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二十二章 初战告捷(2 / 2)
“嘿,哥们……脖子没事儿吧?能动动手吗!再动动胳膊……艹!装尼玛什么死啊!”就在全场观众和裁判队员们都愣神的时候,洪涛第一个就冲了过去。先是小心的捅了捅躺在那里的3号队员正在流血的鼻子,等他有了反应,又让他动了动手和胳膊,这才放了心。
这个家伙估计被连摔带撞的给弄蒙了,没大毛病,眼睛也没定格、胳膊手活动正常,中枢神经肯定没事。至于他那个不住冒着血泡的鼻子,洪涛就管不着了,那玩意摔掉了都不会死人,看样子鼻梁骨应该是断了,慢慢忍着吧。
这还不算完,洪涛扔下那个倒地不起的3号,又跑到主队休息区门口比划去了,连队员带教练一起挑衅。为了加强效果,他把自己的吸汗服都脱了,光着膀子露出自己后背上那个眯着眼笑的大老鼠脑袋,然后两只手的大拇指往起一伸,不过不是冲上,而是冲下。
这回连学校的保安都介入了,因为再不把洪涛拉走,看台上学生们就快把护墙推到了,一场群殴肯定难以避免,已经有人把弄坏的座椅椅背扔了下来,冰场上一片狼藉。这回裁判没惯着洪涛,很不友好的判了他五分钟大罚,一下还是两个。而且裁判还清楚的给洪涛讲明如此判罚是为什么,第一个五分钟是因为他打架,这个处罚是逃不掉的;第二个五分钟是因为他挑衅观众,这是在比赛中不允许的,你可以和对方球员发生冲突,但是不许和观众做这种互动。
洪涛对于罚不罚已经不关心了,他正满地找自己的护具和衣服呢,刚才那些保安上来一通混乱,他的吸汗服找不到了。四十多加元一件呢,回去洗洗还能穿!可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那些保安一看他还不愿意离场,直接四个人抓着胳膊腿,就把他给扔进了受罚区。
“你搞过了,这样联盟会禁止你的比赛资格,不许挑逗观众!还有你后背上那个玩意别露出来了,那是什么玩意啊?一只老鼠头,还是眯缝眼儿!受罚时间到了就去更衣室里换衣服吧,这场比赛你已经完成了任务,对方就剩四个人了,还剩一分半钟,而且他们的射手估计上不了场了,我们赢定了!去吧!哈哈哈哈哈……”伊丽萨只坚持了半句话是严厉的,然后看着洪涛后背上那个大老鼠脑袋,笑得眼泪都下来了。
等洪涛从更衣室里洗完澡换完衣服出来时,第二节比赛已经结束了,圣力嘉学院队2:0领先。进入第三节比赛之后,多伦多大学队显然气势上提不起来了,比分落后不说,主力还伤了一个,最郁闷的是观众们不再给他们鼓劲儿了。自己的主队在自己主场被客队打成这样子,全场不倒戈已经算是很忠诚的拥趸,人家花钱是来找乐子的,结果比分落后,人还被揍得爬不起来,对方还是个鱼腩队伍,谁还能乐得起来啊。
最终,双方的比分就固定在了2:0,一方是能力不济,想进球也进不去;一方是郁闷之极,越着急动作越走形。心情这个玩意在体育比赛中看不到摸不着,却非常影响竞技状态,而且双方队员的动作越来越大,最惨的时候赛场一边儿就剩三个队员了,剩下的全在场边受罚呢。
一战成名,当天洪涛就在多伦多的报纸上看到了自己光着膀子的大照片,还是尼玛体育头版,整幅都是。可是标题很操蛋:赛场上的合法暴徒!这尼玛是哪个记者写的啊,说不定是那个3号的亲戚吧!洪涛也没忍着,当时就给自己律师打了电话,咨询完法律条款之后,授权律师去告这家报社,让他们丫挺的给自己赔礼道歉,另外追究1亿加元的精神赔偿。
其实这都是瞎扯淡,一加元洪涛也得不到,而且这个官司最终的结果就是没结果。在北美这边告报社和记者是很难的,除非他们明显违法法律或者道德,否则任何一个法官也不会判记者败诉。这篇报道虽然稍微有点过火,但是还不在违法的范畴之内,顶多是私下和解,公开道歉别想,赔偿更别提。以后洪涛还会成为众矢之的,其它报社也不会饶了他,敢挑衅无冕之王,这是报社最爱看到的,没事儿他们还要找点事儿呢。
那洪涛为什么知道了结果还要去告呢,因为他想出名!在北美这种社会环境中,大家比较崇尚个性和张扬,你名气越大你就越安全。因为这边的人支持什么的都有,有人专门喜欢乖乖仔,有人就专门喜欢坏孩子。洪涛觉得自己这辈子是当不成乖乖仔了,靠球技出名的可能性更小,但是当一个坏孩子,他还是有资本的,这都不用别人教,他自己本身就不是啥好玩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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