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天与不取,反受其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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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和蜂王浆,听上去好像很像,但严格地说,它们几乎是截然不同的。

蜂蜜是蜜蜂从植物的花中吸收花粉、花蜜之后,在自己的第二个胃里面,经过十五天左右地反复酝酿之后,分泌出来的营养物;而蜂王浆,则是蜜蜂巢中培育幼虫的青年工蜂咽头腺的分泌物,它是用来供给将要变成蜂王的幼虫的食物。

简单来讲,蜂蜜就好像古代平民吃的红薯,管饱。

而蜂王浆则是王孙贵族的肉糜,营养。

这样的比喻或许不太恰当,因为蜂王浆实在是太珍贵了,在寻常的蜂群之中,它就有“液体营养黄金”的说法。

而在这噬心蜂群之中,如此苛刻的条件形成下,更是无比珍贵。

这玩意,人们谈及的时候,基本上是论克来计数的,而在接下来的大半个小时里,我们从倒塌的大殿瓦砾之中,抢救出了足足四桶来。

这桶子是山神庙平日里用来挑水的木桶,每一桶,差不多都有四十斤。

除了蜂王浆,还有未破茧而出的蜂王幼虫。

也就是蜂蛹。

这玩意如果在族群没有蜂后的条件下,就会重新酝酿,出现新的蜂后来,不过因为噬心蜂的独特性,使得这种过程会显得格外漫长。

但我们不会留下任何的漏洞,尽可能地将这些蜂蛹收集起来。

因为我、马一岙和楚小兔一人一个蜂后在手,所以过程并没有太多危险,那些蜂子在经过蜂巢垮塌、挤压和蜂后被俘之后,并没有表现出太多决绝之意,反而显得格外的顺从。

果然如同赖大所说的一般,只要掌握住了蜂后,岳壮实的腿就算是给打折了一半。

除了蜂王浆,我们还在后院的库房之中,找到了多年来存留下来的噬心蜂蜂蜜。

相比较于蜂王浆,这些蜂蜜就显得普遍许多。

它们被用比人还高的大缸装着,一缸一缸,差不多得有十来缸的样子。

楚小兔爬到了上面去,推开木盖,用手蒯了些蜂蜜来尝,甜得直眯眼,大声说道:“这样品质的蜂蜜,简直就是千里挑一,难怪那风公子长得如此年轻呢,除了采阴补阳,恐怕每日以此蜂蜜为食,也有一定道理吧?”

马一岙点头,说道:“这噬心蜂的蜂蜜,富含多钟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及保健因子、泛酸、乙酰胆碱等,能够对神经恢复、造血功能、改善风湿症、强化肾上腺皮质机能、活化间脑细胞、促进智力发展、提高记忆力、人体衰老组织活化、延缓衰老、促进代谢、美容养颜等等,都有着极好的作用——正是因为这些,那家伙才能够在中了蛊毒的情况下,还能坚持到现在。”

我在旁边停了心惊胆战,说你讲的这些,好像是不死仙丹一样呢。

马一岙一愣,说啊,你知道?

我说怎么就我知道了?我完全都是懵的好吧,到底怎么了?

马一岙说我刚才不是让你把那蜂王给留着,作用后面告诉你么?其实我想说的,是传说中当年徐福奉旨炼丹,最后东渡蓬莱,带领三百童男童女去取药,其实只是避祸,传说中的长生不死药早已练成,其中的构成药物,从典籍的记载中,就是这种蜂王浆,而包裹药丸的,也是这种蜂蜡。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说你这话儿,当得了真?

如果是真的,那这玩意可就真值钱了。

马一岙笑了,说我也不知道,典籍里面的用词十分含糊,也没有具体到名字,但这种蜂蜜,与上面的描述,其实大部分是相同的。

楚小兔在旁边听了,也是十分激动,不过除了激动,她还有一些忧虑。

她望着这十缸比人还高的大缸子,一脸忧愁地说道:“这么多,我们怎么拿走啊?”

这些蜂蜜,我们当然是想要带走的。

正所谓“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

这是一方面,再有一个,就是这些东西留下来,天知道会不会成为岳壮实再次起家的资本呢?

就算是岳壮实跑掉了,留下来,说不定也变成了那帮落花洞女恶婆娘的战利品。

一想到这个,我们都有些不甘心。

马一岙瞧着,叹了一口气,说实在不行,那就象征性地取一些,然后一把火烧了吧,总比留给那帮老娘们要强得多。

楚小兔一脸焦虑,趴在上面恶狠狠吃了两口,说这样的蜂蜜,天天能吃一勺,那该多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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