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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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但污名至少得事出有因,至少背后的推手得掂量继续把此事扩大化要付出的政治代价。”傅展转过头,真诚又严肃地注视着她,语调沉稳中不乏热血。“李竺同志,你是奋斗在地下战线的无名英雄,勇于自我牺牲,昨天你的行动拯救了数百条无辜的生命,在此,我向你致敬!”

“滚!”

李竺竖起中指,沉声喝道,傅展嘎嘎大笑,继续开车,她翻个白眼,望向窗外,但亦不得不承认,心情比刚才轻快了不少——她不会对傅展承认,那似乎太过高尚,和她的画风不符。不过,接到施密特的示警电话时,那种‘大事不好’的紧迫感里,最让她心烦意乱的,的确是巴黎事件梦魇般的回放。奇怪她已经不记得昨天诱敌逃跑时自己的心情,在人骨礼拜堂的冲击性画面也无法给她留下一丝震撼,傅展把枪口弯上的那一刻,她又看到了巴黎街头的哈米德,他的血肉涂满了街头,与当天被扫射的真实画面在一起,融合得天衣无缝。如果他们不主动出击,而是悄然避开,美国人从乔瓦尼那里问出线索,会不会再来一次米兰恐袭?

他们会的,恐袭后必然收紧的安保与名正言顺的盘问是他们找人的利器。越是接触,越能刻骨铭心地感受到这个庞然大物的肆无忌惮,在各种方面他们都喘不过气,这就是被强权压迫的感觉,那三名探员会不会和难民中潜伏的‘社会领袖’接触,分发武器与死亡?当平民倒毙街头时,他们是不是只是付于一笑,继续谈论晚餐时的提拉米苏?

不,这三次死亡她毫无感觉,倒不像是傅展说的一样,以英雄自诩,但她的确隐隐有些解气的畅快感,像是为哈米德,为那些被他们抛在身后的,在枪声中尖叫狂奔的民众们做了点什么。即使这思路没什么道理,可能纯属推卸责任,但——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李竺忽然大声说。傅展嗯了一声,“什么?”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她重复了一遍,这一次语气低沉了下来,“你喜欢那种命悬一线的感觉吗?”

傅展的答案,往往都藏在问句里,他不是那种会老实回答问题的人,这一次一样用失笑掩盖了真实反应,李竺望着他——他已经面目全非,成了一张陌生的面孔,可眼神永远是傅展的。“那你呢?你真的不喜欢那种感觉吗?”

如果真的不喜欢的话,早就死了,他们正走在一条小径上,被他们所遇到的那些打手雕塑,李竺不禁在想,如果施密特只是打了那通电话,告诉他们打手正在过来的路上,还有五分钟就到,并未提出后续解决方案,他们该怎么处理乔瓦尼?他和他的雇工都看到了他们的脸,也知道他们的身份,更不可能在询问中完全保密,丝毫不露破绽,经过后续盘问,也一定会把他们的对话和盘托出。三场命案,为他们挣到了十几小时的逃离时间,但如果没有施密特的后勤支援,他们根本无法主动出击,五分钟的逃离时间能逃出多远,他们的逃亡是否在米兰就要伴着又一起恐袭和无数生命的逝去宣告终结?

在这条小路上,如果还是原来的自己,那么你早就已经掉队了,要保证你还能往前走,就只能任由自己被重新雕塑。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永远在凝视你。喜欢这种游走在生死边缘的刺激,一次次完成不可能任务的成就感,死里逃生后忍不住想傻笑的感觉,生命在这一瞬间的确似乎攀上高峰,浓烈无比,会上瘾也是人之常情。

但那样的话,她和吉姆、雷顿又或是红脖子还有什么区别?

“乔瓦尼会没事的。”她强行转了话题,自顾自地说,“施密特他们会遮掩好他的足迹的,只要藏到这事儿结束就行了——只要再藏一周就行了,他知道得不多,美国人不会拿他怎么样的,是吗?”

