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1 / 2)
太没道理了,大清律完全没有这种判法。
“大清律?不知道本大师姐是反贼吗?”胡灵珊挥手,一群军人娴熟的从人群中揪出几个人痛打。
“都记住了,本大师姐目光所见之处,男女平等。不服的,全部砍死。”
自然有人不信邪,砍了?这是暴君,看胡灵珊的样子,是要夺天下的,哪里会有以天下为志的人,动不动就砍死人民的,难道不知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吗?
“我们去多找几个人,去府衙示威。”有人道。
“好。”
示威的人全部人头落地。
金华,乃至整个浙江,立刻就老实了。
胡灵珊的非法断案,立刻被报纸报道出去,焦点集中在男女平等上,胡灵珊滥杀无辜,反倒没人在意。
胡灵珊杀人又不是一天两天一个两个了,舆论都看腻了。
“胡灵珊这是要男女平等继承财产吗?”
“太过分了!这样下去,千年的家族,百年的家产,又怎么维护,还不是都给了外人。”
“长久下去,名门望族将不复存在。”
“偌大的店铺,交到了不懂经济的女子手里,除了败落,还能有什么结果?看来以后大商号,都要衰败了。”
湖广总督张之洞大怒,还以为胡灵珊是个人物,没想到心眼却是不正的,居然要为女子张目,定然不能让她的妖风污染了天下。
以儒教继承人自居的张之洞,决定要站出来制止胡灵珊。
辜鸿铭沉思良久,道:“这男女平等,究竟是利是弊,吾才疏学浅,是不能辨了,但胡灵珊不学无术,不尊儒教,不读经义,不尊天地,不守仁义,以西学和口号,蛊惑了很多人,对大清的民智,是有大碍的。张翁不如写一文,在报纸上广而辩之,醒民智,警民心,岂不是好。”
辜鸿铭甩甩脑袋后的辫子,这胡灵珊确实有点能耐,但是,儒学就像这辫子一样,虽然丑陋,虽然老旧,但是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象征着传统和传承,有光辉和灿烂的一面。不敬儒学的胡灵珊,实在不是继承华夏大地的好选择。
张之洞点头,报纸是个好东西。
《申报》刊登了张之洞的文章。
“……袭西俗财产之制、坏中国名教之际、启男女平等之风、悖圣贤修齐之教。”
张之洞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不管是张之洞的分量,还是这文立意的角度,都是极其深沉的,让人不有不信服。
而文章看似以事论事,其实更隐隐对胡灵珊整个体系的根本核心提出询问,胡系浙江,或者胡系一派,是重儒,是重法,是重民俗,还是胡搞蛮缠。
《申报》在文章最后写到,张之洞以此文见报,是存了真理越辩越明之心,静待胡灵珊发文辩驳。
胡灵珊回复:“不服,来砍我。”
张之洞大怒,天下大怒。
胡灵珊这是要“我心即天心,我意即天意”了。
“整军备战,老夫就打过去砍死她丫的!”张之洞怒不可遏,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胡灵珊两个都占齐了。
《申报》又出一文,是满清著名人物沈家本的文章。
沈家本表示,他亲眼看了胡灵珊断案的经过,胡灵珊虽然凶残没有人性,但在这个案子上,凑巧是对的。
“沈老,何必与胡灵珊扯在一起?”有人劝道。
沈家本道:“老朽只是以事论事,胡灵珊滥杀无辜,自然是暴君是酷吏,但这件事上,却是对的,大清律本就该男女有相同的继承财产权。”
……
胡灵珊在金华的案子,给绝望的人一丝期盼。
“大人,我要告状。”有人跪在地上痛哭。
这次的案件很简单,告状人姓王,他的女儿被人贩子拐了,卖到山沟里给人做媳妇,逃了几次,都被人抓了回去,最后一次逃跑,终于遇到了一个好心人,愿意给她家里托话,家人急忙报了官,带人去救女儿,结果整个村子几百人都涌了出来。
“谁敢把这个女人带走,我们村就打死谁!”
王姓汉子扯着衙役:“快救我女儿!”
衙役淡淡的道:“这是众怒难犯啊。”
然后,衙役给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给这个买他女儿的人家赔偿10倍的银子,或者去买一个女人赔偿他一个媳妇,事情自然就容易办了。
可是,王姓汉子没钱,连续多年的寻找女儿,早就耗尽了他所有的积蓄。
“我女儿被人拐了,官老爷就不管?”王姓汉子悲愤的问。
衙役鄙视:“被以为衙役了不起,实话告诉你,这里几百号人,衙役也照样打死,官府绝对不会管,不然官逼民反,谁担当的起!”
王姓汉子望着手拿刀枪棍棒的几百号人,这世道,就没有王法了。
几年过去了,王姓男子四处告状,却从来没人理睬。只是告诉他,等着,官老爷会处理,就没了下文。
“只要有阳光照耀的地方,就由本大师姐说了算。”
胡灵珊带人到达这个村子。
“你还敢来?打死你!”有男子叫嚣着,拎着棍子就冲过来。
“piu!”
人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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