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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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疯婆婆和两个孩子都在午睡,正好无人打扰。佰子苏一落座就开口说到:“多谢泰娘子上次提点,我们这帮小叫花才能到现在还有些饭食可吃。”

孟岚琥摆摆手说:“不值什么,咱们也别客套,我就直接说了。如今城里多了许多闲散之人,偷摸抢骗也愈来愈烈。你们这群小娃娃,可有受人欺压?”

“最开始,却是吃了些亏。好在高大哥仁义,带着几个兄弟帮了我们几次。如今欺辱倒还好,只现在城里实在没多少油水,我们存粮再这么吃下去,也撑不了多久,唉……”佰子苏不满十岁的年纪,却如老者般,忧愁万分地叹了口气。

孟岚琥听了,点点头,想了下说到:“我心里有个念头,就不知可行不可行。若是成了,你们既可多些收入,我也能得些安心。”

原来,孟岚琥看眼前这架势,不但是水灾,更加上有人控制米价借机发财。这样下去,夏麻必然大乱。而泰家除了一个弱书吏外,全是妇孺,都是毫无自保之力的人。

为了在危急时刻保住自家,她想到了佰子苏他们。虽然这是一群更加弱小的群体,然而弱者抱团才是面对危险的最佳对策。

于是,后面在整个夏麻乃至湖北境内都大名鼎鼎的“民援社”有了最初的雏形。

简单说来,也就是孟岚琥以及附近几户境况相似的人家聚在一起,由她们负责出钱粮,雇请佰子苏一伙和高二狗这些人。由后者负责在出了钱粮的几家人周围昼夜巡逻,遇到危险敲锣呼喊示警,如有余力则看情况帮忙解决。

为何只是敲锣提醒,主要是这批人手,除了高二狗,可能还包括一个佰子苏,其余人都是战斗力负值的渣渣。不过好多危险,也不是一上来就杀人放火,相反,如果能及时发出声响呼唤友邻,就能惊走歹人。

佰子苏对这个事情是非常期盼的,几乎不用冒什么危险,只要安排好小兄弟们换着休息,就能做到轮流巡夜。而且这事情做下来,还能在城里结下很好的人缘,对他们而言是百利无一害的大好事!

高二狗做为战斗主力则无需参加巡夜,只在出现比较严重的局面时,才会派人唤他前来。对此,高二狗自然没有异议,几乎和白得好处一样,还有何话好讲。至于,可能要打架斗狠,那都不算事,混江湖的若是怕了这些,还混个猪头啊?!

孟岚琥这边,稍微有些小问题,并不是每家都愿意出钱情人巡逻,有几家就拒绝了这事,要不是看在泰书吏的份上,搞不好还要嘲笑某人几句。

然而上次就吃了甜头的张屠户一家,本来是男丁挺多,战力不错的,听闻这事后,主动找来,要求加入。

总之几天后,一共七户人家并十九个佰子苏的丐帮成员和一个高二狗大侠,组成了“民援社”。

说好了,每户人家每月出三十斤粮,交给佰子苏他们。而后者则要保证每天十二个时辰里,都有人在这七家周围巡逻,如果遇到问题,要及时示警、通知邻里。若是巡逻时出了疏漏,则需要归还受损人家两个月也就是六十斤粮。

而孟岚琥在和大家约定好诸事后,还额外提出,若是本月七户人家都安全无虞,她还会再多出四十斤粮做为奖励。

因此佰子苏和高二狗一伙人,如今每月的工资预算就达到了二百五十斤粮……

他们一共二十人,高二狗很仗义的也没多要,所以一个人大约能分十多斤,别看一个月才十来斤粮,好像太少。可对这些小乞丐而言,只用每天分七八个人绕着圈地走走,就能换来每天三两多米粮,实在是太划算了!

小头目佰子苏想的更透彻些,只要他们真的做出点成绩来,以后加入的人家就会越来越多,一旦人多了,每户三十斤粮就是个非常可观的数字了。

事情定下后,孟岚琥为了保险,还立了个契,各家家主以及佰子苏和高二狗都按了手印后,特意去衙门盖了个章。当然这事是交给泰书吏去做的,聪明的书吏盖完章后,就找王县令去了,他觉得这事大有可为。

王县令听了也是很欣慰,治下百姓懂得互助互利,实在大善。不过他并不打算立刻参与进去,做官的最讲究个稳字,还是暂时观察一阵效果再说好了。

在孟岚琥忙乎着自保时,县城里的米价开始用一种让人心悸的速度不断攀升。几天后,县里的三家米铺每天只能在早上开张一个时辰,其余时间已经是无粮可卖了。

至此,那几位京城人士还不太满意,他们嘟嘟囔囔地收拾了行李准备去另外的地方继续祸害,留了两个下人在这里负责盯着米价以及传递消息。

而孟岚琥这边,按着契约,先交了半个月的粮,等到十五天后,他们再把剩下的数目交齐。

不过,让人想不到的是,民援社刚成立三天,佰子苏他们就立了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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