他们隔着换挡杆对视了一眼,眼神在空中撞出火星,一直存在的分歧再一次在火花中被烫热,他们本来就是极为不同的两种人。对他来说,她太怂,总是瞻前顾后,拘泥于无聊的社会规范,对她来说他太疯狂危险,似乎从不把道德和人性放在眼中。这段同生共死的逃亡,能拉近他们的距离,却不足以消弭他们的分歧,反而让他们的不同更加显眼——现在,她被淬炼得更自信,也更敢表达,不再会藏着自己的声音不说,而是敢于在对视中,表达自己的坚信。

傅展看不出失望不失望,也许是失望的,人都希望被赞同,但李竺说出口了反而更坚定,是的,她也喜欢这感觉,但她更在意乔瓦尼,人不能因为喜欢就沉迷,总有些别的什么更重要。

“你相信过什么吗?”她问,追着傅展的眼神。这一问横空出世,却像是接上了一天前的话题,在那时候他们似乎还不够亲密,战争的确会让人的关系快速升温。

傅展的眼神又调转过来,它是冰凉的,没温度的,瞳孔圆圆的,就像是野兽的眼睛。“没有,从不。”

那也许你就并不适合做这一行。一丝模糊的念头掠过,她像是明白了什么,但大体说来仍是一片含糊,这四个字就像是一盆凉水,泼湿了心中的什么,她点点头,靠得更深了点,蜷在车窗里望着窗外掠过的原野,托斯卡纳有大片大片的葡萄园与田地,所以山野依然维持着绿意,这是很好的慰藉,现在并非伤春悲秋的好时机,她没时间沉浸在什么若有所失的怅惘里。

车子安静地往前开了一段,傅展也没开音乐,他像是忽然失去了和对面来车打招呼的兴致。

田野间的秋风拂过,假体被吹得乱颤,乔瓦尼真的给了他们很好的硅胶,不是什么材料都能这么逼真的。

“……他会没事的。”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李竺几乎以为傅展会读心,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两人的眼神碰了一下,傅展又转回去看路,就算有什么情绪变化,这么多假体她也看不出。“乔瓦尼很聪明,我和他都说清楚了,他会没事的——他也没生我们的气。”

“真的?”

“真的,”傅展是不是在骗人她根本分辨不出,也许他就是为了安慰她,“到这一步,生气只能更把我们的歉疚往外推,乔瓦尼很聪明,他不会这样想的——他反而很关心我们的处境,我没说太多,就告诉他我欠他一次。这份情,来日迟早回报。”

有点说服力了,或者他依旧是在砌词安慰,不过李竺并不是那种不知足的人,不管是乔瓦尼的确如傅展所言的大度,还是傅展愿意编造一个这样的谎言来安慰她——这两种可能,不管哪个成真,都足以让她的嘴角上扬,情不自禁地露出笑意。

她的表情,落在他眼里,但微妙的心情不知他是否体会得到,不论如何,车里的气氛是轻松多了,傅展扭开音乐,90年代的流行音乐顿时流泻出来,伴着风声在一片浓绿的原野上轻舞。

~oooh-oooh baby, you've been so good to me~ please don't make it what it's not,well, i thought we agreed on what we need——

这是亚当和玛丽会喜欢的歌,他欢快地唱着,宝贝你对我太好了,请不要让我遐想连篇——某种程度而言,它颇应景,不过傅展和李竺都不是那种因歌生情的人,他们只是单纯地享受着音乐,虽然过去这段时间过得很糟,但开车上路时,吹吹风,听听音乐的感觉还真不错。

“施密特那边有什么消息?”对话重新变得自然起来。

“没有,只是问我们到哪了。他们没动用卫星跟踪,说是要尽量减少网络足迹。”

“态度变化很大。”

“这就是我在说的,你有多强,就能得到多好的待遇,”傅展讲,重新把手搁到窗边,和迎面而过的菲亚特互送大拇指。“他们现在是真的想合作了。”

“终于肯告诉我们那里面到底装着什么了?”

“没解释,他们想见面详谈——比我们对网络的警惕性更高。我猜,他们可能想雇我们当信使,在东方快车和巴黎之后,终于发现我们是最理想的选择。”

“信使?”李竺问,她有点不可思议,“互联网还需要信使?”

