《新贵妃醉酒》就是明证,但女声唱男声,如果没有先天嗓音优势,想用混声唱高亢的男声几乎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慕君刚才说话、以前唱歌,都是正经的女声,特别是刚才说话的时候,可谓软萌甜,说着说着突然换了一个画风,那震撼简直无以言表。

“秦香莲她三十二岁!”

她怎么会唱成这样?

她怎么可能唱成这样?

无数歌手歌修们恨恨地咬着小手绢,能不能给条活路了!

能不能给翻唱一条活路了!

太可恶了!

“别想着翻唱她的歌了。”良久,全华区最大的翻唱群里,才刷出这么一句话。

“翻唱禁区。”

“唉,早就死心了。”

“翻唱谁的歌?”新入群的小新人还一脸不知所云。

群里的老人们沮丧之余,充满恶意地回复,“一个不能说出名字的人。”

“欺君王、瞒皇上!悔婚男儿…”

情绪太到位了,活脱脱一个正义凛然怒火滔天的包青天,实在难以想象她那娇小单薄的身板居然能爆发如此之强的气势,事实上,听到她的歌声,无论是谁都会忽略她的身材容貌、服饰妆容。

这就是顶级歌者的魅力吧?让人忽视一切影响他们的因素,而将注意力集中在歌曲本身。

“眼神有杀气!”

“别说膝盖了我头盖都给您!”

“以前从没听过慕君唱过这样的歌!大开眼界!”

“帅哭!已被掰弯!”

师父她,好厉害!

凌岚站在后台,呆呆地听着,心中又羞又惭,她不是不喜欢与观众互动,只是她知道,自己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又在慕君的舞台上,最好不要刷太多存在感。

可当她亲眼目睹、亲耳听到慕君的现场,才明白,哪怕是众人陌生的戏曲,师父也能唱得让人震惊和喜爱。

“你会成长的,”水汐芷一身水色衣裙,温婉地站在她身边说,“你会变得更厉害的。”

凌岚猛地惊醒过来,使劲点了点头,“你说得对!”她好像鼓起了勇气一般,“我会让师父为我感到骄傲的!”

“将状纸压至在了某的大堂上!”

和普通观众只要放任自己沉浸在歌曲之中不同,乐评人们必须得赶在观众们听完演唱、到天网搜相关资料的时候,给出一个答案,告诉他们慕君为什么能这么唱,为什么唱得那么好,歌曲背后有什么故事,作为一名合格的乐评人,这些问题他们都得考虑周到。

爱歌人v:慕君能唱得豪迈不输于男儿,因为她全歌用了演唱技巧“喉音”。我查了很多文献才查到的呢!歌手们得尽可能地避免喉音过重,怎么说呢,它就像肉的附着品——皮,肉和皮紧紧相连,肉要去掉皮才好吃,声音要去掉喉音才好听,但皮本身也可以做得很好吃,只是大家都不会做罢了,慕君就是那个会做好吃的皮的人!

天蓝色:说得我都饿了。

煎熬:大概懂了。

饥饿中:所以会做皮的人也很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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