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2 / 2)
安荞本欲改口,可话到了嘴边还是咽了回去,眼睛微闪了闪,说道:“大锅菜,很多菜放一个正烧开的放了调料的锅里煮,不过一般先煮肉吃,边吃边煮,谁吃腻了就自己涮口青菜吃。”
听起来好简单的样子,对于大牛来说,只要好吃就行了。
等到大牛把挑着十八只狼的楠木放下,安荞才发现有一半以上的狼是活着的,顿时就惊讶得不行。
大牛还惦记着山上砍了的楠木,就对安荞说道:“我砍了八十多根楠木,都还在山上放着呢,我得趁着天黑前,去把它们扛回来。”
安荞点头:“行吧,这火锅的事情就交给我,你快去快回。”
大牛也不磨叽,扭头就走了。
等到大牛出了院子,安荞就朝顾惜之走了过去,只是走到跟前,看到顾惜之睡得跟猪似的,不免就犹豫了一下。见顾惜之眼皮底下一片青黑,安荞还是叹了一口气,只得扭头自己去折腾去了。
正忙活着的工人们时不时往这边看上一眼,都看到大牛带回来的狼了。
平日里进山,最难缠的就是这狼,别看狼的个头不大,可动作灵活又狡猾,有时候比一头野猪还要难对付。乍看到大牛一个人就带回来这么多狼,谁不惊讶?都要惊呆了。
不过尽管眼馋,也没想过东家能给分点肉,一个个都挺老实的。
要是这狼是安荞自己打回来的,安荞说不定会在收工的时候给他们每人分一点,可惜这些都不是安荞自己打的。属于大牛的东西,安荞顶多就蹭口吃的,拿着人家的东西去给人情,这种事情安荞有点做不出来。
往这十八头狼上瞅了瞅,挑了一头死狼就开始扒皮。
黑丫头就蹲在一旁看着,原以为大牛回来能教她练功夫,没想到大牛还有要忙的。不过黑丫头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狼肉,很好奇这狼肉是什么味道,就蹲在那里看着。
扒狼皮这活自然有点血腥,可黑丫头个胆大的,竟然一点都不害怕。
等到天差不多黑了,大牛也回来了,用了一腿粗的一米半长的木头挑回来的,回到院子的时候可是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还真是天生神力,砍回来的楠木都小腿般粗,七八米长,一根湿木头大概五六十斤那样,大牛这一挑就是四五十根,那可是两千多斤重,可不是一般的吓人。
放到地上的时候感觉地上都抖了抖,把大伙都吓了一跳。
怪不得顾惜之说拔河的时候,十七八个人都拔不过大牛一个。
不过将这四五十根挑回来,大牛也是累得够呛,少见的累得坐地上不想动了的。
见到安荞看过来,大牛还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我没想这木头那么沉还想着全部挑回来的,结果不行,就拣了细点的挑回来了,剩下的都粗点,还得挑两趟才行。”
这时候工人刚好收工,一个个跑过来围观,都不敢信大牛那么厉害,怀疑木头是空心的。
老王八见了就大喊一声:“干啥呢干啥呢,一个个都不想收工了是不?要不还多干一个时辰?”
工人们一听,顿时作鸟散,没多会就收拾跑路了。
都累死了,又不加工钱,傻了才继续干!
☆、全是坑啊
等工人们都散尽,安荞才想起来中午看到的那一幕,就问起老王八来:“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看了个人,带的是野菜团子,瞅着好像连一点面粉都没有,净是菜了。那人是咋回事?不都拿挺高工钱的,咋连饭都吃不上咧?”
老王八想了想,迟疑了一下,说道:“你说的是二江那小子吧?那小子干活可是个好手,就是家里头的事情比较糟心,要不然也不能过成这样。”
“咋个糟心法了?”
“先前家里头老父得了病,花光了银子也没治好,好不容易借了银子买了口棺材埋了,没多久老母亲也犯了病,家里头没了钱,实在没办法就把田地全卖了给老母亲治病,结果老母亲也没能治好跟在老父后头去了。可这也没完,糟心的还在后头呢。”
“……”
“媳妇二胎怀的是双胎,本来是个喜事,偏偏怀着的时候累着了,早产生下来的孩子跟小猫那么大点,媳妇又伤了身子,昏迷了整整半个月,醒来以后一点奶都没有了。家里头时不时有去要债的,又有四张嘴等着要吃的,俩小的还得吃得精细点的,没了办法就只好委屈自己了。”
“……”
安荞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内心是抽搐的,黑医之名是怎么来的?那是不管你家穷不穷,反正想要找她治病就得花大价钱,没钱甭想让她出手。曾经她给一个人治病,要了那人所有财产不说,还让那人债台高筑。
要不是那条命是花大价钱捡回来的,估计那人都跳楼去了。
自己是怎么穿越到这里的?安荞弹着脑袋好生想了一下,好像是有个病人她要的钱太高了,病人的家属向来横惯了,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那会她正累着,身体的灵力也耗光了,不小心就挨了一棍子,然后就到了这里了。
安荞不会否认自己是个自私的,从来就没有为病人家里头想过,甚至听到病人倾家荡产,也只是嗤笑一声,一点感触都没有。
啪!
一拍脑门,估计是脑子里的肥油太多,受了影响。
别人怎么样跟她有个鸟的关系,自己管好自己就是了。
“这年头啥都不怕,就怕生病,这人要是生了病,再有钱也不够糟蹋的。”安荞摇头,看了一眼那已经宰好的狼,干脆转移话题,就对老王八说道:“王大爷,先甭管别人了,今天我们家涮锅吃,你把王大娘也叫过来,大伙一起吃,咱一块热闹热闹。”
狼肉?老王八下意识往狼肉那瞅了一眼,嘿嘿一笑:“别人都说这狼肉膻,可我老王自打年轻那会吃了一回狼肉,可是惦记到现在。你这作为东家的,请我老王吃狼肉,我老王可就不跟你客气了,现在就去把你王大娘给叫过来。”
“那王大爷一会得可劲儿吃,一定要吃够了才行。”
“这得啊,要不然等下次就不知道啥时候才有得吃了。”
安荞哂笑,食肉动物不比食草动物,一般人打猎尽量不会去碰食肉动物,毕竟狩猎之时谁也不知道谁是谁的猎物。挑食草动物下手,自然要安全许多,只有在遇到了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对食肉动物下手。
如此一来,如同狼还有虎这些食肉的动物,真的很少见。
偶而吃上一回,自然感觉新鲜,可吃多了就会觉得不如猪肉好吃。
晚饭说简单也不算简单,几个人围在一起吃火锅,倒也吃得热火朝天,酒也喝了好几坛,这还是安荞到这个世上来第一次喝酒。很普通的米酒,喝起来倒是别有一番滋味,也说不上是好是赖。
不过比起米酒来说,安荞还是比较喜欢喝果酒,酸酸甜甜的,还带一点辛辣味。只是石子村的酒坊没得买,附近也没有可以用来酿酒的果子,老百姓人也似乎对水果没有多大的兴趣,很少人家会种水果,嘴馋的时候大不了就到山上采点野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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