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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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最终还是把帮派托付给了主角。

而他也没有托付错人。主角最后脱离了警察队伍,真的拿着黑帮老大留下的资本,成为了新的老大,“流亡”海外,重组帮派,重新跻身大帮派之列,甚至比之前的黑帮老大做的更好。

重组的时候,主角砍掉了黑帮最黑暗的例如毒品和人口贩卖的生意,从事“正经生意”和武器走私,还和官方有紧密的联系,官匪合作,替官方在国外的行动打掩护,抽提成。

表面上他是“流亡海外”,实际上他相当于成了官方暗地的势力。发展不快就怪了。

大的剧情只在主角决定接手帮派“流亡”就结束了,最后的结尾是很多年之后,从别人之口得到了这个帮派的情况。

然后已经年老,将帮派之位传给其他人的主角来到了曾经的黑帮老大墓碑前,饮弹自尽。

或许黑帮老大是预料到了这一切,才将帮派托付给主角。

虽然主角让帮派覆灭,但他也让帮派新生,甚至更辉煌更稳固。

这倒是一本有趣的小说,但是怎么觉得这剧情这么眼熟。

蔺昕看了一下小说作者,这是一个曾经写过多部畅销黑帮题材小说的作者,笔名叫黑火。

光脑搜索之后,将黑火的资料放到了蔺昕面前。

黑火本人和所写的题材有很大反差,她是一个长相很温婉,据说性格很温柔的姑娘。签售会的影像中,她显得有些腼腆,说话也轻言细语的,一看就是个好脾气。

这种性格的姑娘,这不像是写出充满了男儿之间血与火,信任和背叛黑帮情仇的作者。

据说姑娘最开始露面的时候,还有许多读者说不看女人写的黑帮小说说要脱粉。

虽然最后销量也还是没有影响就是了。

这个姑娘表面上的资料没有任何问题,但蔺昕就是看着这本书的内容,觉得很熟悉。

倒不是卧底的事他似曾相识,而是关于帮派内部变革的事,他好似见到过。

蔺昕用他的超强大脑想了想,打电话问了顾濛,认不认识这个叫黑火的人。

顾濛大笑:“这都能被你发现?”

蔺昕道:“我知道你的帮派发展历史,和这本书写的有点像。本来以为她是你帮派的熟人,知道你帮派的事,结果是你本人熟人?”

顾濛没有卖关子,道:“黑火其实是我手下那帮无聊的干部共用的笔名,所以外面传黑火是一个工作室倒也没错。我偶尔也会用黑火的笔名写一点东西。推到台前的人资料是清白的。怎么,你选择了黑火的小说?我本来也想给你推荐黑火的小说,你倒自己选了。”

蔺昕道:“你怎么不早跟我说,黑火的小说很适合拍成电影电视剧。”

顾濛道:“你忘记了,前段时间对这种题材限制的很紧?黑火的小说把黑帮中的人美化了很多,毕竟是帮派内部的人写的。帮派如果不是纯粹的恶,最后也没有得到全军覆灭的报应,是过不了审的。”

蔺昕这才记起这件事。他之前演过一个卧底,那个结局就是帮派是纯粹的坏人,最后是正义战胜邪恶。

近几年,政策稍稍放松了一些,可以稍稍描写一点帮派不算太恶毒的一面。而且这本书是黑火难得的黑帮主要人物都死光了的小说,帮派最后其实也算覆灭了,新生的黑帮已经不是原来那个邪恶的犯罪团伙。

所以应该可以过审,孟岚才选择了这本小说改编剧本。

顾濛道:“你要选这部小说,我来给你演黑帮老大。”

蔺昕道:“你不是不愿意本色演出吗?”

顾濛道:“但是我不乐意让别人演啊。就当是帮你了。我的兄弟也可以给你当群众演员。反正我们现在都洗白了,现在出来展现一点历史,上面也不会说什么。投资什么的……”

蔺昕无奈道:“我们对半分成了吧?你就知道钱钱钱,别这么庸俗好不好?你赚的钱这辈子能用完吗?”

顾濛一本正经道:“我手下还有一帮兄弟要养活,又不是我一个人花。”

蔺昕呵呵。你用个人名义投资,说是给你底下兄弟赚钱,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顾濛:不但不会痛,还美滋滋的。赚了钱就给爱人买买买。

同样是有钱人,但吃穿住行都是花顾濛的钱的覃烽:……总有一种被金主养的感觉。赚了钱花不掉,也是一种心塞。

于是这个剧本就这么敲定了。

黑火的小说还没有被改编过,据说有人曾经想买黑火小说的版权,都被黑火拒绝了。

孟岚看中这本小说后,本来想联系小说作者,表示可以让作者参与编剧,甚至可以不买走版权,让作者以版权折算投资,以投资商的身份进入剧组。

蔺昕不差钱,他只想要一个玉梅影帝。

孟岚认为,蔺昕这个金字招牌,作者应该不会拒绝。他没想到的是,蔺昕第二天就告诉他剧本的事搞定了。

版权居然在顾濛手中?这个顾濛还真神秘。孟岚想。

不过这是好事,不需要他为版权的事操心了。顾濛再神秘,只要对蔺昕好,只要不会拖累蔺昕,就没关系。

至于涉黑还是涉zheng,在娱乐圈都很常见,孟岚不会多做追究。

顾濛和蔺昕感情好,也不是第一次合作,孟岚放心不少。

只是他刚放心,蔺昕又惹出了事来。

准确来说,不是蔺昕认识,而是事情来惹蔺昕。

这件事也和娱乐圈没关系。

外国一个科研团队剽窃了蔺昕新发布的数学论文,蔺昕准备找对方算账。

☆、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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