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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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不需要再出一个状元锦上添花,而无论是状元还是榜眼,对于家中在朝堂之中近乎没有根基,却已然在江南有了盛名,并不需要靠着这次科举打响名头的沈自横来说也差别不大。

区别在于,若说让张彦岳成为状元,那么会不会有人以小人之心去揣度他?而若是让沈自横成为状元,又难免有人会说他是捡了皇帝和张家六郎沾亲带故,需要避讳的便宜。张彦岳和沈自横都是国家栋梁之才,于情于理,皇帝不应当让他们二人受到这样的指摘的。

因此,这人人争抢的状元之位反而成了烫手山芋,让人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而让皇帝下定决心的是沈自横在偏殿之中的“自作聪明”。

在宫中不会有绝对的秘密,沈自横也不是很怕自己在偏殿的言论传到皇帝耳中——他身在江南,对于锦城和朝堂之中的事情却很灵通。沈自横知道如今的皇帝是一位有抱负有能力的明君,而但凡是明君,就不会害怕自己手底下的人有野心。

说到底,他给张彦岳坐套的时候也没有想着这三言两语就能将张彦岳踩在脚底下,他如此为之,主要还是想要试探张彦岳的深浅。张彦岳并不是沈自横的敌人,只是他们两个如今所在是这个身份和位置,就注定在科举期间,他们两人没有办法倾心相交。难得有这样明晃晃的与人名正言顺对立的时机,沈自横自然要探探对方的底,观察一下对方的为人。

至若之后一切尘埃落定,若问沈自横准备将张彦岳和顾云城当做敌人还是朋友,沈自横只能嗤笑一声,然后告诉你,在官场之中,不存在绝对的敌人,也不存在绝对的朋友。若无利益冲突,他自然愿意与人为善,可是若是他们不幸站在了对立面,那沈自横对他们二人出手的时候也不会犹豫。

官场而已,从踏上科举之路的那一天起,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家族的荣光,无论是沈自横还是张、顾二人,都应当有这样的觉悟。

成帝欣赏沈自横的性格,却遗憾这人晚生了几十年。

身为皇帝,成帝清晰的把控着这个国家的脉搏和走向。不是他自傲,而是成帝看得真切,在大安渡过百年前被人兵临城下的那场浩劫之后,他们祖孙三代励精图治,如今大安已然重新走上了辉煌。

这样的一个时代,需要守成之臣。

因为未来的事情明轩自己都不敢确定,他不知道自己未来是否会有一天野心膨胀,往外开疆拓土,以至于穷兵黩武,将大安又一次推向深渊。或许明轩是了解自己的,他知道“开疆拓土”、“千古一帝”对明家人的诱惑力,可是他也清醒的知道,如今的大安并不适合这样的战争。

所以,明轩有意识的为自己选拔出了一批冷静自持的臣子,期望若是日后有一天自己头脑发热,这些臣子可以成为束缚住他心中野兽的锁链。

明轩可以赌,可以孤注一掷,可是成帝不行。因为他的肩上不仅担着一家妻儿,更担着大安的万千百姓,他赌不起。

沈自横很好,可惜生不逢时。今日在偏殿,他没有做错,只是算错了成帝会如此迅疾的知道他的言行。

只是沈自横也不必委屈,因为说起“生不逢时”,他又怎么可能委屈得过成帝本身?文韬武略,抱负胸襟,成帝一样不缺,甚至他的皇后本身就是一位武能安天下的将帅之才,可惜他们不可能争这胸中一口快意,而给大安的百姓留下满地疮痍。

人总是要向这个时代低头的,上至天子,下至黎民,皆是如此。

所以,这场几乎是成帝继位以来时间最长的殿试终于落下了帷幕,成帝御笔朱批,亲自将自己的小舅子点为状元。张家至此,两代之中已然接连出了三位状元,一位探花。

说起张家七郎张卿渊的这个探花,与他同年的状元和榜眼简直就要被他气死。这个小子一路跟人打过来,偏生到了留了最后两位就死活不打,当堂认输了。

他五叔作为一品将军,恰然就在场地,直气得他揪住了这熊孩子的领子,恨不得将这个上了台就直接往地上一趟的破孩子掐死。

而当着两个因为张卿渊的果断认输而仿若“捡”了一个状元和榜眼之位的同僚的面,张卿渊振振有词:“妙妙说了,探花都是长得最好看的,五叔你看看他们两个,他们两个谁能有我长得有我好看?到时候妙妙看见了,岂不是伤害咱家妙妙的小心灵?”

张家五老爷原本是想把这死孩子掐死再说的,不过听了他这套说辞,张家五老爷缓缓地放开了自己揪着张卿渊脖子的手,抡起蒲扇似的大巴掌用能将人直接拍成肉饼饼的力道给张卿渊拍了拍身上的灰,而后目光在台上为了争夺状元之位打得脸上跟开了染坊似的两个粗壮汉子和他们家小七的脸上扫过一遍。

嘿,你还别说,论起“俊俏”,远了不敢保,至少现阶段整个锦城还真没有比他们家小七生得更俊俏的。

毕竟小七生得像璨璨嘛,而且和妙妙也有些连相。张家五老爷十分淡然的将“张家七郎生的好看”的功劳归到他姐姐妹妹身上,好歹算是将他方才的荒唐行事揭过了。

张卿渊:我……我是凭自己本事长成这样的qaq。

武状元和榜眼对视一眼:兄弟,咱们两个别打了,一起下去揍那小子一顿算了,套上麻袋全照着脸上招呼那种,看他还嘚瑟不嘚瑟!

