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一不小心又出名了(2 / 2)
宋小雪的声音比较大,所以一瞬间,整个操场之中的所有人听见宋小雪这话,脑门上顿时冒出几条黑线来。
只是一些女孩,对于这句话,眼中泛着星星盯着张扬。
张扬看着眼前五人围成一条线,根本不给他突围的机会,张扬摇了摇头,有些可怜的看着这几个家伙,估计今天以后,他们几人在学校都抬不起头来了。
“现在我们的神迷帅哥对战我们学校五名体育老师,只是好像神迷帅哥有些不好突围啊……”就在这个时候,学校的广播不知何时竟然响了起来,一下子,整个校园的人都有些轰动了。
一场篮球比赛,竟然被喇叭放了出来,还有人解说,这种事情在临江大学里面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
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带着几分好奇朝着操场上走去,短短几分钟时间,操场上的人瞬间爆满,人山人海。
此时,张扬目光之中带着几分平静,并没有理会广播以及四周围观的人群。
双腿微微弯曲,手中抓着篮球,一个三分跳投,随着篮球在空中划过一个弯曲的弧度,最终落入到篮筐里面。
“进了,一个三分空心让我们学校的几名老师都看傻了,刚刚一个大扣篮,加上现在一个三分空心,果然不愧是帅哥,连打篮球都这么厉害……”在广播里,一个有些激动的女声,大声的解说着,再一次让操场上所有女生尖叫起来。
看着张扬再一次进球,几个男老师面色一片铁青,他们不仅是体育老师,而且还是五个人打一个人,竟然被张扬连进两个球。
“小心了,下一个球,我会直接突pò 你们的防守然后进球。”张扬拿着球,看着几人温馨提醒道。
被张扬这么一说,几人纷纷站好队形,他们这次不再排成一字型了,要是这样的话,张扬一个三分,他们完全没有任何的办法。
运着球,张扬从半场的位置迅速朝着几人冲了过来,每一个动作都极其的夸张,但球在他手中始终没有被几人砰到一丝半点。
就在张扬连续晃过三人的时候,就在三分线里面一点位置,就起跳一个暴扣下来;只是在这一刻,连篮圈都被张扬扣下来了。
单手抓着篮圈,张扬一脸无赖之色。
“看来是没办法继xù 玩下去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下次再陪你们玩。”张扬看了一眼身后满脸呆滞的几个体育老师,叹了一口气,似乎有些可惜一样。
对于打篮球,张扬也很久没有碰过了,更何况这还是在他有了修为之后第一次打篮球,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不过现在操场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导致他要是继xù 打下去的话,没准都要惊动学校领导了。
“走吧,小雪,欣云。”张扬从宋欣云手中拿过衣服,重新穿在身上,径直朝着操场外面走去。
只是在这一刻的时间,女神宿舍一间房间里面,几个女生围着电脑刷新着学校BBS论坛。
“哇,这个神迷的帅哥真的好帅,而且打篮球的动作也是超帅,要是他是我男朋友就好了。”一个女生看着电脑上张扬在空中的模样,一脸花痴。
“等等,小茵,你过来看看,这是不是你的那位张扬哥来着?我怎么越看越像呢。”就在这个时候,另外一个女生脸上带着几分疑惑,转过头朝着正拿着书看的李茵问道。
李茵柳眉微蹙,直接来到电脑旁边,看着上面那熟悉的身影,直接扔下手中的书,迅速朝着操场上跑去。
“我去,还真是小茵的那位张扬哥啊,这未免也太帅了吧,为啥我就没有这么一个帅气而且篮球又打得超级赞的青梅竹马来着呢。”
……
张扬和宋欣云以及李茵出了操场后,感受着四周一些女生异样的目光,皱了皱眉头,并没有理会这些人。
“欣云姐,这几个家伙我想今天找你的麻烦,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我的电话号码小雪哪里有的,你待会儿存一下就好了,还有刚刚的事情,真是不好意思。”张扬有些歉意的对宋欣云说着,毕竟他刚刚在口头上还占了宋欣云一些便宜不是。
“没事儿,今天的事情也谢谢你了。”宋欣云被张扬重新提起这件事情,面色有些微红,对他点了点头。
“那行,要是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走了。”张扬对两女笑了笑,就直接转身离开朝着女生宿舍走去。
他今天过来除了帮宋欣云解决这个问题之外,还有就是顺带给李茵说一下他接下来要离开一段时间的事情。
来到女生宿舍楼下来,张扬直接掏出手机给李茵打了一个电话,只是电话响了半天,都没有人接,这让张扬心中忍不住有些疑惑。
“难道小茵今天没带手机还是去上课了?”张扬口中嘀咕了一声之后,直接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等李茵了。
“你就是刚刚在操场上那位神迷帅哥吧?在这儿等谁呢,要不要我帮忙来着?”张扬刚刚坐下来,一个穿着略微有些暴露的女孩蹦蹦跳跳来到张扬面前笑着问道。
“额,那个,你认识李茵么?”因为对方的衣服是露肚子的,加上女孩身体站在他面前,张扬这一抬头,一下子就看见对方衣服上面那黑色的蕾丝花边内衣了。
“认识啊,不过你想要让我帮你叫她的话,那你就必须将你的电话号码给我,怎么样?”女孩那张略显清纯的脸颊上,嘴角挂起一抹得yì 。
“好吧。”张扬有些无奈,将电话号码告sù 给女孩,然后女孩这才上楼去帮张扬叫李茵了。
只是过了不到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女孩就下来对张扬说李茵刚刚出去了,可能是去操场上,对此,张扬道谢后,就再次朝着操场上走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