正因为她不相信互联网时代还需要信使,所以对即将到来的会面颇有戒心,生怕这是一次针对u盘的暴力伏击。即使施密特在米兰表现很好,也不能让她完全放心,这极有可能是烟幕弹。

不过,傅展似乎胸有成竹,她也就不再寻根究底,转而问。“那他们约在哪里?”她刚睡了一会,只隐约听到傅展在讲电话,所以对这些细节都不甚了了。

不知是想到什么,这一问问得傅展笑了起来。

“我们这简直是在游欧洲噢!比旅行团都走得好。”他一边摇头一边揭盅,“他们当然就约在佛罗伦萨——就肯定会约在圣母百花大教堂。”

第34章 佛罗伦萨(1)

意大利。佛罗伦萨。圣母百花大教堂

走到翡冷翠,就真的走进意大利的心脏了。

这座城市大概是全欧洲最浪漫典雅的古城, 它和巴黎不同——巴黎终究仍是一座现代化大都市, 就连米兰也不可避免地染上了摩天大楼的气味,罗马必须建造地铁, 这是首都尊严,就连那不勒斯都有完善的地铁系统,但佛罗伦萨仍保留着中世纪格局,铁路和上下水措施、电梯、框架结构, 是翡冷翠人仅有的妥协,城市格局却依旧固执地从未改变。

《刺客信条》完全可以到这里出外景, 佛罗伦萨还和一千年以前一样, 拥有乱如蜘蛛网的小巷, 各色人等在其中进进出出, 其中不乏形迹可疑之徒, 数百年以来,这里最高的建筑始终都是圣母百花大教堂——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教堂能比米兰大教堂更魔幻, 那就非这座教堂莫属了。对于千年来在这座城市进进出出的所有居民来说, 有一种情绪横跨了时空,为他们所共享,那就是看到圣母百花大教堂时的惊艳之情。

‘在整个托斯卡纳大区都能看到我们的红穹顶!’——当它落成时,佛罗伦萨市民如此欢呼, 圣母百花大教堂是文艺复兴的精粹所在, 它和罗马近在咫尺, 却大胆地采用了被教廷斥为异端的集中式平面与大穹顶, 它的建筑色彩柔和明媚、浪漫多情,富有几何学美感,甚至要比米兰大教堂更时尚,更世俗也更热闹。这座教堂本身就是文艺复兴的代表——相信人的力量,它的穹顶在当时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美第奇家族大胆地信任了一名天才设计师,他在脑中完成构建,没有设计图,全凭天赋计算。创造性地用红砖取代大理石,由下而上堆砌成顶。这就是文艺复兴,让信仰由神回到人自身缔造的奇迹。这就是圣母百花大教堂,它的美诚然可以说是奇迹。

“这城市有乌菲齐美术馆,有瓦萨里长廊,有皮蒂宫,《春》与《维纳斯的诞生》就藏在这里,大卫、圣洛伦佐教堂的新圣器室群雕——但我们提到翡冷翠还是先说圣母百花大教堂,我觉得它是翡冷翠的灵魂,凝聚了这城市的气质。”

很少有人能拍到圣母百花大教堂的全景,因为城市并未留出足够的广场景深,它挤挤挨挨地建在一片民居里。周围什么时候都挤满了人,这里比米兰大教堂更热闹,随时有人从一条巷子里走出来。抬着头,把头越抬越高,几乎要仰面摔倒地去看大教堂的尖塔。人们在这里逗留、挨挤,踩着肮脏的地面,这里有一股刺鼻的马屎味儿——和时代广场一样,有人在这附近运营马车,马粪兜的香氛蔓延开来,这就更有中世纪味儿了。

一对白人夫妇就正安详地在大教堂边上漫步,他们穿着保守,妻子用头巾包住脸,丈夫带着绅士的圆边帽,边走边轻声交谈,让人望着发出会心一笑,“甚至也许这是整个意大利的气质。”

“什么气质?”

“华美但陈旧。”傅展说,他说着一口道地的美式英文,李竺在口音模仿上真不如他有天赋。“一样有厚重的历史,但在巴黎你不会有这样的感觉,历史只是巴黎的一部分,但却几乎是佛罗伦萨的全部——这里的人好像还活在历史里,过去给了佛罗伦萨活跃的旅游经济,但却也成为他们的重担。固然每个旅游国家都是如此,不过,意大利给我的感觉最重。古色古香对旅游者来说自然是恩赐,但对居民而言,也意味着缺乏旅游之外的经济增长点,还有生活上的极度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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