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1 / 2)

加入书签

正想着,夏征突然从身后捅了捅她胳膊,林媛顺着夏征的目光看过去,正看到陈老头儿戴着一顶高帽子在陈世美的搀扶下慢慢走了出来。

的确是顶高帽子!那帽子黑乎乎的,又高又大,高到陈老头儿出门时都撞到了大门的门楼,那帽子一歪,陈老头儿赶紧小心翼翼地扶了扶,还珍惜地用手指头轻轻弹了弹不知道有没有的灰。

林媛夏征互望一眼,差点喷出来。这陈世美也太糟践人了吧,也不知道从哪儿弄来这么一个高帽子给他老爹戴,而且还那么大,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没有脑袋的人直接把帽子戴到了脖子上。

陈世美扶着陈老头儿出来,一看到陈婶子就叫了她一声,而后把陈老头儿嫌弃地丢给了她。

虽然看不见,但是陈老头儿的听力极为敏感,早就听到了林媛的声音。知道这个小丫头在旁边,他更是端起了架子,以为自己现在就已经当上了大老爷似的。

夏征不屑地瞥了一眼,以为自己穿了个质地好的旧袍子就是大老爷了?真是做梦!

陈婶子扶着老头子上马车,那陈老头儿却在马车前停了下来,转过身来,冲着自己居住了将近四年的旧房子,对陈世美说道:“世美,我们从南方逃难到这里,也住了四年了。虽然这房子破旧不堪,但好歹你在这里生活学习了多年,它为我们遮风挡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现在我们要走了,世美,你来给这个房子拜上一拜,也算是叩谢它多年来对我们的帮助。”

什么?!

陈世美对老爹这一荒唐的说法有些讶异,让他给一个破房子叩拜?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不是笑话吗?

“爹,你这怎么又出幺蛾子了!快上马车吧,巧心还在镇上等着我们呢!”陈世美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给陈婶子使了个眼色,让她赶紧把他扶上车去。

陈婶子无奈,架着老头子的胳膊就往车上送,哪知陈老头儿倔脾气上来了就是不肯走。

“巧心巧心,你满脑子都是她!”陈老头儿恨铁不成钢地戳着自己的拐棍,恨不得那地面就是陈世美的脑袋壳子,非要被她给戳醒不可,“对待自己的女人,不能这么惯着!你瞧你娘,你得让那个王巧心像你娘这样听你的话才行!你得把她拿捏在手心里,让她事事听你的,时时看你的脸色!真是没用的东西!”

陈世美烦躁地皱了皱眉头,自打他懂事开始,他就一直看着娘亲在老爹的打骂下生活,他虽然觉得自己的娘很没用,但是也不希望自己变得跟他一样。更何况,对方可是王巧心,那可是县太爷的女儿,别说动人家一个手指头了,就是说句重话他也不敢啊!

☆、057 火锅,收购百年饼屋

“行了行了,赶紧上车吧!”陈世美余光瞥了旁边的林媛二人一眼,只觉得这个老爹实在是太给他丢脸了,要不是家里只有他这一个独子,他是真的不想把他们接到邺城去。

见儿子不但不听自己的话叩拜,还语气强硬地打断了自己,不禁又气又恼,胳膊使劲儿一甩,挣脱了陈婶子的手,哼道:“让你叩拜,你叩拜了没有?啊?别以为你现在攀上了县太爷家的闺女,就觉得自己翅膀硬了!我告诉你,要是没有你爹我,你这会儿早就死在大火了!可怜我老头子配了一双眼睛,竟然救了个白眼儿狼回来!早知如此,就该让你烧死在那场大火里算了!”

这话真是诛心啊!陈世美紧紧咬着嘴唇,小时候的记忆他其实有很多都已经模糊了,但是自己的家被烧那天的情形,却是清晰地烙印在他的脑海里。若不是这个老爹喝醉了酒半夜回家耍酒疯,他们家会无缘无故地起火吗?还不是这个老头子把煤油灯不小心碰到了炕上才着起来的吗?要不是他,他们家的火也不会连累了街坊邻居,让他们一家子在老家混不下去!现在,他又开始埋怨自己了!背井离乡那么多年,都是拜这个老头子所赐!活该瞎了一双眼睛!

林媛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此时才弄明白,原来这陈老头儿一家子根本就不是逃难过来的,而是在家里把自己房子给烧了啊!

陈婶子见爷俩又杠上了,陈老头儿甚至都提起了当年的旧事,赶忙轻声劝着儿子。

但是让陈世美给一个破房子叩拜那是不可能的,他哼了一声,走到门口去,使劲儿跺了跺脚,而后用脚跟在地上砸了三个洞出来。反正陈老头儿眼瞎,他有没有真的叩拜又不知道。

陈老头儿竖着耳朵听了半晌,根本分辨不出这声音是不是在叩拜。陈婶子赶忙在他耳边说了句:“好了,儿子的衣裳都弄脏了,赶紧上马车吧,太冷了。”

