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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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是存了讨好她的心。

林子墨斜斜的看了他一眼,“不好。”

从回到戈壁村在开始挖河的时候,顾南城就注意到了,村外的戈壁中有猎物。一种很糙的野羚羊,体格瘦小,但身上的肉可谓是寸金寸金的,素来被富贵人家喜欢。

记得上一世,他在宫廷之种尝过那种味道,据说,是某位美食家研究出来的,非常的好吃。

但现在,他只能用羚羊来换钱。

简单的吃过早饭,顾南城拉着林子墨就要走。

顾李氏咕噜两下,把碗中的米粒汤水喝完,急声喊道,“南城别慌,娘给你拿钱去。”

原来,顾李氏把从林子墨那里得来的簪子,换成了钱。

“这个钱你拿着,买几本书,再买点笔墨纸砚,你出去那么久,屋里那些东西应该不好用了,咱们家就指望着你当官发财呢。”

“娘,这个钱……。”他怎么能收下。

前面是娘给的钱,后面是媳妇的簪子,这钱烫手,他不愿意接。

顾李氏见他犹豫,伸手快速的把钱放到他胸口,“拿着吧,去买书回来。”

顾李氏转了身子,牵着夏天的手进屋。

顾南鑫在院子里站着,一双和顾南城一样好看的眼眸,闪着不情愿,什么东西都给大哥了,他们以后可吃啥,他不是不喜欢大哥,可家里本就那么穷了,还死磕着让大哥读书,真真觉着不舒服。

顾南城站了一会儿,把钱往里面塞了塞,算了,先去集市再说,看着买点东西,但说什么都不会买书本,他绝对不会再走官途。

和顾南城相比,林子墨有点小雀跃,眼神灵动,波光微闪,一副很迫切的样子。

“你很想去集市?这么些年不曾去过?”

“不曾。”但凡顾李氏带她出去过一次,她早就逃走了,还在这里受窝囊气。

“那今儿,我就带你出去看看,集市非常热闹,周围有小摊、酒楼,各种好吃、好喝、好玩的……。”

“嗯,我正想出去看看。”

越听顾南城说集市好,林子墨就越激动,看来她逃跑的机会很大,人多眼杂,很容易就走散,这次她先去探探路,下次带着夏天一起,远走高飞。

但在这之前,她必须不顾一切的挣点钱来。

两人说着走着,大概过了一个时辰之后,才走到集市,戈壁村离集市有点远,村中不设集市,成型的集市一般都在镇上。

而戈壁村开外的青光镇,素来以人多而闻名。

所谓戈壁,就是临近沙漠,虽然说他们离沙漠不是很近,但地势不佳,环境恶劣,位置偏僻,继续往前走,就是其他国家。

好在现在天下太平,无战事,各国之间相处安然无恙,生意上往来也多,之前林子墨也曾见过,很多小商小贩兜着货物从家门口经过,因为手中没钱,加上性子冷淡,她根本不靠近。

因着,青光镇是国与国之前必经之地,镇子上的人家过的倒也舒坦,做生意的没有不赚。话说士农工商,在这个时代没那么严重,但当官还是重要之选。

两人一直往前走,顾南城扛着肩膀上的羚羊,目的明确的找了家餐馆,直接跨步走进。

“客官您是吃饭还是喝茶?”

“不吃饭也不喝茶,找你们管事的,看看这头羚羊值多少钱?”

面对小厮,顾南城浑身气势不由而起,在戈壁村面对家人的时候,他本能的收敛起官派作风,但现在是在酒楼里,他不可能低人一等。

那小厮见来人厉害,面上堆笑,“您先稍等,我进去问问。”

☆、025 春宫图应该很值钱

林子墨见那小厮离开,悄声问他,“你刚才怎么那么凶?做生意也不必如此。”

“我可没凶,这叫气势,不能被人欺负了。”顾南城故作轻松一笑,伸手抓了下林子墨的手,又快速放开。

他这是怎么了?大庭广众之下,竟然去拉女人的手,有点失控了。

店小二很快便走出来,“我们家掌柜说了,这个只能一百文,多的不给。”

“这么少……。”

少到让顾南城诧异,在宫廷中吃这个羚羊肉的时候,那真是片片黄金,连骨头都不敢丢弃,留着熬汤。

没想到,几十年前的今天,这个羚羊会这么便宜。

“您卖还是不卖?不卖的话就拿走吧。”店小二不敢得罪人,说的却也实在。

顾南城看了下林子墨,点头,“卖。”

苦苦等了几天才捕获到的羚羊,仅仅卖了一百文,这一百文能做什么?

林子墨对钱没有概念,看到顾南城手中接过一串的钱,有点迷茫,这钱和现代的钞票毛爷爷还真不像。

“你拿着吧,看上什么买什么。”顾南城真的不愿意和一个小女子去争那一百文,索性直接丢给了林子墨,随她高兴。

出来一趟也不容易,看中什么买些什么吧。

林子墨掂量着手中的钱,嘴角微微勾起一抹笑,很淡很冷很高贵,“真的可以随便买什么都可以?”

“随你喜欢,买什么都可以。”

“哪里有书肆?我们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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