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凌乱的李承乾(1 / 2)
郑子文最近的确挺压抑的,陪了自己二十年的狗说没就没了,虽然是正常的老死,但是自己的心情总不是那么好。
他把东赞埋在了它最喜欢的那颗柿子树下面,并且还让人用石头在柿子树外面围了一圈,还在里面种上了花草,没事可以来看看,也算有一个念想。
不过郑子文也是经历过战场的人物,对生死也有了一定的领悟,他不可能为了一只狗一直消沉,所以回家之后,他就把对东赞的感情都倾注在了几只小狗身上,用心的训练它们,并且还带着它们一起出去打猎。
四只獒犬都已经成年了,可能是占据了先天的优势,它们的个头比起它们的母亲还要高大,还要威猛。
郑子文这段时间先后出去了打猎了三四次,都把这只小家伙带出去。
而在捕猎的时候,这四个小家伙都是冲在最前面的,就算遇到猛兽,也敢上去斗一斗,这也让郑子文越发满意了。
冬去春来,郑子文也知道自己的打猎也该结束了,所以他打算玩一把大的,直接就调集了自己的两千多名飞熊军,一举就把活跃在幽州一带的鹿群给包了饺子。
郑子文此举自然不是为了杀戮,他也没那么无聊,之所以这样做,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再为恒州增加一项收入。
那就是鹿茸!
自从半年前发现幽州附近有鹿群之后,郑子文就把这事记在心上了,所以这一次他再次发现了鹿群的踪迹之后,就带着自己的私兵开始下手了。
可能是运气比较好,这次他们一共发现了两个鹿群,而且都是数百只的大族群,所以这一次郑子文一次就捕获了上千只花鹿,其中九成还是活捉的。
在回来的路上,郑子文就已经让人通知易州的官员,让他们加紧筑起高栏,好把这群鹿都饲养起来,这些可是宝贝!
花鹿就是梅花鹿,属于中型鹿,它们身上最昂贵的地方就是雄鹿头上的那对鹿茸了,这可以说是达官贵人的最爱。
来自后世的郑子文知道,梅花鹿就算是在一千多年后都有人养,并且还靠着它发了大财,如今大唐的富人也开始多起来了,自己让下面的人把这梅花鹿养好了,不也是一个大进项么?
没人会嫌自己钱多的。
不过李承乾却不知道,在他看来,郑子文之所以这样做,完全就是因为沉浸在雪獒死亡的哀痛中不可自拔。
所以他走到了郑子文的身边,然后用一种鼓励的表情朝着郑子文点了点头。
“子文哥,你看开点吧!”
郑子文一看他这个表情,顿时就笑了。
“看开点?我这次有了这么大的收获,我有什么看不开的?”
看着郑子文一副“强颜欢笑”的样子,李承乾顿时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摇了摇头。
“子文哥,你不用瞒我了,丽质已经都告诉我了,狗死不能复生,你看开点吧!”
“呃……”
狗死不能复生是什么梗?
不过看着李承乾这幅诚恳的表情,郑子文忽然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而他这幅发愣的样子落在李承乾的眼中,却变成了另外一个情形。
“看你这样就知道事实被我猜中了,所以你才会不知所措了吧?没事的,有什么麻烦事可以告诉我,我们可以一起面对。”
看着他一副知心哥哥的模样,郑子文顿时哭笑不得,“啪”的一巴掌就扇到了他的后脑勺上。
“你少给我添乱,我最麻烦的事就是你爹要来给我添麻烦,如果你真想帮我,你就快把他领回长安去,别让来这给我添乱。”
“……”
很显然,把李世民领回长安这种高难度的事李承乾是做不到的,所以他只能讪讪一笑。
“呵呵,子文哥你没事就好,对了,怎么没见到我的金毛大将军?”
李承乾说的金毛大将军就是郑子文从他府里顺来的那条番狗,郑子文给它取名为金毛,但是李承乾一直称它为金毛大将军。
这只狗本来就是土生土长的土番狗,一只生活在那种高海拔的冰天雪地里,来到大唐很不适应,大唐的兽医也不发达,所以早在一年前就是挂了。
不过郑子文对这家伙也没什么感情,所以它也享受不了埋葬的高规格待遇,直接被郑子文扔给飞熊军加餐了,估计现在连骨头都找不到了。
但这话郑子文是不能这样告诉李承乾的,所以他只好长长的叹了口气。
“唉,说来怕你不信,东赞死后,金毛就不吃不喝的殉情了,真是性情中狗啊!”
“……”
这已经不是“怕你不信”的问题了,这明摆着就是根本不能信!
狗殉情?骗鬼呢!
李承乾愣了好一会,才眯着眼睛看向郑子文。
“子文哥你是不是觉我特傻?”
一听他这话,郑子文也把眼睛眯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傻?”
看着他这个怀疑的表情,李承乾顿时就怒了。
“我堂堂一个大唐的王爷,也是饱读诗书的才子,你这样……”
还没等他说完,郑子文就打断了他。
“你说你不傻,那好,我给你出一个题目,请听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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