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一章 回归忠义大酒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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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我的身体,非常轻盈,步伐十分快速,表情异常平静,几乎是不带大喘气的,我就做到了健步如飞。

十多分钟的时间,我便走出了这一整片的山林,来到了外面的马路上,不过,这郊外比较偏,车辆并不多,想打个车都不容易,我也没站在路边干等,直接沿着马路走了起来,边走,边看着路上的车辆,企图找到出租车的踪迹。

但,走了一路,除了往来的私家车,货车,我压根没看到出租车,我的心里,不禁生出了一丝无奈。

就在我走到路口处的时候,不远处飞速驶来了一辆摩托车,我下意识的就拦路截住了这辆摩托,并温和道:“哥们儿,能带我一程不,我可以给钱!”

在省城,摩托车当的士开,赚点外快的事,屡见不鲜,我本以为这家伙看在钱的份上会答应,没想到,他就是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便很不客气的吼了声:“滚!”

一个字,掷地有声,凶狠至极,完全的暴露了他的狂傲和嚣张,一看就是狠角色。

我微微抬眼,瞟了他一下,发现这家伙确实有点混子模样,凶神恶煞的。

见我的视线瞥到了他,他越发不乐意了,直接骂了句:“麻痹的,再不滚开信不信我抽你!”

这种嚣张跋扈的家伙,我见的不少,就是一些欺软怕硬的主。对于这样的人,我真的不屑一顾,也懒得跟他折腾,就要离开。

可这时,突然又有两辆摩托车猛烈地杀了过来,停在了嚣张男旁边。

其中一个穿着背心,肌肉特别发达的男人,开口问嚣张男道:“二黑,怎么回事?”

嚣张男朝我努了努嘴,语气不满道:“这傻子,半道好端端的拦着我,想要我搭他一程,脑子有病!”

肌肉男听了他的话,目光不禁跟着投向了我,他逡巡着扫了我一眼,一眼扫过之后,他的眼神里现出了一丝意味深长的味道。

看他们这样子,不像是一般的混混,于是,我没有耽搁,立即平声抱歉道:“对不起,打扰了!”

话音落下,我的脚步就已经迈开,我顺着马路的边沿。从他们摩托车旁擦身而过,没做任何停留。

走了几步,我的身后立即就传来了嚣张男不屑的声音:“妈的,晦气,我们走吧。”

紧接而来的是那个有点大哥范儿的肌肉男的声音:“等等!”

过了一会儿,肌肉男的声音再次响起:“小红,二黑,你们有没有觉得,刚才那男的,有点像我们洪帮通缉的吴赖?”

一听到这话,我的心猛然颤了一下,不过,我的脚步没停,头也没有回,依然保持着平稳的步子,继续走着。

我好像没事人一样,但其实,我的耳朵竖了起来,正关注着他们的对话,现在的我,听力相当敏锐,一点风吹草动我都能察觉的到,在肌肉男说完话后,那个一直没有开口,被称作是小红的人,发出了公鸭子般的嗓音:“是啊,大飞哥,我刚一看到他就觉得有点眼熟,可就是记不起来哪里见过,现在听你这么一说,我真想起来了,他好像就是吴赖啊!”

立刻,狂放的嚣张男就迫不及待道:“那还等什么啊,赶紧把他抓起来啊,这可是立功的好机会!”

肌肉男听了他的话,立马出言训斥道:“小声点,你傻吗?凭我们三个,能打的过吴赖吗?你不知道飞豹堂那么多人都被灭了吗?你想找死啊?”

顿时,嚣张男就没了声。

随即,肌肉男压低声音,对他们二人道:“这样,我先打个电话给老大,让他通知帮内大佬赶过来,你们两个赶紧给我悄悄盯着吴赖!”

当肌肉男话音落下之后,我已然转身,以凌波微步的速度,闪到了他们三个人的面前,冷声道:“不用盯了,我在这呢!”

我的话,让刚掏出手机的肌肉男,吓的手一哆嗦,手机,直接掉落在了地上。

这时,肌肉男的那一脸横肉都吓的僵硬了,眼神里满是惊愕和恐惧,仿佛见了鬼一样,其他那两个,也吓的一头冷汗,眉头颤动。

静谧了两秒,肌肉男连忙着下车。对我哀声求饶道:“哥,我错了,我认错人了,求你饶了我!”

也许,吴赖在洪帮人的眼里就是一个魔鬼,尤其是在底下的小弟眼里,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所以,我只是轻轻一句话,就让这肌肉男吓的一点骨气都没有了,其他两个肌肉男的小弟,更是吓的大气不敢喘。

说实在的,身份暴露这事我倒不在乎,毕竟,吴赖出现在省城,这早就不是一件稀奇事了。况且,有人看见了我的真身,见到了我的真面目,就证明吴赖这个人确实存在,这样一来,谁都不会把吴赖和许灿联系在一起了。

我唯一有点心惊的是,我差点忘了,洪帮正在全城通缉我。

省城,是洪帮的天下,我想,无论我坐汽车,亦或者坐火车回去,只要是在省城的范围内,我应该都很容易被察觉,我可不想一出现就暴露行踪,更不想落入洪帮的虎口,所以,我不能去省城搭车了,目前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自个儿骑摩托车回去了。

想到这,我突然对着眼前三个洪帮的人。露出了诡异一笑,这个笑容,把眼前三人吓的腿都哆嗦了。

在他们哆嗦之际,我的笑容倏然僵住,与此同时,我的身形动了,在电光火石间,我出了手。三下五除二,我就把这三人给打倒了。

当然,我没有杀他们,毕竟他们罪不至死,我只是让他们昏迷了过去。至少,在今天之内不可能醒来了。

解决了他们,我的目光立即锁定了这三辆摩托车,随即,我挑了一辆性能最好的,开着它,风驰电掣的离去。

我的目的地,就是我曾就读的野鸡大学所在的城市。

那座城市离省城不算太远,骑摩托可以直接到达,不过,在上大路之前,我在沿途的一个小商店买了一套休闲的衣服。还有一顶棒球帽,以及一个黑色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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