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年少的他对此不以为然,私底下觉得那是一种臆想出来的产物,黎以伦也一直未曾遇见让他第一眼就能联想到“肌肤胜雪”这样的女人。
眼前的女孩,年纪大约在二十出头左右,让他在第一眼间从心里忽然串出“原来这个世界真有肌肤胜雪的女人”的念头。
目光从女孩脸上移开,落在她白色衬衫上,不,那件衬衫也许一开始不是白色的,是接近白色的浅色,次数洗多了,原先颜色已然掉落,变成了那种旧旧的泛白。
女孩还具备一定的洞察力,短短时间里凭着俱乐部经理的站位就断定他是在场人中最有发言权的人。
目光重新回到女孩脸上,如果单凭第一眼得分的话黎以伦会给女孩八十分,可第二眼之后,八十分一下子掉到六十分。
女孩五官可以算得上眉清目秀,但由于眉形和眼神使得女孩整体给人十分寡淡的感觉。
不过,现在不是评头论足的时间,距离三点半就只剩下三分钟时间,他得弄清楚眼前这位的来意:“请问……”
“我叫梁鳕,塔娅姐姐的朋友。”女孩直接表明来意,“我来带塔娅回去。”
话音刚落,被强行按在椅子上的塔娅脚不停踩着地板,类似于“唔”的单调发音也不时从胶布处透露出,塔娅看女孩的眼神显得十分不友好,很显然她并不感激女孩的出现。
“我们在等的人叫温礼安,”黎以伦看了一眼钟表,“除了温礼安之外,我不打算和这件事情毫不相干的人浪费任何口水。”
时间又过去了一分钟。
“温礼安……”女孩声线变低变沉,“他不会出现的。”
这是这个下午黎以伦第二次听到同样的言论。
“他哥哥举行葬礼时温礼安在苏比克湾参加篮球赛,那是一场可有可无的赛事,那场篮球赛温礼安三分球三投三中,两分球九投五中,罚球两罚两中,得到二十一分十一次助攻、八个篮板三次抢断一次盖帽、零失误,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女孩垂下眼帘,声线很淡,“最可怕的是温礼安在参加四场篮球赛中他平均得分为二十一分,这场比赛他的队友教练给他的评价是一如既往、正常、稳定。”
顿了顿,说话的人表情语气更趋向于一个人在荒野中的自言自语:“这个时候,你们也许会想,他哥哥对他也许不好,不,他哥哥对他好得连我有时都会吃醋,一个礼拜要记一次账,这个礼拜赚到四十美元,四十美元中得留二十美元给礼安以后上大学用,十美元交给妈妈家用,五美元存着以后娶小鳕,剩下的五美元留着当应急基金,这些温礼安都知道,你们说,他是怎么做到三分球三投三中的?”
眼睫毛微微在抖动着,眼睫毛密度和她眉形一样看着很淡,但胜在弧度好看,像折扇,随着那么一抖,不胜负荷模样,像冬季里静悄悄落于某个角落从蝴蝶身上脱落的灰色羽翼,让人忍不住弯腰捡起,小心翼翼放在手掌心上,细细呵护。
不让它被风吹走,不让它在空气中化为灰烬。
“我是他哥哥的恋人,君浣每次在我面前总是礼安、礼安的,听得我耳朵都要长出茧了,对于温礼安我还算了解,他是不会出现的,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把塔娅扯进来的,”低语着,声线和她眼睫毛一样脆弱哀伤,“我们只是连正常生存都成问题的一群人,每年有那么几个月,我们需要到救济中心排队领取粮食饮用水,一旦碰到圣诞节、新年、国庆类似这样的节日时,男人们得留在家里陪家人,我这么说您明白吗?”
女孩大致想表示,我们都是一群生活在底层的人,我们连成为你们游戏中的一颗棋子都不配,女孩肩膀的单肩包上某慈善机构标志也似乎间接在证明她的话。
这样的一种形象、再加上那席话把原本打算袖手旁观的麦至高吸引了过来。
拦住打算英雄救美的麦至高,如果黎以伦现在还处于刚迈出校门阶段的话,也许也会像麦至高一样,让女孩带着塔娅离开,说不定还会凭着一时之气对女孩伸出援手。
黎以伦从事娱乐产业,和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
见他无动于衷,女孩脸转向塔娅,被按在椅子上的人在女孩转过脸去时拼命摆动脚,一副恨不得把人踹到天空去的样子。
女孩扬起嘴角,嘴角的笑意弥漫着苦涩。
“我是塔娅他们家眼里的害人精,这事情说来话长,如果不是我对他们家有所亏欠的话……之前和你们提前的君浣是我的恋人,他离开我已经有两年时间,今天是我第一次提起他的名字,”顿了顿,脸转向他们时眸底变得水濛濛,“你们就当做一次慈善,放了塔娅,当是拉了一名伤心人一把,可以吗?”
