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2)
“秦氏坞堡最需稻麦谷种。秦氏家主一度收拢流民垦荒种粮,奈何连年天旱蝗灾,不说颗粒无收,养活仆兵都是捉襟见肘。”
“仆未被鲜卑胡囚困前,曾往义阳郡市粮,由此方能提前寻出逃脱路线,不被鲜卑胡抓捕回去。”
提起早年之事,石劭不免想起离散的亲人。
在北地尚能保全性命,拼死来到南地却遭遇横祸,父母离散,兄嫂身死,妻儿不知去向,身边仅剩一个幼弟。
藏身陋居的日子,他时常在想,自己一家拼死逃出北地究竟值不值得。
几番思量之后,终于得出答案,哪怕时间倒流,他也不会留在胡人盘踞之地。但会提前武装起一支力量,护得全家安危,绝不轻信晋地豪强。
不知不觉间,石劭的思想发生极大转变,“实力”二字牢牢扎根脑海。再多的怨恨不平,没有实力,一切只能成为空谈。
桓容的出现让他看到希望。
闻其姓氏出身,观其言谈举止,石劭相信,只要桓容下定决心,必能做出一番事业。
醒来之后,石劭就做好准备,只要桓容肯开口招揽,必定二话不说为其鞠躬尽瘁,只为换得大仇得报,告慰父母兄嫂之灵。
怎料桓某人过于小心,话到嘴边硬是不出口。
石劭焦急之余,心中开始没底。
自己刻意展现的“才华”和“经验”,府君似乎不甚在意?这样的话,他还凭什么取得府君赏识,为家人报仇,为自己和幼弟求得安身之地。
按照常例,两人本该是见面看对眼,一拍即合。
结果一个顾忌重重,半遮半掩,另一个着急上火,心中忐忑;一个各种展示才华,就差直接挂牌求聘,另一个口水滴答,袖子一擦硬是不开价。
媚眼抛得再直接,对方愣充瞎子照样没辙。
身在局中无知无觉,局外人却看得清清楚楚。例如阿黍,当真很想提醒桓容一句:郎君,您赶紧开口吧,不见石氏郎君急得嘴角都要起泡了?
幸好桓容不是真的脑子不转弯,细思石劭的表现,撇开“三顾茅庐”那一套,试着开口询问,对方可愿为他舍人。
石劭南渡落魄,又无意寻找亲族,户籍可以重办,想要定品却是难上加难。
不入士族无法直接选官,县中官职根本不要想。舍人名为县公国官,实为门客谋士一类,并不入流,多少还能通融一下。
“我知委屈敬德。”
“郎君何出此言?仆智谋短浅,能得郎君赏识已是感激不尽。郎君尽可吩咐,仆愿效犬马之劳!”
桓容笑眯双眼,总算有人才入帐,今夜必能睡个好觉。
石劭长舒一口气,总算恢复自信。
阿黍带着小童整理车厢,众人今夜仍需歇在房舍之外。领了衣食的农人抱来干柴,围着车队点燃数个火堆,和健仆轮班进行看守,既为防备林中野狼,也为防城中探查之人。
健仆在城东的一举一动并未避开豪强耳目,消息很快会传入陈氏耳中。
对方会是什么反应,现下还拿不准。
以桓容的想法,这三人暂时不能杀,却也不能放。陈氏的礼物仍旧要送,之后如何行动,端看对方是愿意商谈,还是给脸不要,打算来一场拳头对话。
自己的拳头的确不够硬,但也不会任由旁人欺上门,坐着挨扇不知抵抗。
阿母交代的坑爹之策尚未实行,正好在陈氏身上试一试效果。更何况,他对郗愔派出的府军很是眼馋,能趁机留下那就更好。
是否是探子不重要,关键是他和郗刺使表面结盟,在盟约没有撕毁之前,北府军比西府军出身的旅贲护卫更加可靠。
福至心灵,桓容茅塞顿开。拨开重重迷雾,终于明白,以自己目前的情况,想以最短的时间立稳脚跟,必须行非常之法。
自己没有那份头脑,和盐渎豪强玩计策手段无异是以短攻长,到头来没有好处不说,还会被狠狠修理。远不如把柄在手,向渣爹借势,干脆利落举刀开片。
所以,渣爹,儿情非得已,需要坑您一把,还请见谅。至于坑爹的标准……反正桓大司马权倾朝野,坑挖深点照样无碍。
桓容起身离开火堆,洗脸漱口,车厢门关好,在温香萦绕中沉沉入眠。
远在姑孰的桓大司马接到桓容书信,看到被押至帐前的十几个贼人,面上阴晴不定,许久方令人将他们押下,明日全部处死。
“我子可好?”
“回郎主,郎君受惊不小。”忠仆沉声道,“仆经建康时,将郎君亲笔呈送公主殿下。殿下言,贼人胆大包天,郎主爱子之心天下共知,必当给郎君一个公道。”
桓温点点头,道:“细君知我。”
忠仆垂首跪在地上,甭管赞不赞同,面上均未显分毫。
“庾邈无视律法,挟私仇加害朝廷命官,竟还诬陷我子,欲致兄弟生隙,其心险恶至极!庾希知情不报,当与其同罪!”
桓大司马直呼二人之名,显然已无半点回旋余地。三两句话间,庾氏命运就此注定。
原本他并不想太快铲除庾氏,可惜庾邈坏他大事,又被郗愔抓住把柄,他不动手照样活不到明年。再者,为保住桓济,给南康公主一个交代,庾氏必须做出“牺牲”。
桓大司马召来舍人商议,当日备下五车绢,两箱金,外加五十名青壮,一并送往盐渎。
为表诚意,青壮均自流民中挑选,尚未加入府军,更谈不上刺探情报。桓容肯下功夫,绝对能培养成自身力量。
对桓大司马而言,能暂时安抚住嫡妻嫡子,五十人不算什么,根本构不成威胁。对桓容却是天降横财,不收都对不起英勇献身的刺客。
郗超如果知晓此事,定然会劝谏桓大司马,绢布金银可以给,青壮绝对不行,再少都不行!可惜他不在,正被亲爹困在京口。
“你等回去后告知我子,我必严惩庾氏。今后有事亦可报送姑孰,我必为其做主。”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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