听了陈婶子的话,陈老头儿这才哼了一声,任由她把他扶进了马车里。

陈世美演了一出好戏,可把林媛和夏征给乐坏了,没想到这陈世美看着文质彬彬的,竟然还有这样的心眼儿,连他老子都敢骗,真是有意思。

让林媛和夏征看了一场好戏,陈世美面色微赧,他摸了摸鼻子,咳嗽一声,走到二人面前,神色复杂地看着林媛说道:“林媛,我要走了,以后,应该就会在邺城生活了。虽然咱们俩没能走到一起,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这些日子以来对我爹娘的照顾。”

林媛撇了撇嘴,昨天还说跟她要二两银子呢,今儿就来感谢她了,真当她是二愣子啊,能随便忽悠。

见林媛不说话,陈世美瞥了旁边的夏征一眼,虽然知道林媛是福满楼的东家,但是对于夏征他却是不知道的,只是以为是驻马镇哪家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不过,有钱又怎样,跟邺城相比,也只是个乡巴佬儿。

想到这里,陈世美的优越感油然而生,有些傲慢地收回视线,假惺惺地说道:“虽然你是福满楼的东家,邺城也有你的分店,不过,邺城大了去了,在那里,你的香满楼就就只能算是个一般的酒楼,根本就上不得台面的。所以,看在这几年我们是邻居的情分上,我也提醒你一句,做事啊,不要太过骄傲,一定要脚踏实地,踏踏实实的。知道了吗?”

不等林媛说话,陈世美已经自顾自地继续显摆自己的优越感了:“以后你们若是到了邺城,不妨去县太爷府上找我,遇到了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了,也可以来找我。看在咱们同为邻居的份上,能帮忙的我一定会伸把手的。哦对了,你们若是想去的话,一定要早些去,我怕你们去晚了,我就已经不在邺城了。”

林媛狐疑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们一定会遇到麻烦呢,没准遇到麻烦的就是你呢!

只是她这个迷茫的眼神在陈世美眼里,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陈世美笑道:“哦,你是想问我去京城做什么吧?咳咳,我啊,是要去京城考状元的。哎,不用预祝我成功,我啊,是一定会把状元的头衔收入囊中的。到时候,我肯定会得到皇帝陛下的青睐,将我留在翰林院做个掌院什么的,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末了,陈世美十分慷慨地拍了拍夏征的肩膀,一副哥俩儿好的模样:“以后若是有机会,就到京城转转,那可是个大地方,保准你大开眼界。别总是待在驻马镇这个小破镇子里,以为自己能耐的不行,跟只井底之蛙似的。”

说完,还不等林媛二人反应过来,陈世美已经施施然地上了马车,跟两人挥了挥手,出村去了。

林媛夏征面面相觑,突然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夏征更是厉害,一只手捂着肚子,另一只手扶住了墙,才没有让自己笑得瘫软在地上。

林媛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泪花,学着方才陈世美的口气,在夏征身上拍了拍,道:“以后有机会,就到京城转转,别总待在驻马镇,跟个井底之蛙似的。哈哈。”

林媛这话,让原本已经有些止住笑的夏征再次狂笑起来。没想到啊没想到,他夏征活了将近二十年,居然还有人告诉他让他去京城开开眼界!要知道,他可是从京城里千方百计逃出来的啊!

“这个,这个陈柱子,真以为,攀上了个王巧心,就成了,成了人上人了?”

夏征笑得都快上不来气儿了,好不容易顺了顺气,才把话说完整:“以为翰林院那么好进的?还掌院,让翰林院那些老学究们听到了,不得一人一口口水把他给淹了?哎呦,我的肚子!”

林媛也好笑地看着他,道:“哎,不是我看不起他,你觉得,他能考中状元?”

夏征摇摇头:“他要是真有那个自信,还能跟王巧心勾搭上了?再说了,京城里有才学的人多了,他这个半吊子,能考进前五十都是奇迹!”

对于夏征的这句话,林媛是赞同的。陈世美口口声声说让夏征去京城见见世面,其实最该去见世面的应该是他才对。京城里那些麒麟才子们哪个不比他学问高?居然还妄想能够考上状元!

且不说京城里的人了,就光驻马镇学堂里的学子们,他应该都比不上。虽然这个学堂风气不大好,但是里边有真材实学的也大有人在。

她可记得,当初陈柱子去考试,就没有考上呢,回来了不找自己的原因,反而说考上的那些人都是找了门路托了关系的。若真是如此,那她二表哥刘志阳又怎么说?他可完全是靠自己的实力考进去的呢!还有马家庄的马俊英,瞧人家那气度,明显就比陈世美高出好几个档次。

连驻马镇的人都比不上,他还妄想打败京城的人,真是太自大了。

“好了,不许再想他了。”夏征见林媛如有所思的模样,一只大手附上她的头顶,在她刚刚梳好的头发上来回揉了揉,“以后,你这小脑袋瓜里只能想我一个男人!”

夏征霸道地宣示着主权,林媛皱眉将他的手打开,哼道:“就你一个男人?那我爹呢?”

也不行!夏征差点就脱口而出这三个字,不过在看到林媛危险的眼神时,还是及时改了口,笑嘻嘻道:“你爹就是我爹,当然可以了。只有我俩,不能再有别人了。”

“那永严呢?”林媛歪着头,眯着眼睛好笑地看着他。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