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2 / 2)
☆、第127章曲终人散
因为汤永宁突然车祸身亡,汤婧沐向学校请一个星期的假,用去了三天,还有两天,也不用着急去上学。
汤婧沐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下楼吃早餐,汤浩奕不在,肯定是去公司了。因为汤永宁的死,耽误了公司很多事,加上一些对头落井下石,见汤浩奕年轻,就想趁机吞并汤氏集团。
汤婧沐倒是不担心,汤浩奕在经商方面的才能,不比汤永宁差。
吃过早餐,陈知瑶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对着管家道;“把所有的人全部叫过来,我有事要吩咐。”
“是。”管家去叫人了。
汤婧沐坐在一边,斜睨了陈知瑶一眼,嘴角微微勾起。汤永宁昨个才下葬,陈知瑶这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当家做主了,呵,就看她,有没有这个本事!
很快人都到齐了,陈知瑶依旧稳坐泰山,瞥了一眼所有的下人。保姆张姨,郑嫂,小周,小玲。司机只剩下小许,小王出车祸还在医院里躺着,不过听说已经醒了过来,度过了危险期。
还有管家孙叔,管理花园的叶叔,大厨鱼生,助手童年。
陈知瑶眸光一闪,她要把一部分辞退!换人!
“先生出车祸不在了,家里也不需要这么多人了,所以,我要辞退一部分人。我点着名字的留下,没点着名字的,自己走人。鱼生,童年,小周,郑嫂,小许。点了名的,现在可以离开,回到各自的岗位。”
鱼生跟童年率先回了厨房,小周跟郑嫂犹犹豫豫也离开去干活了。
小许见管家居然也要被辞退,眸中光芒一闪,自顾不暇的也走开了。
陈知瑶眼神高傲的一扫剩下的人,管家,张姨还要小玲,叶叔。
管家是渣男汤永宁的人,不能留!她可是牢牢地记得,当初老爸陈志国住院没钱,她打电话叫管家送钱过去,他居然拒绝!虽然是汤永宁下的命令,她也决不原谅!
张姨以前就是齐睿颖的人,八百年前就想赶她走了!
小玲这个贱丫头,不要以为她不知道,对方私底下,曾经多次勾引过汤永宁!要不是汤永宁瞧不上她……!
至于叶叔,他已经六十多岁了!这样的老人能干什么活?还不如辞掉他,请一个年轻力壮的,难道还指望在这里养老不成!
陈知瑶下巴一抬,傲慢无比的道;“不要说我不通人情,多给你们一个月的工资,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明天都不用来了。”
管家孙叔却突然看着陈知瑶,弯腰道歉。“夫人,恐怕不行。”
陈知瑶眸色一沉,眼神变得锐利盯着管家。
“我现在拿的是大少爷发的工资,你,没有权利辞退我。”管家直言不讳,直击陈知瑶的要害。
陈知瑶眸色一变,正要发火。
汤婧沐斜睨了坐在沙发上的汤皓轩一眼,见他眼中只有电视,站起身来,走了过去。“现在这个家,浩奕做主。”
陈知瑶突然转过身,眼神凶狠的瞪着汤婧沐。自己的女儿不帮她说话,居然帮外人!
汤婧沐面无表情的看着陈知瑶,突然道;“你最好安分守己一些,你别忘了,这栋别墅,是谁的名字。”汤永宁一死,署名在齐睿颖名下的所有财产,自然全部落在浩奕的手中,怎么着,也不可能跟她陈知瑶,有半点关系!
“死丫头!我可是你亲妈!我真怀疑,你是不是我捡来的!”陈知瑶面色铁青的冲着汤婧沐发飙!
汤皓轩突然站起身来,神色阴沉的盯着陈知瑶。“妹妹说的对,你最好别惹大哥,这个家,本来就是大哥的,你如果闹大,被大哥赶出去,我可不会帮你求情!”
汤婧沐闻言,意外的斜睨了汤皓轩一眼。心中感叹,看来是浩奕给他百分之十的股份,彻底的打动了他的心。能让他放下成见,帮浩奕说话,可真是不容易啊!
陈知瑶气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突然一口气冲到楼上,回到自己的房间,大力的甩上房门,里边就传来噼里啪啦砸东西的巨响。
汤婧沐一扫张姨等人,微微一笑。“好了,你们只当她发疯,刚才她说的话,完全不作数。”
管家率先走人了。
小玲看看这个,望望那个,脚步挪啊挪,也走开了。
原地只剩下张姨跟叶叔。
汤婧沐上前抱住张姨的胳膊。“别跟她生气,她受刺激过度,现在看谁都不顺眼,甭理她。”
张姨摇摇头。“我没有生她的气,婧沐,张姨老了,去年,我就想辞职了,可是我舍不得你,舍不得这个家。”
张姨扫视了一遍这栋别墅大厅,齐睿颖父母还在世的时候,她就已经在了,那时候,她还很年轻,还没有结婚。
如今,齐睿颖都已经过世二十多年了,而她,早已经老了。
目光留恋的看着汤婧沐。“让你叫我张姨,实际上,我都能当你奶奶,只不过,张姨一直不愿意认老,可这身体,确实不中用了。孩子们要尽孝心,一直劝我辞职。让我在家多陪陪孙子什么的,享享清福。”
汤婧沐深知,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点点头。“既然如此,张姨,那你就辞职吧。”抱住了张姨,一个深深的拥抱。
过不了几年,她也要环游世界,离开这个家。趁现在分开,也是好事。
张姨笑了笑,伸手摸了摸汤婧沐的头发。“张姨的号码永远不变,以后,多给张姨打电话。”
汤婧沐点头保证,放手。
张姨欣慰的离开去做事了,她做完今天,明天就不再来了。
汤婧沐看向叶叔。“叶叔。”
叶叔笑了笑。“我儿子娶了个外地媳妇,在外地买了房子,我也要跟过去。我就那么一个儿子,正好他媳妇又怀孕了,我要帮他们带孙子。”
汤婧沐微微一笑。“恭喜啊!”
叶叔笑容满脸,看样子真的很开心。“我上楼找管家辞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