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2)
“什么?”我心惊肉跳。
“这是绝迹已久的行尸,也叫活尸,叫僵尸也不错。”王馆长道:“知道我为什么贴这么个符吗?”
“为啥?”我都听傻了。
王馆长撕下女尸额头的符咒,刚撕下,女尸突然毫无征兆中“腾”一下坐起来。
我情不自禁倒退一步:“我的妈啊。”
王馆长看我,没说话。忽然伸出手在女尸面前打了个响指。
第三百三十二章 专门研究尸体的大家族
女尸在床上坐起来,似乎看不着东西,鼻子一动一动的,闻着什么。
我经历不算少了,可活尸还是第一次看到。尸体突然活了,像人一样,怎么看怎么恐怖。王馆长一边打着响指,女尸一边动着,纵身从床上跳下来。王馆长一边后退,一边打着响指,女尸似乎跟着他的声音走。我站在旁边看得不停咽口水,毛骨悚然。
房间里寂静无声,只有头上昏暗的灯泡发出“嘶嘶”的杂音,王馆长打着响指,来引导她前行。
“看到了吧。”王馆长说。
我没说话,已经看呆了。
“我刚才贴的是‘白乙大将军到此’的镇尸符,是出自茅山一派。”他说。
“你是茅山派的?”我问。
王馆长没有答,停下响指。他走到女尸前,伸手在女尸的额头抹了一下。那里有一滴的血迹,等到血抹掉了,女尸忽然全身栗抖,鼻子不断动着,侧着头。好像在听什么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王馆长道:“刚才我用自己的血抹在她的头上,这样就能操控活尸。现在把血抹掉,尸体不受我控制,她在寻找原来的控制源。”
“什么意思?”我听的心惊肉跳。
“这具尸体行事是有目的,”王馆长说:“她的一举一动受到外界的控制,这在江湖上称为奇门借尸。所谓‘借尸’,就是借尸体用一用的意思。”
“谁在控制她?”我赶紧问。
“不知道。”王馆长紧紧盯着女尸:“奇门借尸有五法,金木水火土。不管什么形态的尸体,都脱离不了这五种。现在还无法确定,对方是用哪一种来控制尸体。”
女尸突然转过头,面向我。我吓了一跳,情不自禁倒退。
王馆长道:“活尸能嗅人气。它在闻你的气味。”
我做出天罡踏步的架势,随时准备跑路,谁知道女尸闻了几闻,开始蹦蹦跳跳往外走。王馆长道:“看见没有,控制的那个人已经感知到了女尸,他在控制女尸回去。”
他三步两步跑到女尸前。把那滴血重新抹在女尸的额头,然后打着响指,指引女尸回去,到床前重新躺下,他把那道符咒重新贴在女尸的头上。
女尸闭上眼睛,再也不动了。
刚才这一系列动作,看得我神晕目眩,几乎窒息,心想这王馆长看着糟老头子一个,没想到还真是奇人。
我赶紧抱拳:“王馆长,还没请教你道上怎么称呼?”
王馆长摆手:“齐震三,我已经不是道中人,早已退隐江湖,这次若不是看情形这么古怪,也不会掺和这件事。我告诉你,奇门借尸是谓邪术,建国初期五十年代还略有耳闻,此后就销声匿迹,没想到现在又出现了,不能不重视啊。”
“对了,”他说:“你怎么会追寻这具女尸在此,莫非和八家将有关?”
王馆长是高人,又是知情人,我不能隐瞒他。便把那天晚上风雨一夜,有人用女尸声东击西盗走婴儿的事说了一遍。
王馆长听得眉头紧锁:“看来唯一的线索就在这女尸的身上。”
“王馆长,你说为什么昨晚女尸会去找一个老流浪汉?”我问。
王馆长道:“你换个思路来想,咱们人,包括动物,也包括眼前的活尸,你把所有的这些东西都想象成机器,想成一台车,机器要动,车要开,必须需要汽油需要电力需要资源,这是宇宙的法则。普通的活尸靠吸取人的生气来维持活动。更高级的僵尸会吸收日月精华,真要到那个时候,就成了精喽。对了,僵尸拜月你听过没有?”
“好像有这么一说。”我说。
“僵尸是集聚阴煞而成,阴气积累多了,就会情不自禁吸收外面阴气的精华。而月光是阴气最多的地方,所以僵尸一旦成了气候,就会拜月来吸收能量。”
我听得心悦诚服:“王馆长,你到底是做什么的,专门研究僵尸的?”
王馆长笑笑,非常苦涩:“好吧。不说说我的来历,恐怕也不能让你信服。你听没听说过道家有一门法术,叫太阴炼形。”
我摇摇头:“我孤陋寡闻。”
王馆长摆摆手:“也不赖你,这种法术奇诡无方,修炼的典籍已不可考,在江湖上已成传闻。但是可以告诉你。我就是出自这一门,小时候是在尸体堆里长大的。”
王馆长说他还模模糊糊记得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候他们家是个大家族,住在宁夏,离银川不远的小城市里。那个年代没有现在交通这么便利发达,他就记得小城非常荒凉,都是老街,房子也破破烂烂。他们家很多族人住在一起,房屋鳞次栉比,关系盘根错节。他小时候就记得,每家院子里都有放着棺材,有的暴晒在院子当中,有的藏在阴森的柴房里。
他们那群孩子白天上学,晚上回家还的练胆。爸爸大爷,叔叔堂舅的,会把小孩子绑在院子中间的杆子上,周围没有光,只有一个个阴森的老棺。孩子不能叫不能哭,哭一声多绑一天。也不知这种粗暴的教育方法能教出什么孩子来,反正王馆长说,他到现在还有心理阴影。
有时候他们孩子和大人凑在一起,让大人讲故事,大人们讲的也是鬼故事,鬼神什么的。吓死人不偿命。有个故事是关于他们老王家先祖的,讲的是先祖如何得机缘追随神仙,得到太阴炼形的法术秘籍。
这个故事发生在大概清朝康熙年间,具体年份不可考,老王家这位先祖叫王子美,是雁门人。也就是现在大概山西代县一带,乃是倒腾皮货的小商人,日子过得还算将就,就是做买卖辛苦点,押着货风里来雨里去的。
有一天他走到一处郊外,正赶上黑天,下着大雨,当时他没有雨具,就带了头驴,淋的狼狈不堪,带的嚼谷和衣裳全都湿透了。看到路边有个小客栈,不大。二层小楼,里面燃着灯。
他过去敲门,里面传来个妇道人家的声音,问谁。
他赶忙说打尖住店的,那妇女说,大哥赶紧走吧,今晚不能留人。
这个王子美当时就火人了,脾气大着呢,这么大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让人上哪住去。他就哐哐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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