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 / 2)
书翁倒是吓了一跳,毕竟大天狗的那个面具是真的丑。
而妖狐倒是在意料之中。
这座黑夜山被经营的很不错,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凶恶的妖怪,加上妖狐对于大天狗的印象还停留在式神录里面,剧情什么的,早八百年忘光了。
有本事你穿越上亿年还回忆一下没穿越之前的手游剧情,能记住一些角色就已经是记忆力惊人了。
好吧,他能记住是因为系统给他开了挂,前不久还在玩,不过最近迷上碧蓝航线,好久没上线阴阳师了。
剧情什么的,妖狐真忘了。
不过阴阳师大天狗的建模很矮,据说不到一米六,只有一米五左右。
但是眼前这个大天狗怎么看都有一米八。
也对,十一区传说中的大天狗本来就体型颇为高大。
眼前这个,至少比现在身高只有一米七八的妖狐要高一点,妖狐的身高有点蛋疼,未觉醒前还有一米七八,觉醒之后就只有一米七了,换上皮肤的话,又能变会一米七八了,并且因为木屐的缘故可以凑到一米八。
而大天狗,踩上木屐也有一米八五了。
“阁下的琴弹得真好,这是唐国的乐器吧?”大天狗问道。
“嗯,琵琶。”妖狐点了点头:“你是这黑夜山的主人?村民寇仲的大妖怪?”
大天狗点了点头:“我是大天狗。”
妖狐笑着答道:“小生是妖狐,他是书翁。”
书翁闻言抬头对他们点了点头,然后接着绘画。
妖狐这边接到大天狗的邀请,便在黑夜山多呆了几日,大天狗是个十分耿直的boy,相处的也算愉悦。
过了几日,妖狐拿着写着大天狗名字的符纸,带着书翁回到了晴明的住处。
晴明:……
晴明觉得自己捡了个大宝贝。
自从捡到妖狐,他不但生活质量上去了,连运气都好了,式神都高大上了。
连黑晴明的墙角都挖了回来,妖狐棒棒哒。
晴明忍不住拥抱着妖狐,捏了捏他的耳朵,然后不出意料的被推开。
喂,你那嫌弃的表情怎么回事。
妖狐:爷,讨厌男人。
啊不,小生讨厌男人。
作为一个轻度厌男症患者,妖狐不讨厌与男人相处,但是讨厌与其亲密接触,除非你是亲爹或者亲弟。
显然,晴明都不是。
因此理所当然的被嫌弃。
大天狗来到晴明这里时,看到晴明还愣了愣,毕竟之前他还设计过弄死晴明,因此他十分高冷的带着面具对晴明点了点头,转头找妖狐玩去了。
妖狐跟大天狗合奏,樱花姬跳着舞,一边的书翁绘画,倒也算的上是诗情画意的场面。
作为一个耿直的游戏控,妖狐并不知道什么叫做狗崽cp。
所以他完全没觉得跟大天狗相处愉快有什么不对。
对于不妖怪而言,要找一个合胃口的同伴可不容易。
比如说平安第一酒吞吹的茨木童子。
比如说共生关系的山兔,比如说莹草和蝴蝶精。
而现在,大天狗觉得自己找到了个脾气相投的好朋友。
虽然之前跟晴明有些龃龊,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欣赏妖狐的秦乐,而且他跟博雅的关系也不错,两人都善奏笛。
不过妖狐最擅长的是瑶琴,这倒让大天狗有些意外。
毕竟十一区这个年代最流行的是筝。
比起筝,琴的声音要低沉且小的多,不适合公共场合演【装】奏【逼】。
因此声音清亮的筝更受欢迎。
而妖狐却弹得一手好琴。
音色浑厚而清亮,颇有争鸣之声。
这音色美的让人惊叹。
一曲毕,妖狐又换了二胡、马头琴、甚至箜篌、月琴来演奏不同的曲乐。
倒也有意思。
大天狗赞叹道:“妖狐真是善于乐器,每一种都很棒,不过还是琴听起来更好。”
妖狐笑了笑,要是你跟他一样活了几亿年,相信你也会多才多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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