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大哥我不讨老婆了(1 / 2)

加入书签

“叮叮叮!”子弹激射在路边车门。

张志恒迅速弯腰俯身,紧紧贴在车头旁,随后侧头看向金铺内,给身旁的三名组员打出手势:“分散挺进。”

“yes,sir。”三名警员低声应命,抱着枪械分散在街道旁的几辆轿车背后。

“哒哒哒!”张志恒探出枪口,一串子弹再度扫向劫匪。

“哒哒哒!”三名警员马上同时起身,举起武器,对劫匪进行火力压制。

“有四个警察还有一辆警车!火力很猛!”两名劫匪迅速缩头,躲过子弹,回头朝大哥喊道。

张志恒等五人都是半路收到情报,提前换好装备上场。他们虽然没有人手一把步枪,但是已经配齐冲锋车上的最好装备。

除了防弹头盔、防弹背心外,还有两把冲锋枪,一把霰弹枪,以及两把手枪,若干催泪瓦斯。

“比预计要快两分钟!”

陈一元抬起手表,再看一眼分钟:“不要怕!是巡逻用的冲锋车!”

“哒哒哒。”

“大哥!”

“那我们怎么办!”振国、兴国两人持枪朝门外对射,一边顽强抵抗张志的进攻,一边扯开嗓子大声喊道。

这时陈一元拿起面前的背包,迅速拉上拉链,背上肩膀,回头说道:“见好就收!”

“知道了!大哥!”

金铺里的强军、强业两人同时大喊,接着一人拿起两个背包挂在肩上,不忘帮振国、兴国两兄弟的那份也拿上。只是动作显得有些沉重。

陈一元背着背包跨出两步,忽然又回身拎住面前漂亮女柜员的脖子,眼神不善的盯向她道:“跟我们走!”

“包你平安!”

劫匪有人质不用是傻瓜。

很显然,他们不是傻瓜,懂得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筹码,店里有男经理不抓,偏偏抓女柜员当人质,无疑是看中女柜员的力量弱,胆子小,更加安全,更适合当作人质。

“不要啊……”女柜员面露惊恐,大声喊叫的摇着头,可还是被陈一元用枪顶着胸口,推在前面走出金铺大门。

强军、强业两人有样学样,拉过身前两名短发柜员推到身前,举枪顶着她们向前走去。

三名瑟瑟发抖的女柜员,很快便在罪犯的威胁出现走出到门口。

张志恒看见有人质出现,马上靠着车们门,停火收枪,蹲在地上,大声喊道:“STOP!有人质!”

四名警员全部收起武器,蹲在地上不敢露头,悄悄观察侧面情况。

街道上的市民、行人则早已全部逃开,或是藏进大楼店铺、或是远远跑进小巷。

街道上出现几十米的空白地带。

只剩车、匪、人质、兵。

“走!”陈一元单手托着人质,一手架着步枪,几个人开始向旁边横移,躲在人质背后,目光死死盯着警察的方向。

强军、强业两人也控制着人质,振国、兴国两人则扛着背包,单纯持枪戒备。

此刻,陈一元发现警察有车辆出现,于是果断放弃车辆逃蹿的办法。

他知道抢劫的消息已经传出去,警队肯定会在前方设下路障堵截,警车又在后方追逐,堪称是“前有埋伏,后有追兵”,开车简直蠢到爆。

陈一元果断采用后备计划,决定率队步行至前方一栋出租楼,再通过出租楼的天台逃走。

而且陈一元在出租楼内有提前租下一间房子,还可以把金子全部暂存到出租房中,轻装上阵先甩掉警察,明天再回出租房取金子,或者直接让买家来取,都是可行的办法。

张志恒则是靠着车头大声喊道:“我是冲锋队督察张志恒!现在你已经犯下抢劫、拘捕、挟持人质等多项重罪!”

“我劝你马上释放人质,放弃抵抗,投降!”

“否则我有权将你现场击毙!”

“现在警队支援正在迅速赶来!你逃不掉的!”

“切!”陈一元嘴角露出不屑的笑容,拉着人质继续向前走去。

……

对面。

一栋酒店大楼。

二层。

乐慧贞穿着牛仔短裤,白T恤,领口露出一片真空,扎着马尾非常青春。

只见她按住摄影师的肩膀,大声喊道:“真的有大新闻!大新闻啊!”

“男神没骗我!”

“金铺劫案!全程影像!我要发达啦!”

乐慧贞满脸激动,高兴到跳脚。

摄影师则扛着摄像机,追踪着罪犯的面孔嘟喃道:“谁爆的料这么准?这么准的料,直接报警多好!”

乐慧贞侧头看他一眼,弹起指头给了他一个脑瓜崩。

“扑街仔!”

“管好你自己!”

乐慧贞把“庄sir”对她说的话,原原本本的还给摄影师。

果然,男人女人间也有食物链,庄sir无疑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靓仔男神”,摄影师则是趴在食物链低端的“肥仔扑街”。

乐慧贞呢?

她顶多是个眼高手低的“花痴港女”。

至于陈一元等人抢劫金铺的猛料,自然是庄sir爆给她的,目的就是为了促成一起“大事件”的爆发,用一场“大事件”把陆明华给彻底拉下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