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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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柔自然不可能带他,哄着他道:“阿欢你好生住在翟先生家,阿姐出门办事,很快就回来接你。”

“那我要在家里等阿姐。”敏锐的顾欢,其实已经感觉到姐姐这趟出门很不寻常;他知道阿姐就是九尾飞贼的秘密,以前阿姐出任务,最长的一次有八天,他在家里心急如焚地等,不想吃饭,不想去学堂,等得每天都想哭,害怕姐姐永远也回不来了,那种感觉,不知道有多么煎熬!

这次阿姐竟然直接把他寄宿到先生家,说明她这一回对自己任务的预料,远超过八天。阿姐究竟要去什么地方那么远?顾欢他一点儿也不高兴姐姐离开他:

“阿姐,你别走,你要走也带我一起走。”

顾柔温柔地看着弟弟,在他肩膀上轻轻按了按:“阿弟,你长大了,再过一年就要考太学,就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你不能总是呆在阿姐身边,外面的世界,你应该去看一看;读书可以开阔胸襟,思考可以明智处事,游历可以增长见识;所以,阿姐才要你去考太学。所以,任何时候,你都不得荒废学业!”

顾欢哽了哽,他勤学睿思,这些道理怎么会不晓得。可是他没想到,只会练武功、没读过太多书的阿姐竟然能对他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这使得他感到羞愧了。

“阿姐,我放心不下你。”

“阿姐这趟去,只是路程远,要多耗一点时间。阿姐的武功你是知晓的,碰到有危险,那也是别人的危险,我怎么会危险?再说你的阿姐又不是傻子,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会跑的,”顾柔回头朝四下看了看,确定无人,才悄悄压低声音,笑道,“难道以轻功著称的九尾剑客,就让少侠你这般看不上眼吗?”

阿姐拿自己的秘密和他打趣,顾欢又是想配合阿姐笑一笑,心头又是愁绪满怀,扯出一丝勉强的笑容。

他拉住顾柔的手,双手紧紧地握着,认真道:“阿姐,倘若遇到危险,你千万不要恋战,也不要贪恋那点银子,银子没有了可以再挣,我就算哪里都一样地读书,可是我只有你这么一个阿姐,你不能有事!”

顾柔笑道:“瞧你说得,好似阿姐是一个守财奴了。和你说实话,阿姐其实,喜欢驾着轻功到处走,也喜欢在夜里一个人游览,自由自在,不晓得多欢畅;阿姐平日照顾你还不够累吗?这一趟,你就当给阿姐放个休沐日,让我独自去游历了。”

顾欢看着姐姐温柔平和的笑容,心情也稍稍舒展了许多。是啊,他只顾着缠着阿姐,没有想过阿姐她承担着生活的负重,把全部的心血都放在自己和这个家上,以前,她被韩丰那畜生耽误了太多的时光,几乎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时间放松过。包括他自己——他只知道阿姐擅长什么,在忙什么,却从来没有听过阿姐说起,她喜欢什么。

顾欢咬住了嘴唇,心中暗暗发誓,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得偿所愿平步青云,一定要给阿姐任何她想要的,她喜欢的,让她做一个无忧无虑,最自由幸福的女人!

顾柔送顾欢歇息,然后又回屋收拾东西,她搬开床底下的老木箱子,翻开石板,把地洞里的武器一件件拿出来擦干净。

有一把剑,是父亲顾之问留下的,叫做“潮生”,几十年前似乎是一把好剑,可是顾之问却无心于此,只爱钻研药理,后来做了一名药师,于是这把剑没用过,渐渐地也就蒙上了一层锈。

顾柔把剑拿出来重新擦拭,就是想看看这把剑还能不能用。软布擦不掉尘锈,她去院子里找来火碱,将剑身放进去泡了一会,取出来的时候,不禁呆住了——

这把年龄比顾柔老爹还大的剑,不但没有被数十年的岁月尘封吞噬,反而露出了锋利雪亮的闪光——真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剑!

顾柔用武器,从来不求名贵,称手就行,当然也是因为她不舍得在这方面花钱,反正她只是一个探子,只卖消息不卖人头,武器只用来自保。

但是这把剑她拿在手里,比了一比,只觉得这等宝器被她所得,真是上天莫大的恩赐,有点怀璧其罪的不安了。

这把潮生剑,肯定是饮过人血的。顾柔不晓得落在自己手里,算不算一种埋没。

她又想起了此行的风险:

【汉中和洛阳相距超过万里,这一路上不晓得会发生什么。而且我洛阳住习惯了,突然要去那么远,只怕水土不服。】

【她是洛阳人?】深夜,国师正在看书,突然手中的竹简停住了,《韩非子》那一卷便没有再翻过去。

顾柔因为太专注思考连秋上的事情,没有听到国师方才那句话,继续想着:【听说汉中之地湿热蛮荒,饮食多辣,我这副肠胃怕是不大受得住,要不要多带一些干粮呢。】

国师俊美秀逸的面庞上掠过惊诧——她,也要去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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