终归,这场今年最为重要的科举终于临近尾声,在锦城飘起碎雪的那一天,众人期待已久的打马游街活动终于要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三更奉上~叔说这三更连带着隔壁叽萝的那三更都是叔一天码出来的,姑娘们相信么?

手已经抽筋了qaq

顺带一提,冬天真是好啊,喵喵可以穿得毛绒绒,小小的一团好想揉~国师大大你要控制住你叽几,不要走上犯罪的道路啊喂!!!

第28章 水拍长亭砌下流。

打马游街那一天, 这一届新鲜出炉的文武状元、榜眼和探花都带上了家中的孩子。沈自横和张彦岳以及顾云城闹得不怎么愉快, 可是他这人生来就是一张厚脸皮——当然, 他还没有脸皮厚到去张家要“借”人家十七小姐的程度。

稍微迂回了一下,沈自横绕开张家,转而去拜访了一下李家的老爷子。李老爷子是宿儒, 一向喜欢聪明好学的年轻人。沈自横在江南也有才名, 加上沈家先祖和李老爷子也曾有些许交情, 所以他这位新任的榜眼上门探访,已然不轻易见客的李老爷子很给他面子的让人将他迎了进去。

沈家虽然已经退出锦城十余年, 但是总归有些人脉和消息渠道的,透过这些残存的人脉,沈自横对锦城之中的许多事情的了解程度远远超乎旁人的想象。

——他参加科举并非是兴起而为, 而是经过他们沈家人数年的谋划的。当年沈家盛极, 为了防止烈火烹油,沈家家主急流勇退。而今后宫之中已无沈姓贵妃, 朝堂之中更无沈姓朝臣,也合该是沈家回归锦城这片土地的时候了。

李老爷子好棋是整个锦城都出名的,沈自横早有准备, 不消几个时辰的时间, 他就得到了李老爷子的肯定。因此, 当他提出“想要借一个孩子”的这个请求的时候,李老爷子没有犹豫的便应了下来。

这种事情说白了是为了讨个彩头,对于孩子来说,这也是个吉利的祝福。往日求到人家前三甲面前, 人家也未必会答应带别人家的孩子,如今沈自横反来“借”一个孩子,李老爷子如此欣赏这个年轻人,便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李老爷子最小的闺女便是顾夫人,自然是借不了的。可是他的几个孙女都是五六岁的年纪,很是适宜。至若几个孙子,因为他们都已然八|九岁了,沈自横又生得特别高大,李老爷子可怜了一下那被他骑着的马匹,终归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我家小六如今四岁,若是瑞明你不嫌弃,便带着她吧。她被她娘教的极好,不怕生不怯场的。”李老爷子捋了捋自己的胡须,如是说道。

沈自横如今二十有二,已经及冠,自然被家中长辈取了字。而和他有些舒朗的名字不同,“瑞明”这个字倒是极为中正,甚至有些……寻常了。

李家老爷子之所以选择了他们家六姑娘,也是当真为沈自横考虑。在李家的所有姑娘之中,六姑娘的娘亲是恒川王府的郡主。恒川王府虽然这些年已经无人在朝,可是到底是皇亲贵胄,再加上恒川王极会做人,在锦城之中多少都是说得上话的。

将恒川郡主之女“借”给沈自横,让他送这孩子一份祥瑞,也是帮着他和恒川王府结一个善缘。

沈自横没有想到这位长者如此为自己考量,他只是想起了自己在皇宫偏殿中的“小人行径”,在宽大的袖袍之下,沈自横暗自捏紧了拳头。

他不是一个好人。沈自横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不过他终归恪守“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底线,如今这次,算是他欠了张彦岳和顾云城一个人情,他日后终归会归还的。

放榜之后的第三天,就是新科状元榜眼和探花打马游街的日子。约定俗成的,被家中兄长抱着游街的孩子都穿了一身雪白的衣袍,腰间和头上系着红色的绸带,衣物的款式俨然就是书院的学子袍的翻版,而男童和女童之间的区别则是男童梳单髻,而小女孩则梳两个包包头。

妙妙的衣服鲜少有这样挺括又简约的,小姑娘穿在身上只觉得格外的新奇。顾寻川并没有和他兄长一同出发,而是转道去了张家。

在看见他家小红鸾的时候,他家小红鸾正在抚弄着自己有些宽大的衣摆。张家自然是为他家小十七量体裁衣,可是书院的学子袍本就款式宽大,小姑娘骨骼玲珑,裹上那衣袍之后就更显得是小小一团。

张家十六郎紧张兮兮的盯着妹妹,等她抚平自己的衣摆之后,小十六就立即将妙妙的手握进了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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