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中英上海条约(2 / 2)
然后还有英法两国坚持的宗教事务,中华帝国允许英法两国所属的传教人员在规定之通商港口建立教堂,进行传教活动。但是在通商港口之外不允许洋人出入,自然也就不允许传教之传教了。
而且建立教堂要得到中华帝国方面的准许,同时没有得到当地政府以及民政部宗教科的准许,不得在教堂以外的公开场合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违者将会被非法集合罪逮捕并审判。华民如果要加入洋教,必须前往宗教科进行报备。同时传教士不得以胁迫、引诱等不道德的手段拉拢华民进入洋教,而鉴于年龄小的华民无法自主判断。规定年龄十四岁以下的华民除非得到父母正式书面准许,否则不能自行加入洋教。
为了这个协议,中华帝国的民政部甚至专门成立一个宗教科,专门处理和西方宗教有关的事务。
除了上述问题外,还有一个香港问题,由于英国坚持不愿意撤出香港,而且态度非常强硬,同时外务部也是询问了军方通过能够通过军事手段收复香港,在得到了军方说会尽一切努力。但是不敢保证的答复后,宋向堂就知道军方要想短时间内攻克已经被建设成要塞一样的香港估计是不太可能的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顾全大局宋向堂也没有坚持要收回香港这个条件,不过英国也是在香港问题上做出了一定的退让。
表示愿意把香港问题单独拿出来谈,表示可以效仿之前上海商贸区的模式,在香港成立一个中英共管的联合市政府,对香港进行市政管理。
所以在中英签订的香港备忘录中,协议规定中国官方派遣两名代表,英国官方派遣三名代表。香港当地居民中选出一位华人代表,一位英国代表,一共七位代表组成香港市政委员会,该市政委员会拥有对现有香港地区的全部市政管理权。
至于其他问题基本都是搁置了下来。因为既然不能在现在通过军事或者外交手段彻底收回香港,那么林哲的想法就是干脆等一等,等上几年再随便找个借口打一仗就是了。现在可不是二十一世纪,而是十九世纪。只要他林哲愿意,明天他就能够发动一场战争。
现在嘛。先把其他协议签下来再说,省的谈判拖那么久影响到了国内的军事以及工商业的发展。
毕竟对于现在的中华帝国来说,统一国内才是头等大事,其他的都可以先放一放。
除了上述诸多条件外,还有俘虏问题,在正式文件中是这么写的:中华帝国以愿意无条件释放全部战俘,前提是所有协议全部签署并得到执行,也就是要等到双方正式换约之后。
而私底下,联军得继续为这些俘虏支付生活费用,而从之前到现在,再考虑到漫长的换约时间,这些俘虏的生活费用有可能高达两百万英镑以上。
这些费用将会和以往一样,通过正常的商贸往来秘密交付到中华帝国手中,并不会留下任何的正式书面文件。
尽管这些费用并不算什么战争赔款,实际上这些钱大部分还是得花在这些俘虏身上,毕竟上万人吃喝一年多可是很花钱的,而且那些所谓的贵族俘虏对生活品质的要求高的很。
事实上,这两百万英镑的数据也是人家联军主动提出来的,反正中华帝国方面的意思是你给多少钱就给多高的待遇,你给一万英镑的话,就用一千英镑养着这一万人,你给一百万英镑就用五十万英镑养活他们,给两百万英镑的话,估计会用其中的一百万英镑来养活他们,剩下的一百万也不能说中华帝国私吞了。
因为管理这一万多俘虏得花费诸多帝国官员以及军官的精力,他们的工资以及各种花销你们也得算上啊。
难不成你以为武装看守的士兵不用薪饷啊?
这中英上海条约里的正文条款以及附属条款加起来足足一百多条,花费了双方谈判人员超过两个月的时间去扯皮。
而不管怎么样,这谈判总算是谈完了。
随着中华帝国和英国、法国签订的中英上海条约、中法上海条约后,美国方面也是找上了中国,说是要效仿英法签订相关条约,这美国人倒是务实,他们就是来做生意的,也没有和英法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要求,所以很快就是签订了中美上海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就是通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中华帝国对美国也开放了那十四个通商港口。
这消息让包令知道后差点吐血,他们劳师远征才获得这十四个通商港口,而你美国人啥都没干,连谈判都没有持续几天就是获得了上述港口的通商权力,这让包令等人相当不爽。
不爽归不爽,但是条约已经签下,这战争总算是可以宣布结束了,而下一步就是进入漫长的换约阶段。
所谓的换约就是,这些条约要得到各国国会或者皇帝的批准,而当各国都正式批准以后,这些条约才算是正式条约。
然而在双方正式批准之前,上海商贸区那边受到战争结束,条约签署的利好刺激,十一月份各国洋行掀起了一次在华投资的**,也有很多洋人磨拳搽掌准备进入杭州等新开放的通商港口寻求发财的机会。
而林哲看到了签订的这些条约后,说着让宋向堂听不懂的话:“一个时代结束了!”(未完待续。。)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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