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三 收徒(2 / 2)
“哼!好你个不识好歹的妇人!”
孟小蝶有些生气了。
“我家老爷在海州大船上就救过你们全家性命,如今又跟来了洪州,前后两年多的时间白白浪费掉,为的就是收你家娃娃做个徒弟,可你倒好!不感恩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刁难我家老爷!”
别人对她怎么样她都无所谓,但质疑林在天,却是万万不行!
所以她越说越气。
“哼!你以为我家老爷堂堂驭灵宗少祖,又是除妖万千、治伤无数的神医土地公,出去收不下一个比你儿子资质好的徒弟么?”
“什么?他就是那位神医土地公?”
“是他!我说怎么看他这么面熟……”
“哎呀,真是罪过,竟然连土地公也没认出来。”
一屋子老妈子小丫鬟并家丁护卫,个个目瞪口呆,脸上羞愤不已。
陈夫人更是涨红了脸,低下头连连告罪认错,根本不敢抬头。
小唐僧却十分伶俐,竟然立刻跪地叩拜起来,不但动作学的像模像样,口中稚嫩的声音也是乖巧无比。
“徒儿陈敬海拜见师傅!”
“噗哧——”
小家伙这么一掺和,一下就将孟小蝶给逗乐了,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陈敬海?好好好,不错不错不错。”林在天喜笑颜开。
这名字明显是在感谢他当日在海上救了陈家夫妇,证明对方并非忘恩负义之人,只是一时间没有认出他罢了。
他原本就没怎么生气,见小家伙这么伶俐,自然是喜欢的不行,当场就掏出一把灵剑递了过去。
“小敬海,这是为师给你的见面礼,回头为师再给你弄个储物袋和灵兽袋。”
这是一把地阶灵剑,乃是林在天现在最差的装备,但交给只有两岁、没有丝毫修为的小家伙使用的话,绝对称得上是重礼了。
即便将它放到整个修行界,也是一件相当不错的宝贝,只有结丹境以上的修士才有资格使用。
“多谢师傅。”
这把剑小家伙拿不动,也拔不出,却是紧紧攥着上面的剑穗,有些爱不释手。
“多谢土地公大人!”
“多谢土地公……”
在陈夫人带领下,众人齐齐拜谢,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
林在天原本计划马上就走,可那陈夫人说陈光蕊还没有回府,好说歹说非要留他二人住一晚,他和小蝶一商议,就答应下来。
结果到了晚上,陈府因为家里出了修行者,乃是光宗耀祖之事,召开了盛大的晚宴,并举行了规模空前的拜师礼。
此事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大家对陈家表示了恭贺的同时,也纷纷要求天亮要一起送送林在天。
林在天与孟小蝶只好连夜启程,带着小家伙不辞而别。
……
……
一晃又是三年过去。
没了西行的困扰,林在天在这三年间走的就很随意,足迹几乎遍布了整个神州,一路留下了斩妖除魔、治病行医的美誉。
而土地庙的总数,更是达到了一百座以上,每日都有一些气运自行飞来,融入到气运金骷髅当中。
如今,金骷髅的境界已经达到了结丹三重,而他的勋章也达到了白银一阶,为他的各项属性都增加了少许加成。
可惜,凡间的妖精少的可怜,三年时间,林在天仅仅突破了一重境界,效率不是一般的差。
化神境六重之下,他的战力达到了十一雷,早已跨越一个大境界,全面碾压了所有普通炼虚境修士,即便对上炼虚境中的天骄,也一样能有一战之力。
要知道,一般来说,普通炼虚修士只拥有一两雷之力,加上灵剑的加持,也就是四五雷之力。只有拥有法剑的炼虚修士,才能达到九雷或者更高之力。
值得一提的是,陈敬海拜在林在天门下仅仅三年,如今年仅五岁,就已经突破到了炼气五重,资质、悟性、刻苦程度,都令林在天啧啧赞叹。
这小家伙早熟懂事,每日言行就和一个小大人一般,为林在天两人带来不少欢乐。
而且他的灵根乃是上等木灵根,将来可以修行风雷之术,战力很强,林在天几乎已经把他当成了接班人来培养,准备将驭灵宗交到此子手中。
“嘿嘿,任谁也不会想到,唐僧竟然会成为我徒弟,而且将来会成为驭灵宗的掌门!”
每每想到这个,林在天心中就暗爽不已。
而孟小蝶的修为,依旧还是化神四重,不过如愿得到了一头七彩花斑毒蛇妖王,凑足了五头本命灵兽。
这头蛇王的境界虽然低了一些,但其毒性剧烈,乃是蛇类中的翘楚,与孟小蝶颇为契合。
如今,孟小蝶已经有了三种毒物,以毒性修炼比常人快了不知多少倍。
不过在这三年中间,孟小蝶却将大把的时间,都花在了照顾小家伙陈敬海身上,虽然耽误了她不少修行,但她却是乐在其中。
这还不算。
小家伙的乖巧可爱,令孟小蝶萌生了自己生个娃娃的想法,征得林在天的同意之后,两人就马上付诸实践。
幸运的是,孟小蝶很快就成功怀孕。
这样一来,林在天就不能将孟小蝶带在身边了,于是就带着爱妻和爱徒,踏上了归程。
而这一日。
林在天的戒指之中突然传来一阵嗡鸣声。
他从中翻找了一番,取出一枚玉佩,上面正闪耀着淡淡的五彩之芒。
他不禁感觉一阵头疼。
“林在天,半年后同我去救人。”彩霞仙子霸气无比的声音,从玉佩中传出。
“救人?姑奶奶,你可别乱来昂!”林在天面露古怪。
青霞紫霞可是在如来的大雷音寺,谁敢去救?
再说,再有十几年,两女的五百年期限就到了……现在去救,等于是去救一个快要刑满释放人员,那不是画蛇添足么?
但彩霞乃是出了名的不讲道理,“少废话,我已经到你驭灵宗了,你赶快回来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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