麦至高那一下力道大得黎以伦需要后退一步来平衡住自己身体,刚站稳,麦至高已经快速往着塔娅的所在移动。
黎宝珠抢在他之前挡住了塔娅,看来女孩的楚楚可怜只对男人有用。
“麦至高你敢!”“宝儿,我们再想别的办法。”“麦至高,我为有你这样没任何立场的朋友感到可耻!”“黎宝珠,你闹够了没有!”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地争吵了起来。
争吵声中混合着度假区经理的劝架,直到……
“礼安哥哥。”孩子欢呼,脆生生的。
现场瞬间安静下来,安静得出奇,所有人脸都转向门口,一抹修长身影出现在门口处,身影背后,日光盛极。
小男孩欢呼着冲向门口,一直被牢牢按在椅子上的塔娅咧开嘴笑,黎家乖乖女正在慌张的整理头发,女孩则是稍微移动脚步,从之前的斜身对着门口变成完全背对门口。
墙上钟表指针指在三点四十分,温礼安迟到了十分钟。
黎以伦有轻度近视,门口处的光亮太过于刺眼,导致于他只能眯起眼睛。
修长身影在小男孩带领下,往着黎以伦的方位移动,黎宝珠和麦至高也一前一后朝他靠近。
当那抹修长身影停在面前时,黎以伦做出连自己也想不通的举止,凭着本能挺直脊梁,直觉告诉他,怎么也不能被眼前这位戴着棒球帽,穿着印有某修理厂联系电话工作服的男孩比下去。
男孩给黎以伦的第一印象是那种可以把很普通的工作服穿出t台效果的衣服架子,高、挺拔、比例完美。
很多年后,黎以伦走遍世界各地,邂逅各色人种,可就是没有碰到比温礼安更好看的男人,有些人五官比温礼安漂亮可身上缺乏他那种气质,有些人气质比温礼安好可五官远不及温礼安。
在温礼安拿下棒球帽时,黎以伦第一时间想起和克拉克机场一路相隔的那座天使城,以及天使城另外一个别名——罪恶之城。
关于天使城,黎以伦听得最多的是“你很难把那些蓝眼睛金头发的孩子和他们生活环境联系在一起,当你来到天使城街头,注视着那正在和你推销烟的孩子蓝色眼睛时,你感觉到了这座城市无处不在的罪恶所带给你的冲击力,匆匆忙忙塞给孩子十美元连烟也顾不得拿,夺路而逃,因为你不确定昨晚和你翻云覆雨的女人是不是这孩子的妈妈。”类似于这样的论调。
黎以伦去过天使城几次,他并不认同这种说话,起码,他没从那些混血孩子们身上感觉到所谓冲击力。
眼前,此时此刻,他在温礼安身上感觉到了那份冲击力,用作为从事娱乐产业的商人角度形容温礼安的话:只需要给他一件简单的t恤外加合身的牛仔裤,往舞台中央一站,高清摄像头对准他,不需要任何舞美灯光,就可以引发无数女人一浪盖过又一浪的尖叫声。
温礼安除了精致完美的五官之外,还有四月天蓝般的纯净气质,就是这份气质带出他背后那座罪恶之城的强烈冲击感。
眼前有着四月般天蓝的男孩,那双眼睛也许曾经看过自己妈妈和嫖客间的讨价还价、也许看过街角连老鼠也兴致缺缺的腐烂尸体、也许看过年轻丰满的女人胴体在可卡因的侵噬下变成一具能活动的木乃伊、也许在黎明时分看过把自己吊在树上的老妇人脸朝日出方向,曾经有着琉璃光泽的蓝色瞳孔变成现如今的烟灰色,随着第一缕日光的升起缓缓闭上双眼。
人们给这样的城市命名为天使城。
又或许,一切就如黎宝珠所说的,温礼安于这座城市的意义是上帝奉献给那些生活在绝望中的女人们一份最极致的美好。
安吉拉,上帝的信使。
如果你路过这里,请记得,这是一座以天使命名的城市。
第4章 天使城(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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