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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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灵珑点了点头,她刚才收到waiting吧的来客提醒,她准备到酒吧会客。

马灵珑对霍华德道:“可以占用你几分钟吗。”

史蒂夫立刻会意,他道:“我先出发,你随时都能跟上,对吧?”他转而对马灵珑道,“如果需要搭顺风车,我可以到楼下等你。”

“不用,我们不是一个方向。”她看了一眼报纸,“你找外星人,我是去酒吧。”

霍格沃兹的暑假已经来临,但这个假期注定不太平,伴随着伏地魔的回归,无论魔法世界还是麻瓜世界,总有诡异的现象频频发生。尽管大多数的麻瓜都看不出周围的变化,但马灵珑感觉得到,蠢蠢欲动地暗涌正随着邪气的增强而变得剧烈起来。

史蒂夫走进升降电梯,他将盾牌装进袋子里,用一件外套把它盖上。

“怎么了,孩子?”霍华德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示意马灵珑坐过来,“你有什么话想对我这个老年人说?”

“斯塔克看到你了。”马灵珑不准备拐弯抹角,“他很肯定自己看到的就是你。”

“这不可能,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现形。”霍华德有些紧张地解释。

“还记得他变成猫的那次吗。”马灵珑说,她拿起桌上的荞麦饼干塞进嘴里,“猫的眼睛能看到很多平时看不见的东西,你当时肯定就在他身边。”

霍华德想起确实有这么回事,斯塔克刚刚动完手术,他在纽约圣殿养伤,但他遇到了突发状况,斯塔克喝下一瓶药水,他变成一只超大号的猫。霍华德确实有印象他变成猫以后似乎有些不一样的表现,斯塔克时不时地看着自己的方向发呆。只是霍华德并不能读懂猫的眼神和疑惑,他那个时候一直待在斯塔克身边没有及时离去。

斯塔克起初以为自己眼花了,但他心念电转之间想到作为一只猫,他不可能出现眼花的情况,他连空气中的一粒细微的粉尘都能捕捉到。斯塔克只是有点不敢相信他所看到的,他甚至怀疑之前在马布里的别墅发现的鬼魂就是霍华德。

这样想着的斯塔克心情非常复杂,他希望能从马灵珑口中得到确切答案,但是她对他撒了谎,马灵珑没有正面回应斯塔克的困惑,她告诉斯塔克肯定是他搞错了,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霍华德的鬼魂在他身边出现过。

斯塔克或许并不完全认同马灵珑的判断,但他也不敢保证自己确实看得一清二楚,猫状态下的他看什么东西都有些奇怪。

“我不知道你究竟在等待什么,你见到了史蒂夫,史蒂夫也看到了你,你也如愿跟斯塔克说了抱歉,可你依然还在人间徘徊,每天和史蒂夫跟进跟出。我希望你知道,你现在的状态非常危险,你随时都有可能变成孤魂野鬼,如今你的颜色已经非常浅了。”马灵珑抬起眼睛,她看着他,总算明白斯塔克为什么喜欢一意孤行,他的固执绝对跟遗传有关。

霍华德嘴唇翕动,可是他什么都没说出来,迟疑的神色在他的眼里停留了几秒钟,他最终用一个笑容结束了这段犹豫的沉默:“不用担心我,我知道我在干什么,我已经96岁了,我可不是安东尼。”

马灵珑思考了霍华德刚刚说的这些话,她没有继续发问,因为她知道自己问不出什么来。

马灵珑抬起手指,在霍华德的额头正中心点了一下,那里出现一个微弱的光圈:“我只能暂时稳定你的元神,希望你不要再试图用自己的能量帮助史蒂夫,如果你这么做了,不管你还有什么遗愿未了,我都会强行超度你。”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你拿这个威胁过我至少三次。”霍华德摸了摸自己的眉心,他感到一股温暖的热度,“看在安东尼的份上,你难道不应该对我宽容一些,我是你的爸爸对吗?”

“就是因为看在安东尼的份上。”

霍华德消失了,临走前,他竟然变成年轻的模样对马灵珑做了一个鬼脸,她真想知道当年斯塔克的母亲是不是跟自己一样,也拿斯塔克家的男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马灵珑的专属停车位已经被另一辆红色的敞篷超跑所占领,她有些不爽快,因为除了斯塔克通常不会有人把车开进那个刁钻的位置(斯塔克是故意的)。马灵珑专门为来访客人提供了停车地点,更显眼也更方便,但那辆跑车却还是停在她的地盘,仿佛是挑衅。

马灵珑走出驾驶室,仔细端详那辆崭新的跑车,是她喜欢的牌子,包括颜色也是,如此相同的品味,马灵珑决定原谅跑车的主人。

waiting吧的气氛有些奇怪,马灵珑进屋前就感受到了,这个时候的酒吧还没营业,但音乐声音却出奇的劲爆,她皱了皱眉头,马灵珑不否认自己确实有好几周没有光顾酒吧,但鬼魂的喜好似乎改变得有些突然,马灵珑记得它们更喜欢优雅的爵士。

