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可能(2 / 2)
李笠之前从养水老鸦少年贾成口中得知,据说冯典府是狱吏出身。
狱吏若不是混日子的饭桶,必然是见多识广的老油条,那么,这个冯典府把他扔进水牢里,想干什么呢?
李笠觉得有些冷,为了转移注意力,索性琢磨起冯典府的动机来。
典府丞一职,类似于管家(公职),鄱阳城王府出了投毒命案,冯典府是有责任的,责任主要是:
第一,管理不严,御下无方,竟然让人有机会在王府里投毒,这是管理责任。
第二,必须找出凶手,或者协助官府找出凶手,否则凶手继续潜伏在王府里,王眷就危险了。
第二点的责任,可以甩给官府,让官府去破案,毕竟鄱阳郡廨官吏名义上是鄱阳王国的国官,有义务为封君找出真凶。
现在,姓冯的处置手法,可不像是要甩锅给官府,而是要自己搞定,至少在报官前,定下谁是凶手。
李笠眯着眼,把自己想像成冯典府,来个换位思考。
一个狱吏,好不容易成为藩王王府(其实是别院)的典府丞,若是因为一起命案,失去藩王信任,跌落尘埃,意味着多年努力全部泡汤。
那么,为了亡羊补牢,必须向藩王证明自己的能力。
所以,“凶手是外人”这个结果,对于冯典府来说就是最佳结果。
凶手是王府之外的人,意味着典府对王府的管理没问题,更别说这外人嫌疑也不小。
不需要官府介入,典府带着手下就破了案,抓住真凶,这也是能力的体现。
然而,没有证据光靠推测,恐怕无法让鄱阳王信服。
那么,冯典府如何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坐实这个外人投毒杀人的罪行呢?
李笠绞尽脑汁,回想着自己看过的破案类电视剧、小说,思来想去,觉得莫非是来个“嫌疑人畏罪潜逃、然后被追捕的人误杀”?
李笠觉得这也太蠢了,嫌疑人关在戒备森严的牢房,若还能逃出去,说明是故意放跑的,也就是‘欲杀故纵’。
这种做法,可以糊弄官府,却糊弄不了关心家里安全的鄱阳王。
因为鄱阳王必然关心是否抓到真凶,若冯典府随便糊弄,让真凶逍遥法外,继续在王府里生活,谁知道此人下一次投毒的对象是谁?
‘那么,冯典府把我从戒备森严的牢房转移到这水牢,莫非是为了省人工?’
李笠如是想,看看上方,未见任何巡逻人员的身影。
想想也是,这水牢四周都是垂直的墙壁,上方又有木栅栏盖着,距离水面有一段距离,水下进水口又有铁栅栏,根本打不开。
犯人凭自己是跑不掉的。
这里是王府,不可能有什么人攻进来劫狱,所以水牢只需要一两个人看着就行,比起内外都有人值守的小院牢房,还确实是蛮省人工的...
李笠想得入神,忽然耳边传来呼唤声:“李郎、李郎...”
他循声望去,发现水牢里多了个人。
不,是水妖。
一个水妖从水面下浮起,露出头来,头发散乱,浮在水面上,如同一堆水草。
月光下,水妖的一双眼睛看着他,眼窝黝黑,根本就没有眼白。
那一瞬间,李笠吓得心脏差点停跳,想喊,喊不出来,浑身哆嗦,拼命后退,靠着墙壁。
“李郎...李郎...”
水妖低声呼唤着,向李笠靠近,这呼唤听在李笠耳里,宛若催命符。
无数恐怖片里的鬼怪索命情景,在他脑海里变换,心中无数神兽疾驰而过:‘李郎?谁是你的李郎?’
李笠逃不了,躲不了,见着水妖慢慢靠近,脑袋一片空白,却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装神弄鬼。
于是心中叫骂:让人扮妖魔鬼怪来吓我,套我话?
后世许多电视剧、小说,都有常见的一个套路,那就是为了破案,办案人员装神弄鬼,吓得那些心里有鬼的嫌疑人口吐真相。
李笠觉得对方居然用这一招对付自己,感觉是在侮辱自己的智商。
这么一想,冷静些许,也没那么怕了,然而此情此景,实在太渗人。
“你别过来,别过来!”
李笠低声喊着,尽可能装出害怕的样子,而且为了逼真,故意不喊大声,而是一副被吓傻的样子,让人以为他连话都说不清。
“莫要喊,莫要喊....”
水妖继续靠近,说话声音越发急促,却不大声,似乎是极力压低声音。
“你别过....”李笠话说到一半,忽然觉得不对,没再说下去,而是看着那水妖过来。
然后问:“你是...贾成?”
水妖听他这么一说,停下,随后一双惨白的手伸出水面,摸向自己头顶。
将头发挽起,露出面庞。
月光皎洁,李笠看得清楚:这正是王府里养水老鸦的少年,贾成。
贾成低声说:“李郎,是我,贾成,我来救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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