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熊猫眼一更求推荐票月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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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9日,SBS歌谣大赏。

“怎么回事,看起来闷闷不乐的,”金斗焕一边开车,一边好奇的问道。

“没什么,斗焕哥,你就不要问了,”熙成今天戴着墨镜,一脸的冷酷,无论是去演《黑衣人》还是《黑客帝国》,都完全可以本色出演。

“担心大赏吗?顺其自然就好,没有谁会一帆风顺,经历点事才能成长,年轻就是资本,不要怕失败,”金斗焕很热衷于客串精神导师的角色,尽管他实际上只是一个司机。

以前看到这家伙带着墨镜,寸步不离的跟在爸爸身后,机械而又漠然,熙成曾经幻想过他也许做过特种兵,是电影里的主角。

可惜,幻想终究是幻想,一点点的,到现在终于彻底幻灭。

金斗焕有时候是个可怕的话唠。

“我不担心大赏,总不至于比金唱片还要惨吧,”熙成耐着性子解释道。大不了还是一个新人奖,他根本就不相信SBS有那个魄力让他空手而归。

上次金唱片只得了一个奖,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比MKMF颁给他四个奖项还热闹,再加上金钟国同样只拿到一个本赏,金唱片今年的公正性遭到了历年来最大的挑战。

“那你干嘛一脸不爽的样子?”

“呀,好好开你的车行不行,”熙成不耐烦的抱着胳膊,“干嘛老是一边开车一边说话,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会被你玩死。”

“小子,吃了枪药还是怎么的,火气这么大,你该学习学习修身养性了,”金斗焕耸耸肩,没把熙成的叫嚣放在心上。

“换你被打成这个样,你的心里会爽吗?”熙成气哼哼的拿掉墨镜,将脑袋往前一伸,露出他那只被打的红肿发紫的眼窝。

“嘶……”金斗焕从后视镜无比清晰的看到这一惨状,他一点也没有身为保镖没有尽责的内疚,反而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我猜一定是个女孩子打的,啊哈哈……”

“你怎么知道的?”熙成不解的问道。

“很简单,以你的身手,很少有人能够送你这么标准的熊猫眼,而且只有这一处伤,说明也不是群殴,”金斗焕很缜密的推测,“所以,想来想去,只有那几个和你熟悉的女孩子了。”

“你倒是精明,”熙成悻悻的戴上眼镜,被女孩子打了,而且打的这么惨,确实不太光彩。

“是那个小允儿?”金斗焕挑挑眉,“你干了什么,她下这么狠的毒手,俗话说打人不打脸嘛,更何况你是个靠脸吃饭的艺人。”

“小允儿?不要叫得这么亲热,斗焕哥,你和她不熟,”熙成咬牙切齿的瞪着前面开车的司机,心里有种将他扔出去的冲动。

“好吧?”金斗焕耸耸肩,故作正经的说道:“要不要我请律师起诉她,哦,差点忘了,好像我自己就有律师资格证,按照法律,你可以要求她正式道歉,并且赔偿你50万韩元以内的医疗费,鉴于你艺人的身份,可以额外要求误工费……当然,再次之前,我们必须搞清楚,林允儿小姐为什么对你施暴”

“我……我……”熙成嚅嗫着,气急败坏的叫道:“好好开你的车吧,这事不用你操心。”

昨天从电影院回去,泰妍有事先走了,熙成终于有了和允儿独处的时间。

然后……他想亲允儿,再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大力允就对他施暴了,当时还没什么感觉,第二天醒来就发现自己有了一只熊猫眼。

无可奈何之下,他只好戴墨镜出门。

“唉,熙成啊,”金斗焕摇摇头,“你太任性了。”

或者说,太不知道天高地厚,太以自我为中心。

他这种心态是生长环境养成的,即便李胜浩夫妇从来没有娇生惯养过儿子。

但是他长这么大,很少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只要有什么要求,无论是父母还是其他的亲人,都会忙不迭的满足他,再加上天才光环的加持,自然而然的养成了一副“只要我看上的东西,就一定属于我”的心态。

“我知道了,”熙成神情恹恹的所在座位上,像是一只受伤的狮子。

昨天允儿那一拳并不是开玩笑,绝对是在极度愤恨的情况下挥出的,又准又恨。

与其说,熙成的身体受了伤,还不如说他更受伤的是内心。

他实在想不明白,林允儿为什么不能乖乖的听话。

“我记得你上次送她去医院的时候,不还挺讨厌她的,怎么现在整天想着非礼人家,”金斗焕放慢了车速,好奇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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