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1 / 2)
那些部落的确得了他的好处,但机会送到眼前,照样会扑上来狠狠咬上一口。
密林距营地不远,至今没有任何示警,动手的时机也相当突然,足可证明其不怀好意。
今夜没动手,八成是知晓自己不好惹,没有取胜的把我。不然的话,十成会和鲜卑骑兵一起进攻营地,然后再来一场黑吃黑,一箭双雕,一举两得。
他不过是抢先一步,将危险扼杀罢了。
残忍吗?
的确。
狡猾吗?
不假。
但在这样的时代,不能冷下心肠,早晚会成他人的盘中餐,变成砧板上待宰的鱼肉。
桓容十分清楚,走出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
那又如何?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乱世之中,当为乱世之法。
过于心慈手软,不会被人称道,只会被视为软弱。
桓容坐在车内,望着留有剑痕的车壁,静静听着北风呼啸,狼群嘶吼,以及隐约传来的惨叫,双拳一点点握紧,直到掌心留下月牙状的凹痕。
第八十九章 将计就计
大雪纷纷扬扬下了整夜。
清晨时分,桓容推开车门,一阵冷风迎面扑来,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郎君,北地寒冷,不比建康,还是多加一件裘袄。”
阿黍展开狼皮制的裘袄,仔细搭在桓容肩上。
黑色的毛领在下颌围拢,两枚珍珠镶嵌在领口,随着呼吸,一层薄薄的雾气凝结在皮毛上,愈发衬得少年肤白似玉,鹄峙鸾停,道不出的雅致俊秀。
营地中的篝火燃了整夜,因有人看顾,遇上大雪也未熄灭。
狼群在天亮前散去,营地四周的内脏羊骨均被清扫一空,仅存的几点血迹被大雪覆盖,不见半点踪影。
五六名役夫穿着裘袄,利落的撤掉车前挡板。
两什步卒列队出营,沿着留在雪地上的足印,小心的潜入密林。
少顷,一名什长发出讯号,响亮的哨音破开朔风,传遍整个营地。
“找到了!”
两名步卒飞奔回营地报信。
雪深没过脚面,两人一路跑过来,气喘如牛,眉毛和睫毛结了一层冰晶。
“都在林子里,从兵器看,至少不下五百人。”
“走,去看看。”
营中正在准备早饭,秦雷和钱实负责防卫,典魁恰好无事可做,报知桓容后,跟着步卒走进林中。
桓容坐在车辕上,捧着阿黍特意调成的蜜水,一口一口慢慢饮着。
昨夜里,鲜卑和杂胡起了内讧,在密林好一顿厮杀。
狼群被箭矢驱赶入林,遇上满地血腥,立即亮开嗓子,发出声声嚎叫。
据猎户出身的弓兵说,被叫声引来的狼不下两百头,八成还有其他的猛兽。想想可能出现的场景,桓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哪里还有一探究竟的念头。
“府君,仆观天象,今明两日将晴,可令士卒加速行军,尽快过谯郡赶上中军。”
桓容点点头,道:“还有多少裘袄,都分发下去。制好的肉干和蒸饼也发下去,今明两日全速赶路,只在夜间休息。”
“诺!”
临出发前,钟琳特地找上中军主簿,摆事实讲道理,侃得对方两眼蚊香圈,要来三百件裘袄。
桓大司马命桓容领兵殿后,本就十分理亏。如果压住裘袄不放,定会招来异样目光,平日里积攒下的声望又会损失一大截。
能坑渣爹一回,桓容乐见其成。
不过,为钟琳的人身安全考量,他特地派典魁随行。万一桓大司马真的不要脸面,以典魁的身手和速度,好歹能杀出重围,将人囫囵个的救回来。
至于事后追究,桓容想得很清楚,自己讨要物资明正言顺,渣爹敢揪住不放,他就敢彻底撕破脸皮。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穿草鞋的总能干翻穿皮靴的。
到时候,借一借郗刺使等人的势,不愁不顶穿渣爹的肺。
好在事情顺利,三百裘袄一件不少。整车物资拉回来,钟琳犹在叹息,只道数量实在太少,早知如此,应该要六百件才对。
桓容当场未做评价,回到武车却是捂嘴偷笑。
当初到流民中捡漏,当真是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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