女孩儿很熟悉这个能够引起地震似得重金属乐的出处,它来自一个叫做ac/dc的摇滚乐队的成名曲“ba black(回到黑暗)”。

马灵珑之所以知道麻瓜的乐队,得源于斯塔克对于流行摇滚乐的追求,ac/dc是他非常钟爱的乐队,马灵珑与他初始那段时间,每次到斯塔克的工作室都像是走进某个狂欢派对的现场,震耳欲聋的音乐必须依靠吼叫才能让斯塔克注意到她的存在。

就好像现在这种情况。

吧台坐着一名身材火辣的女人,她穿着黑色的紧身裙,披着一件皮质的咖啡色短外套,女人脚下的高跟鞋至少有10公分以上,她交叠的双腿修长而匀称。

光看她的外轮廓就已经足够使人浮想联翩,马灵珑实在很难想象近距离会是一番怎样惊艳的光景,她猜测,对方肯定是一名模特,更有可能是超模。

女人的左边手腕戴着一块昂贵的劳力士钻表,当她用漂亮的手指将齐腰的大波浪卷发轻巧抚弄的时候,灯光下的每一颗钻石都闪着夺目的光彩。

这可真是非常的高调,马灵珑越是朝对方走近,越是从女人的穿戴发现对方的行头不容小觑,那双高跟鞋的价值肯定在80万美金。她好像并不吝啬把这些象征财富的名牌展示出来,却不是刻意炫耀的样子。

音乐的声音随着马灵珑的深入逐渐变小,女人转过头,鲜红的嘴唇勾勒出迷人至极的弧度:“你看上去可真年轻。”她笑起来美极了,眼睛像猫一样魅惑。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评价我的人,小姐。”马灵珑道,她走进吧台,“但我是专业的。”

女人的长相极其艳丽,焦糖色的眼珠目不转睛的盯着马灵珑的脸,但那不是好奇的眼神:“是的,我知道。”她说,“威士忌,两杯,一杯加白酒不要冰块。”

威士忌加白酒是马灵珑的习惯,她有些迟疑地开始为女人调酒:“你来多久了?”

“大约一个小时。”女人说。

马灵珑一边调酒,一边打量四周,通常白天鬼魂不会出现,但如果有客人在,戴妮是会主动招呼的,但是她没有出现。

“你在找你的朋友们?”女人说,“我让它们不用管我,我自己可以搞定。”

马灵珑愣了一下,对方说的是“它们”,这就表示女人很清楚酒吧里的人是什么,可她竟然毫无惧意,甚至对周围的一切轻车熟路:“你是来跟我谈生意的?”

“不是。”女人说,“我只是想来见你一面。”

马灵珑好像听见了什么极其荒唐的事情,她笑了一笑,说:“同行?”

这很难得,对方绝对算得上是名令人印象深刻的美女,马灵珑甚至认为她更有魅力,因为马灵珑发觉自己对她一点儿也不排斥。这个世界上比马灵珑身材好的姑娘不胜枚举,但以她的形象,在灵媒界肯定无人能比,马灵珑不是很介意多出一位漂亮的竞争对手,毕竟做这行看靠的是真本事,又不是选美国小姐。

女人也笑了,她的眼睛里满是喜悦:“不,甜心,我是科学家。”她说,女人将一张黑白色的卡片推到马灵珑的面前,“这是你的,我想?”

马灵珑接过名片的一刻整个人都呆住了,那确实是她的名片,或者说,应该是她的名片。酒吧的地址,还有她的私人联系方式都印在上面,名片的花纹和颜色也跟她自己的一模一样。但是,马灵珑很清楚那根本不是她的,尽管名片表面附着的灵力也跟她的灵场相同。

这张名片属于一个叫“马炆龙”的人。

中国人姓马的自然很多,并不是所有姓马的人都跟马氏一族有关系,但是这个人,这个叫马炆龙的人,马灵珑不确定对方究竟是男是女,但她很难不往驱魔马家联想。没有人可以做出跟她一样的名片,马灵珑的名片是用魔法变出来的,就算有心人想复制也很难做到完全一样,更何况那上面还有灵力反应。

“你到底是谁?”马灵珑道,她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对面前的陌生女人表现出敌意,“你是从什么地方得到这张名片的?”

“当然是你给我的。”女人说,她以一种傲慢的姿态,用轻佻的口吻道,“这个世界上除了你,还有谁喜欢制作像这样的死气沉沉的名片。”

马灵珑觉得这句话似成相识,她第一次听到有人形容这张名片“死气沉沉”,是从斯塔克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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