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2 / 2)

加入书签

明芝暗暗叹口气,继续转圈子。

没走出多远,身后有追上来的脚步声,明芝无须回头便知道那是徐仲九。他俩各怀心事,默不做声地并肩同行,直走到西交民巷的尽头。

不知哪家使馆正在办舞会,擦拭得晶亮的车子直排到麦加利银行门口,遥遥飘来音乐声。明芝侧耳听了会,突然想起在上海和徐仲九的那次共舞,明明不过数年,不知怎的恍若隔世。她抬手摸了摸鬓角,短发擦过掌心,毛茸茸的微微作痒。

徐仲九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不知怎的心里难得地一软,柔声道,“累了?”

明芝刚要说话,远远的来了一帮子“熟人”,那个小军阀的随从们。

随从们也看到了小日本和他的向导,他们不敢招惹明芝,笑嘻嘻地和徐仲九称兄道弟,“哪去啊,这早晚-饭吃了吧?”

徐仲九掏出烟,一人发了一根,闹哄哄都点上了,烟雾缭绕中他指指已经走远的明芝,压低声音道,“吃过了。这不,书呆子气发了,想见识咱们北平的夜景。”

随从们全是粗人,对那个精致的小家伙抱着点不怀好意,“你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

徐仲九呵呵一笑,“难服侍着呢。”他手在脖子处一划,做了个手势,“弄得不好小命就丢了。”说的可都是真心话,落在明芝手上的时候,他不止一次想过会不会死。

随从们心领神会,非我族类,凶残之处不能以外貌论之。

于是各走各的路。

这样过了十来天,徐仲九和明芝差不多拿定了方案,只等机会。

第七十八章

这天早上,明芝和徐仲九一前一后从外面进来。明芝穿着青布长袍,徐仲九是衬衫西裤,外套拿在手里。如今已是季春时分,北地早晚凉,不过走动后就热了。

多天住下来,茶房已经知道“小日本”看着冷漠,其实并不难侍候,因此只是打了声招呼,随口道,“今儿要变天,一会儿您两位出门时别忘了带上伞。”

徐仲九笑笑说好。

下雨天不方便行动,明芝皱了皱眉。她跟徐仲九已经把城里城外的道路摸得滚瓜烂熟,但一直没遇着下手的好时机,一天天耽搁下去,也不是事。平时不觉得,这一出门,明芝时不时想起自己的小家。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可不是自家的才舒适自在,外头再好也不是她的。

到楼梯拐角,徐仲九加快步伐,替她掸掉肩上的一片落花,对她微微一笑。他虽然也急,可比明芝多活了几岁年纪,耐心相应要好得多。明芝懂他的意思,回以一笑。她是鹅蛋脸,不笑还罢,笑时满溢青春气息,说不出的甜美婉约。

徐仲九心里微动,刚要凑上去再说些话,距他们几步之遥的一间客房传来声响。他看过去,发现站在门口的是军阀的保镖,此刻正唯唯诺诺听着军阀发号施令,有关安排车辆和侍从的。军阀大概没睡醒,语气颇为不耐烦,虽然声音不大,但句句带粗,直冲保镖发作。

闪电般的一瞬,徐仲九刷的回头看向明芝,明芝刷的抬起头。

一秒之间,两人不约而同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做!

无须言语,徐仲九掉头往楼下奔去,而明芝大步上前,抬手就是一枪。

保镖应声倒地。

明芝毫不停顿,一脚蹬开房门,对着目瞪口呆的军阀连开三枪。她并不检查对方死活。

也不用检查,红的白的喷得到处都是,要是这样还能活,那也没办法了。

随着枪声响起,楼上楼下的脚步乱作一团,但同是往这边来的。明芝按照事先和徐仲九约好的,踏上窗台毫不犹豫地一跃而下。

明芝在地上打了个滚卸掉劲道。与此同时,一辆车子在她旁边刹停,发出尖厉的摩擦声。徐仲九探出身,朝楼上开了数枪,不在伤人,只为逼退窗台那里的追兵。他并不恋战,等明芝一上车便缩回车里。

不等明芝关好车门,徐仲九已经把油门踩到底。

发动机经受如此重压,爆出一声浓重的呜咽,在零乱的枪声中如同离弦之箭横冲直撞,夺路而逃。

没跑出城大雨就下来了。乌云退散,灰白色的天幕哗哗地倒下雨水,雨刮摇摆得吱吱作响,明芝在座位上脱下外袍,换了身短打。他们本来也没什么行李,必要的东西早已放在车里,随时准备事了撤退。

徐仲九把车开得风驰电掣,是一付咬牙切齿的急相,几乎可以说狰狞了。他的目的地是天津,等到天津和站点接上头,才能算脱离险境。明芝换好衣服后默默坐着,手始终没离开枪,心里却是一片宁静。她觉得自己极其古怪,更喜欢看徐仲九翩翩外表下不好看的“真相”。

等进了天津市区,徐仲九才深深吐出一口长气,突然觉出疲倦。这路上颠簸不平,又需要全神贯注于路线,他也算拼了老命,不光眼酸手酸腿酸,连屁股都酸。然而能够平平安安脱身,辛苦些也值得。

停下车,他转头看向明芝,她也正看向他。四目相对,他嘴角上翘,伸手替明芝捻去耳垂上一点血迹。明芝没有躲闪,任由他动作,只是耳垂慢慢热起来,渐渐漫延到颈项。

他俩住进租界的一处公寓,等风声过后打算坐船从海上走。

明芝原是不习惯北方水土,只觉饮食粗陋,尽是大鱼大肉,比不上江南细腻,一饮一食无不精心细做,更不用提北方连喝的水都带着股土腥味。她虽然没把牢骚说出口,但徐仲九哪会没感觉,等事情完结得顺顺利利,他才有了心思慢慢哄她欢喜,经常亲自下厨做菜。

有回买了新鲜的黄花鱼,他做了一桌鱼菜,有南方的糖醋烧法,也有北方的锅贴黄花鱼,还有剔出鱼肉做的馄饨。

“怎么样?”他期待地看着明芝的表情,“聪明人做什么都行,我要是做个厨子,肯定也是个大厨。”

他大言不惭,明芝故意摇头,“略带腥气,汤也不够鲜。”

“不可能。”徐仲九夺过碗,挟起馄饨细嚼慢咽。为了除腥,特意取的鱼背上的结实肉,加上好花雕酿过,又用七精三肥的肉和在一起拌的馅,而汤是以雪菜吊的鲜头。虽是家常手工,但也不输于馆子,吃在嘴里又香又嫩。他嘀咕道,“不喜欢别吃。”

明芝只管左一筷子又一筷子去吃桌上的鱼。一口菜一口酒,别提多美。

徐仲九知道她故意逗自己,也不和她置气,倒了杯酒举杯敬她,“祝我俩前程似锦。”

花雕入口平和,后劲却足,喝过几杯两人脸上浮起红晕,想起往事,不知不觉不敢直视对方。

还是徐仲九打破僵局,“着你的道后,我已经很久没喝酒。”

明芝握着杯子,金黄色的酒液微微荡漾,她不想替自己辩解。

徐仲九一笑,又举杯在她杯上轻轻一碰,“不过也好,不然钱是多了,可没现在清净自在。”他摇头叹道,“也不知你家怎么教的,一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明芝抬眼淡淡瞄来一眼,徐仲九连忙闭嘴,“是我的错。”俗话说酒是色媒人,他借酒劲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