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四章 贵族的马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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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哥你说的骡子的好我现在是知道了,不过在国内的时候我也去过一些马场,就没见过有用骡子驮东西的,一般都是马,当然不是夸特,而是国内的一些混血马,比如草原马之类的。※%※%diǎn※%小※%说,..o”叶修听了高西的话之后,显然还是有diǎn不太了解,就多问了一句。

“有一句话叫死要面子活受罪。咱们国家现在正是发展阶段,土豪太多了,一夜暴富的神话经常上演,很多人觉得我有钱了,怎么能去骑骡子呢,那多掉份啊,我应该骑马啊,骑好马!低调奢华内敛的富豪不是没有,但真的很少,这一diǎn从咱们国家奢侈品的销售情况就可以看出来了,人一个月六七千,甚至几万、十几万收入的用苹果手机我还能理解,可是一个月就两三千,甚至只有一千多块的也非要用苹果装逼,唉,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啊。”高西苦笑着摇了摇头道,其实他也一样,暴富之后首先就买了那么贵的车,也是虚荣心作祟,毕竟以前穷的时候总是羡慕别人,现在有钱人不奢侈一把那也说不过去啊。

叶修接过了话茬说道:“最近很多喜欢骑马的人都想来国外,原因就是国内没有什么好马。基本上就是草原马和一些混血马,草原马虽说是耐力好,而且勇敢,并且不挑食,如果用来战斗的话,那绝对是好马。只可惜现在的暴发户们听到国产马那立即就觉得掉价了,非要洋马不可,我倒是承认,洋马不少那都是高富帅,因为比较高大,看起来也威风,可问题是这些马真不适合初学者,不仅容易受到惊吓。而且还很难养。但现在国内就这种风气,你不接受不行。”

高西diǎn了diǎn头道:“其实这就叫一个时代一个特征吧,和平年代,野骑远远不如马术那么受欢迎。毕竟马术被认为是贵族的东西,而野骑则最典型的就是美国牛仔啊。”

“但我更喜欢野骑啊,感觉非常舒服。”叶修说道。

“我也喜欢,不过咱们代表不了大多数啊。英国的王子,以及其他贵族的小孩,在三岁的时候一般都会收到一匹小马作为礼物,但这匹马可不是‘宠物’。而是‘伙伴’和‘搭档’。小马没有依靠,王子必须负责它们的一生,从喂食、洗澡、清粪,都需要亲力其为。在这个过程中,小王子与小马共同成长,并学习到什么是使命感与责任感。这是英国贵族精神的一个典型切面,人是骑在马背上,但不是凌驾于马。所以很多人就觉得这个野骑是美国牛仔,马术是英国贵族。虚荣心比较强一diǎn的家长,自然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野骑,而是做个贵族一样的宝宝了,现在的小家伙们不是小公主就是小皇帝。多值钱啊。”高西耸了耸肩道。

在大草原上体验过“策马奔腾”的观光客们,有没有想过到长宽五十米的马场上练练小碎步?

高西他们前往目的地的时候,路过了一片马场,这是比较标准的马术场地。很有意思的是跟一般的美国马场不一样,这里教给孩子们的,就是英国式的马术。里面正有一些孩子在那里学习。

“金森,我怎么觉得那个小姑娘挺眼熟啊,不会是赫敏吧?”高西让亚瑟走慢了一diǎn,然后指了指马场的方向问道。

“嘿,还真是赫敏,这小丫头以前就说想要去英国看看,想要学英式马术,没想到还真来了。”金森笑了笑,也朝那边看去,倒是小小吃了一惊。

赫敏虽然比豪豪、洁洁他们都大,不过也就是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而已,此时正神情专注地坐在马背上练着“轻快步”。只见她穿着合身的骑士服和防护背心,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小腿紧贴马腹,身体有节奏地上下起伏,马随之向前碎步小跑,速率均匀。看上去人马协调,坐姿优雅,有模有样。

马场还不到一个网球场那么大,她已经来回练了近好几十圈,光是高西他们看的这会儿都有好几圈了,这孩子却仍然乐此不疲。站在马场外的父母准备拿出手机拍照,被旁边的教练悄悄劝止。

“干嘛不让拍照?”高西问金森道。

“这当然是不想分散她们的注意力,让她们可以享受专心做事的感觉”。金森解释道。

“从头至尾一个坐姿,一个网球场那么大的小马场,没有辽阔的草原,没有快马加鞭的速度刺激,这种拘谨的骑法有意思吗?”高西看了一会儿,实在是觉得有diǎn无聊。

翡冷翠凑过来笑着回答道:“这就是野骑和马术的区别。一般来说,前者是美国牛仔的骑法,后者是英国贵族的骑法。小孩子掏钱来学骑,当然是要学diǎn贵族的东西。不然的话以赫敏的条件,去你那牧场学习骑马,肯定不会要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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