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南初点头,“认识。”
大刘一听,连弟弟都认识了,多半这小嫂子靠谱了,就算不成估计也是在成的路上了,于是越发拿南初当自己人了,兴味盎然地说:“小启弟弟身体不好,上学时候经常挨欺负,有次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回来,陆骁那时上初中,回家一看见这就冲人家里头把人的鼻梁骨给打断了,我跟明扬牧哥拉都拉不住,结果回家就给他爹关禁闭还——”
话说一半,大刘被人踹了一脚。
坐在两人中间的林陆骁正掸着烟灰,瞅一眼他,讽刺道:“有这功夫给人讲故事,你怎么不去说评书?”
大刘不服,“我这不是帮你照顾小嫂子吗?你看你光顾自己抽烟,又不理人家,我帮你照顾照顾人家,你还让我去说评书,我说你丫的,情商这么低,是怎么找到女朋友的?”
说到这儿,忽然想到,眼光一亮,看向林陆骁,“哎——你不会是吃醋了吧?”
林陆骁直接翻了白眼,“滚。”
“得得得,我滚,不打扰您二位。”
然后大刘真滚了,去找孙明杨划拳,孙明杨明显有点嫌弃他,一掌拍他脑门上也让他滚,大刘转头跟一旁抽闷烟时不时抿一口红酒,眼神全在手机上沈牧诉苦:“牧哥,你说俩当兵的怎么都这么粗鲁?动不动叫人滚。”
沈牧头也没抬:“滚。”
“……”
大刘默了一阵,“你不是信佛吗?佛祖说不能骂脏话。”
……
大刘走后,沙发上瞬间宽敞多了,林陆骁往边上挪了挪。
南初看着两人之间微微拉出来的空隙,问他:“你怎么不解释?”
林陆骁转头看她,“解释什么?”
“解释我不是你女朋友啊。”
那几个小子的性格林陆骁从小玩到大,简直太了解了,解释多了还觉得他心里有鬼,而且他向来也不是解释的人,时间长了自然就了解了。
而且那时,他认为,那应该是他跟南初最后一次见面,送她回家把话说清楚,让南初不要再来找他,大刘他们以后见不到她,自然就明白了误会一场,又何必花费一根烟的时间去解释。
他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烟,笑笑,没说话。
人往前倾,准备去摸茶几上的打火机,结果被眼疾手快的南初抢先摸到。
黑色的金属方形打火机被女人嫩白柔软的手捏住,南初随手打了个转,调整好方向,纤细的指尖轻轻一拨,盖子弹开,拇指一转,火光瞬亮。
飘动的火苗。
林陆骁手还停在半空中,扭着身子看她,烟还叼在嘴里。
明明客厅点着灯,却感觉这火苗更亮。
“快点呀,烫手。”南初低声催促。
林陆骁低头笑了下,俯身过去,就着她的火苗,把烟吸燃,靠回沙发上,吐着烟雾,转头瞥一眼身旁的姑娘。
明眸皓齿,楚楚动人。
不知怎的,他忽然就想起当年考上军校离开横街时。
那先生站在三胡同口跟他说的话。
“你这孩子有傲骨,有血性,将来会是个英雄。”
紧接着,先生又叹了口气。
他虽不太信命理之类,但也觉得有趣,所以多嘴问了句,“您叹什么气?”
先生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第10章
算起来,他已经很久没回过横街了。
那时一帮小子在三胡同口追追闹闹推推搡搡的日子确实最潇洒,也最快乐。
林陆骁刚出生时,父亲还只是消防办的副科长,家庭条件奔小康。但生下林启之后,母亲刚好失业下岗,家庭条件紧缩了许多。在他的记忆里,那阵生活虽然拮据,但至少是真的快乐。后来父亲工作调动,生活日益见好,顾虑的事情多了,反而没以前快乐。
快高考那阵,那时他们一帮小子站在墙根下围着抽烟聊天。
大刘想跟着林陆骁去上军校,可奈何他分数不够,林陆骁建议他好好听从家里的意见读个商科出来以后考公务员,大刘不肯,当时200多斤膀大腰圆的胖子扭着膀子说:“我就想跟你在一起!”
林陆骁现在想起来当时大刘那个模样心里仍是一阵恶寒。
孙明杨跟沈牧当时还嘲讽大刘绝对弯了。
谁料,大刘说:“李瞎子说了,我不识人,一世苦,别人我可不知道,但跟着骁爷准没错。”
“合着我们俩就是个摆设?”
孙明杨跟沈牧两人一听,当时就想跟大刘绝交了。
胡同口算命的先生姓李,名字至今无人清楚,时间一长,跟这里的人熟了,大家都直接叫他李瞎子,他反而一点儿不介意。
李瞎子当时送了他们四人每人一句话。
李明杨的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