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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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今脸上的表情一瞬间崩掉,嘴巴张开了好几次,却迟迟说不出话来一个字,感觉还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旁的童刚见状,知道照现在这情形来看,一时半会儿恐怕是没法结束了,而身为一名出色的助理,他又有义务提醒自家老板接下来的安排,便壮起胆子插了句嘴:“老板,陈总那局……”

“推了。”

时今被这话呛了一下,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任性,不过和她的不淡定比起来,童刚倒是显得镇定多了,似乎早已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点了点头后,二话不说,这就去处理了。

这下又变成了她一个人孤军奋战,于是先顺了顺心气,还想说些什么,可惜话才刚刚开了个头,余光就不小心瞥见走廊的另一端出现了一个让她避之不及的身影,吓得她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我靠,高峻那家伙怎么出来了!

见敌人就出现在几米开外,时今也顾不上解决和盛崇司之间的民事纠纷,加上一时情急,根本没多想什么,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抓着他的手臂,把他拉进了隔壁的空包厢里,让他和自己一起避难。

不过她并没有完全关上门,而是留了一条细缝,以便观察外面的情形,等过了好一会儿也没见敌人经过,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转过身子,无力地靠在门板上。

谁知这样一来,又不期然对上了盛崇司的视线,正眼光灼灼地盯着她看。

落地窗外暮色四合,就像是一个上好的木质相框,将一卷玫瑰色的晚霞以最好的角度框在了里面,最后却又通通沦为了他的陪衬,绮丽又虚幻,就连他也仿佛变得不真实了起来。

连接现实与梦境的便只有那些不断变化的星星点点的光芒,全都落在了他的眼角眉梢,亮晶晶的,恍若月光下的浮浮春雪,偏偏眼底还是一片漆黑,让人看不清沉在里面的情绪。

时今看着看着,渐渐站直了身子,忽然意识到现在还不是可以放松的时候,心想这还真是逃命一时爽,还命火葬场。

她知道,盛崇司肯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既然眼下都已经发展成这样了,不如趁此机会,将那些问题一次性解决干净得了,免得他以后老是拿这句话说事。

这么一想,时今觉得这个办法好像可行,于是认栽道:“好吧,你要是真想忆就忆吧,只是我想我们之间应该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怀念,所以十分钟应该够了吧。”

闻言,盛崇司脚下的步子一动,一点一点靠近她的身子,大掌极其自然地贴上她的腰线,俯身欺在她的耳畔,嗓音沉沉而暧昧地问道:“你确定十分钟能满足得了你?”

“……”阿西吧,他想要忆的该不会是当年的各种姿势吧?

第15章 第一十五日

由于时今今天穿的平底鞋,所以比盛崇司矮了一大截,此刻整个人正完完全全陷在他那宽阔的怀中,视线也刚好被挡住,只剩下了一片夹杂着微光的黑暗。

似乎是为了印证她的猜想,男人说完后,下一刻便低下头来,嘴唇覆上了白嫩的肌肤,一阵柔软的触感瞬时从她的颈侧传来,转而又被轻微的刺痛取代。

距离的突然拉近让时今微微走了下神,只觉得一股若有若无的淡淡清香在鼻息间浮沉,被温热呼吸包围着的脖颈也酥酥麻麻的。

而这些迷惑人的因素全都来自于盛崇司,狡猾地正中人心。

丝毫不占上风的人差点又迷失了自我,就算那只扶在她腰上的手什么过火的事情都没做,她的心脏也开始不受控地咚咚跳动了起来,似乎迫不及待地想要挣脱胸腔的束缚,奔向赋予它生命的源头。

她深呼吸了一口气,压下那些奇怪的感觉,保持理智道:“盛总,你给我的那个代言顶多让之前的事一笔勾销,如果还想要继续的话,是不是得先付款了?”

