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逢林莫入上(1 / 2)
慕容飞烟因为他的这句话心头不免又被震撼到了一下。
胡小天早就发现,任何时代的女孩子都对文艺范儿有着特别的偏好,在胡小天看来,最高等的文艺范儿那是要返璞归真的,可真要是做到那境界,就有些偏于内敛了,想要吸引女孩子的目光,还是要轻浮外放一些,还是要时不时的卖弄一下风骚的词句,这些全无营养的话语和诗词,偏偏能够轻易波动女孩子的心弦,文艺范儿?胡小天打心底鄙视了自己一次,装逼犯!
胡小天现在不仅仅是装逼犯,已经是装逼惯犯,嘴上说着小清新的话语,时常抄袭一下唐诗宋词,混杂着他玩世不恭的纨绔子气质,其结果形成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调调,这种调调在这样的时代还真是特立独行,胡小天认为自己勉勉强强挨得上卓尔不群了。
慕容飞烟毕竟不同于才女霍小如,她对胡小天的第一印象就是个衙内纨绔子,后来才逐步了解到这厮身上的文艺范儿,虽然她现在已经不得不承认胡小天的确有些才华,可仍然认为那只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歪才而已,望着胡小天得意洋洋的样子,忍不住腹诽,浅薄,就喜欢在人前卖弄。
在颠簸的马车内呆了一个多时辰之后,胡小天终于耐不住车内的沉闷,重新回到了他的那匹雪花骢上,骑在马上感觉还是比车内好一些,只是保持这样的姿势久了,是不是容易变成罗圈腿?胡小天看了慕容飞烟一眼,想想慕容飞烟走路的姿态还是英姿飒爽,两腿笔挺溜直,看来这种说法只是以讹传讹。
梁大壮腆着肚子骑着马从后面追赶上来:“少爷,眼看就是正午了,咱们是不是停下来休息休息,吃点饭?”
胡小天正准备答应,慕容飞烟道:“不行!反正都带着干粮,随便吃点儿,今晚一定要赶到望京驿站!”
梁大壮眼巴巴看着胡小天,胡小天看了看慕容飞烟,透过斗笠外面的薄纱,仍然可以看到她的表情非常严肃,于是打消了和她唱对台戏的念头,摆了摆手道:“照慕容捕头说的做!”
于是这帮人只能一边啃干粮一边继续前行,好在干粮的味道还算不错,胡小天一手拉着马缰,一手拿着卷肉的薄饼,大口大口,吃得是格外香甜,别看这一路之上都是在乘马坐车,这么老半天也消耗了不少的体力。他让梁大壮给慕容飞烟送一份肉饼过去,慕容飞烟却没有接受,自己从行囊中取出一块干巴巴的炊饼,连菜都不用。吃完炊饼,又拿出了一个梨子,看来还是懂得一点营养搭配,知道补充点维生素,难怪能长得那么水灵。可水灵归水灵,缺少了点女性的温柔妩媚,风情对一个女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旦缺少了风情,那就不免要成为女强人,男人婆。
这帮家丁虽然是刚刚出发已经看出了苗头,少爷是享受派加乐天派,如果跟着他走,这一路之上肯定是吃香的喝辣的,算得上一趟美差。可多了这位慕容捕头就完全不一样了,慕容飞烟做事严谨,一丝不苟,对待他们这帮家丁也是约束严格,表面上少爷是里面的老大,可实际上行动起来,全都是听从慕容飞烟的指挥,几名家丁已经打心底叫起苦来,这少爷也真是,弄个女捕快一起去上任这不是自找麻烦吗?摸不敢摸碰不能碰,本以为他是要泡妞,搞了半天却是找了一位管事婆啊!
天色渐渐黯淡下来,慕容飞烟眯起双目,观察了一下落日的位置,她不止一次走过这条道路,距离前方的望京驿站大概还有三十里地的样子,看来天黑前他们是赶不到地方了。胡小天自从重生之后,还没有受过这种旅途之苦,不过这厮如同出笼的鸟儿,重获自由,心情不错,人的心情好了,自然就感觉不到疲惫。他的骑术也明显自如了许多,那匹雪花骢也已经接受了他的驱策。
胡小天来到慕容飞烟身边:“飞烟!离驿站还有多远?”
慕容飞烟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什么时候这货开始对自己直呼其名了,而且亲切得有点让人发指,自己跟他应该没熟到这个份上吧?可称呼毕竟是小事懒得跟他纠缠。其实慕容飞烟也明白,就算自己跟他纠缠,口才是斗不过他的,轻声道:“大概还有三十里的样子,最多一个时辰咱们就能赶到。”说完不忘埋怨道:“如果不是因为你中途耽搁了,咱们现在已经赶到驿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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