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三十多公里之外的陈坊,思甜蛋糕店。
于知乐倚墙而立,把手机放回口袋,接而走到烘焙房,通知张思甜有个四寸麋鹿蛋糕的订单。
生意上门,忙活着搅拌蛋白霜的女人对她笑嘻嘻地做了个ok的手势。
于知乐走到一旁,拿起干布,帮她擦拭着几样刚清洗过的碗碟。
刚抹干一个,手机在震。
应该就是刚那客人的付钱消息。
于知乐把手里碟子搁回去,顺势拿出手机,按开来瞄了眼。
原本舒缓的眉心,一下子紧锁。
这个叫“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对她发起的微信转账金额,并非一百二十八,而是——
50000.00
伍万元整。
掌心的手机继续颤动。
对方仍在给她发消息。
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每天最高额度就这么多。
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少了点。
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不过不用找了。
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剩下的,去买自己喜欢的。
最后,顿了顿。
一个在当地最英俊的人:不用跟我睡觉。
——字里行间,仿佛觉得自己酷的飞起。
作者有话要说:于知乐:我的四十米大刀呢?
☆、第八杯
像被什么匪夷所思的诡异生物缠住了手脚,于知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她又看了眼最后一句话,然后不可理喻地轻哂了声。
张思甜见状,好奇问:“怎么了?”
于知乐拿低手机:“没什么。”
张思甜便继续忙自己的去了。
于知乐把手机放回桌上,换了抹布,继续擦模具。
她敛着睫毛,仿佛压着汪洋心事,没一会,她再度把手机拿起来,收下了那五万块钱。
并给对面回了两个字:地址。
—
转账成功,外加一条极其简短的二字消息,让景胜难以相信地愣了好一会。
反复确认过十几遍后,他一拍桌子从老板椅上一跃而起,开始对着桌边有节奏来回晃的永动仪摆件尬舞,就差蹦出身后落地窗与天外一行白鸽肩并肩。
自嗨了一会,景胜把自己砸回宽大的椅子里,激动之情难以自制,他给林岳打电话:“岳子,她收了我的钱!”
“收了我的钱!”又一遍,语气加重,仿佛一只充电过量的复读机。
林岳的语气听上去像在翻白眼:“试问谁不爱钱?”
景胜说:“我以为她不喜欢。”
“不过我有些失望,”景胜微微叹气:“心情很复杂。”
林岳:“……我心情也很复杂,想揍你一顿又觉得去你那一趟累得慌。”
景胜撑腮,挤着一边脸蛋的肉,嘴巴喃喃:“我以为她和别的女的不一样……”
“行了啊,你演偶像剧啊,”林岳嫌弃道:“也不看看现在雾霾都是什么味儿的,铜臭味,大家都烦还不得每天闻着。”
林岳收尾:“行了啊,我手头上还有事,先挂了。”
—
景胜给了于知乐自己公寓的地址。
他曾在那被她揍趴下过,如今也要亲眼在看着她为自己的财力跪降。
对啊……
我他妈为什么要看上一个打过我的女人??
回家路上,景胜四仰八叉地坐在车后座,心事重重,不是很懂自己。
饶是不懂,他还是煞有其事地吩咐正在开车的宋助理:“等会到家了,你先别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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