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野猪大作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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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杰想想,还是把手枪塞回了快枪套,又抽出一把伞兵刀。

别小看了这把短小的匕首,它可是伞降特种兵必备的武器,电影里经常能看到这样一幕,伞兵落地后,从背包里抽出一把匕首,轻松将降落伞伞绳割断,这只是用途之一,它还能毫不费力的砍断五毫米粗的钢丝。

凌云峰接过伞兵刀,掂了掂分量,觉得还算满意。

“不需要我帮忙?”

“呵呵,你还是老老实实在这呆着吧,让猪鼻子拱一下,你就开膛破肚了。”

凌云峰耸耸肩,不置可否,蹲坐在悬崖边一块大石头上,看他们如何与十头体格健壮的野猪搏斗。

此次湖西之行,孙明杰他们没有随身带狙击步枪,只带了微冲、自动步枪和霰弹枪。

霰弹枪对付野猪很管用,它本身就是近距离狩猎用的,但是强大的噪声让他们不得不放弃使用这种大威力武器,只要枪声一响,五公里以内的人都能听到。

M4A1发射5.56mm步枪弹,威力中等,对付人足够了,可是对付皮糙肉厚的野猪,估计得一梭子弹,也就是20发。

至于微冲,肯定是不合适了,发射的是普通手枪弹,杀人都得五六枪,更何况野猪,打在野猪身上,都不一定能见血。

这时候最有效的武器莫过于沙鹰,能一枪闷倒大象的强大威力,在此刻突显出了它的重要地位。

然而很不幸的是,五人当中只有孙明杰一人配备了沙漠之鹰,平时大家都笑话他,玩沙鹰肯定是为了装逼,那么大的块头,一只手举着都不一定能瞄的准,而且后坐力大的惊人,厂商在使用说明中就曾不止一次的提到,使用沙鹰必须体重超过160斤,要是孩子开一枪,子弹飞出去的同时,人也倒飞出去了。

一把5斤重的手枪,主要用于狩猎和打靶,作为一名国际佣兵,孙明杰为什么对它情有独钟呢?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同样,喜欢一把枪也不需要理由。

因为孙明杰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沙鹰,可能它总是会在其它武器失效的情况下派上用场吧。

孙明杰一边匍匐前进,一边更换上威力巨大的50AE枪弹。

体型高大的达奇和本也跟上来,三人呈品字形移动,雅鲁和库克则找到有利地形,将红点瞄准镜装上M4A1,有了红点,他们就能避免同时攻击同一目标而浪费子弹和射击时间,毕竟唯一一把大威力沙鹰弹容量才七发,必须在野猪群发起全面攻击之前,尽量射杀更多的野猪。

在面对十头野猪时,不要妄想做到擒贼先擒王,那头体重高达350公斤的野猪王会浪费大家的时间与子弹,如果不能但时间内将野猪王干掉,剩余九头野猪一旦反扑过来,随时都有可能死人,弹匣都来不及更换。

所以,最明智的选择是,以最短的时间消灭最多的野猪,到最后哪怕只剩一头野猪王,他们这边五个人,以多打少完全可以应付。

红点移动到两只距离最近的小型野猪眼睛上,孙明杰躲在石头后面,做了一个手语动作。

就听一串串蹦豆子般的枪声响起,两头小野猪发出震天的嘶吼,倒在水里噗通噗通挣扎着。

受到惊吓的野猪群从水里跳到岸上,四处搜索着可能存在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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