本来按照时今的原计划,如果盛崇司不提代言的事,那自己也没必要主动提起,否则又引出什么不必要的麻烦,到时候才是得不偿失。

可是照眼下的情形来看,不提一下恐怕是不行了,于是她只好临时改变了计划,说这句话也纯粹就是为了膈应膈应盛崇司。

谁知道对方好像并未因此产生一丁点的反感或是厌恶的情绪,依然埋在她的颈窝里,大方地满足了她提出的无理要求,语气平缓地问道:“嗯,你还想要什么?”

“……”

这个答案显然又在时今的意料之外,没想到她都这样说了,盛崇司居然还不生气,心想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有原则了,毕竟就连她自己都被这种厚脸皮的言论恶心到了,更何况是他呢。

于是不信邪的人又故意得寸进尺地问了句“要什么都可以么”,结果得到的回答还是和那天晚上的大同小异,还好她已经不会再像第一次那样,诧异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只知道落荒而逃了。

经过之前向各方权威的咨询,时今这一回没有再把这类话当回事了,只是将上次没来得及讲的话说了出来:“盛总别开玩笑了,其实你只要按照市场价给我钱就好,犯不着押上你的全部身家。”

闻言,盛崇司终于有所反应,慢慢站直了身子,目光阴冷,嘴角却吊着笑,微微一哂,也不知道是在嘲讽谁,问道:“你觉得我像是在开玩笑么。”

窗外的天色又暗了几分,逐渐加深的昏暗如迷雾般蔓延开来,笼在他的四周,让他脸上的神色变得更加晦涩不明。

时今深知他的脾性,自然看出来他这是动怒了,突然意识到他今天可能真的是铁了心要和她算清旧账,最后只好曲线救国。

“好吧,我陪你。”她换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放软语气妥协道,“但这里恐怕不是什么怀旧的好地方,不如我们换个地儿。”

盛崇司半敛着眸子,不动声色地盯着时今看,知道她只是想找一个借口离开这儿,却还是心甘情愿地像个傻子一样被她骗,按照她的要求,驱车前往她口中那个适合怀旧的地方。

穿越大半座城市的结果就是最后来到了她的母校。

虽然时今大二就进入了这个圈子,但是就读的大学和影视学院之类的通通沾不上边,只是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之所以能够进娱乐圈都是因为各种机缘巧合。

除此之外,这里也是她当初对盛崇司见色起意的第一案发现场,如今回想起来,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恐怕非“现在流的泪都是当年脑子进的水”莫属了。

可是不得不承认的是,时今的这一张牌打得确实不错,因为就连一向掌控全局的人也没有想到她会选择这里,却没有问她原因,只是打量着周遭的人来人往,久远的往事如同潮水一般漫到眼前。

学校里的学生们已经开学了,加上今天又是周末,寒冷的冬夜也挡不住学生狗想要狂欢的心,校门外的霓虹混杂着人声鼎沸,穿梭在每条大街小巷中,热闹程度丝毫不比繁华的市中心差。

的确是个怀旧的好地方。

然而时今还顾不上去感叹母校的变化,正忙着做最后的准备,从包里翻出了一副框架眼镜戴上,最后再用围巾严严实实地遮住脸,基本上就算伪装成功了,至少看上去像个大学生。

也得亏是冬天,打扮成这样才不会让人生疑,只是有些东西单靠外表上的伪装还是很难改变的,比如给人的感觉。

不管怎么说,她也在娱乐圈里待了这么久,整个人看上去总归还是稍显不同,所以就算把她扔在人群之中,依然吸引了不少路人的注意力。

当然了,时今绝对不会承认这些目光全部都投在了盛崇司的身上。

不过幸好他通常都是以名字的形式出现在新闻报道里,鲜少有露脸的时候,因此不太容易被人认出来,估计顶多把他当成一个长得好看的路人甲。

只可惜事实证明,时今又高兴得太早了,因为还没有走多远,她就隐约听着身后有两个小女生正在讨论她到底是不是“时今”这件事,争得是热火朝天,好像一点也不怕前面的人听见。

于是她干脆正大光明地偷听,不知不觉竟听了进去,时不时露出一丝傻笑,于是盛崇司也不急着说话,任她津津有味地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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