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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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太熟。”

“他不是住你们家吗?”

“只是暂时寄住而已,我爸爸心善,而且……”周思思垂下眼睛,“而且他…也不喜欢我们家。”

“真的啊?他怎么是这种人啊!”

“不是的,你们别乱说,”周思思连忙摆手,神色黯然,“他人不坏,就是脾气……可能脾气和我们家不太合吧。”她年纪轻轻,却深得周淳真传,说话的艺术登峰造极,不懂事的小女生全给她的话引导偏了。

从教室出去,赵远阳顶着雨走了几步,倏地,那些淅淅沥沥淋在肩膀和头顶的雨消失了,被一把伞隔绝开来。

捏着伞柄的手是男人的手,偏深的麦色,手背有一些陈年的伤口,虎口和食指还有很厚的枪茧,但不妨碍这只手的好看。赵远阳嘴唇动了动,他根本不用抬头,就知道手的主人是谁,光是靠近,这个人都会给人带来压迫感,不仅仅是身高及体格,正如同动物世界中,雄狮狩猎羚羊时的压迫感。

“阳阳,我们回家。”

——赵远阳脑子里不合时宜地冒出这句话,霍戎是个话不多的人,他几乎没给赵远阳提及过自己的过去。高大的体格,兽类般的气质,但那双眼睛却幽深得像湖泊,总是澄澈而柔和地望着自己,在自己面前时,霍戎有些像被驯服的野兽。

可那不得善终的结局,让赵远阳做梦时都会流泪,他的尸体从海水里打捞起来,冰冷浮肿,气息全无,可这个人满目深情,就好像自己还活着一样,跟他说回家。

“……好。”他不自觉地回答了记忆里的那句话,但在抬头看见这个年轻十岁的戎哥时,钟摆回到原位,他一瞬间清醒回来,那些像电影一样回放的过去,那些点点滴滴的细枝末节,全部随着钟声一响而退潮。

第5章

赵远阳第一次见到霍戎,那天并没有下雨。

霍戎在校门口等着他,似乎是准备了很久的话,像背稿子那样念出来:“远阳,我欠了你外公很大的人情,他死前托我照顾你。”

任谁听见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这么说,都会当他是骗子吧,于是赵远阳冷冰冰地抬头看他一眼,“你找错人了。”说完,他便上了周淳的车。

那次后,霍戎三番五次地出现,他甚至还有外公的亲笔信,再后来,赵远阳发现自己的命运似乎在被这男人所摆布,他的监护权终于有了着落,他被迫和霍戎绑在一起。

而现在,霍戎比上辈子要早几天出现,或许他是听说了前天夜里的事,所以匆忙赶回来。他似乎没时间做准备,身上有雨水的潮湿,还有远方的气息,甚至有着赵远阳从没在他身上见到过的风尘仆仆。

霍戎跟他做自我介绍时,极力为了不让他把自己当成坏人,还露出了笑容。他五官天生生得冷漠,赵远阳无数次地从旁人嘴里听说他性情残暴冷漠,而且是个从来不笑的人。

听见别人的描述,他不免觉得陌生,好似从未认识过他。

“阳阳,我是你外公的朋友,我们在你外公葬礼上见过的,你记得吧,他死前托我照顾你,前段时间我抽不开身,我听说你遇到坏人了,就赶回来了。”

“我叫霍戎。”他可能一辈子都没跟人露出过这么柔软的笑,完完全全把赵远阳当成小朋友来对待一般,“你可以叫我霍叔叔。”

霍叔叔——赵远阳从没这么叫过他,他也从没把霍戎当成长辈看待过,不会称呼他为叔叔,至于戎哥,是后来才有的称呼。

他盯着这个年轻十岁的戎哥看了半晌,想抱抱他,想跟他说对不起,最后忍住了,闷声问道:“把你身份证给我看一下行吗?”

“没问题,你等等。”

霍戎一下眼睛就亮了,他只有护照,赵远阳看他翻包的时候,一下掉出一摞证件出来。因为职业特殊性,他连护照都随身携带有十来本,而且回来的匆忙,他根本没时间准备,也没时间收拾好这些非法的物品。换做平常,他根本不可能露出这样拙劣的破绽。

赵远阳只能假装没看见,霍戎动作非常快地把证件收好,接着把正确的那本护照递给他,黑亮的眼睛注视着他,嘴里补充了句:“我不是坏人。”

“我知道你不是。”坏人没有你这样的眼睛。

赵远阳翻到他出生日期的那一页,声音混着雨声,“这位哥哥,你比我大十岁,你让我叫你霍叔叔?你是不是想占我便宜。”

他愣了愣,“我…不是,就是……”霍戎不善言辞,也没料到赵远阳会这样……他原以为,赵远阳会抗拒,甚至会把自己当成骗子。

他的判断出错了。

“那我叫你哥成吗?”赵远阳望进他的眼睛深处,似乎看见了他干净的灵魂。

霍戎又愣住了,满心都觉得这声“哥”好听,又觉得赵远阳的眼神耐人寻味。他只会点头,像赵远阳小时候养的大金毛般,嘴角的笑很感染人。

“都可以,你相信我就成。”他从没面对过这样的孩子,怕自己哪里做的不好,吓到他了。

赵远阳也跟着微笑,他对霍戎几乎有种倦鸟归巢般的依恋之情,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可以相信的人,但霍戎的出现,就如同冬季里,有人给他递了一张厚厚的毛毯般,从心底升腾起了暖意。

真好,回到过去了——

他低头继续翻看霍戎的护照,他们往校外的方向走去,霍戎替他撑着伞,自己的半个肩膀却露在伞外面,淋着雨。

但他并未察觉,只是安静地听着赵远阳说话。事情太顺利了——顺利得出乎他的想象,他听见赵远阳的声音问道:“英国人?”

“我有双重国籍,我跟你一样,中国人。”他解释。

“那你是混血吗?”赵远阳又问,眼睛仔仔细细地在他的面孔上寻找着痕迹。

他应了一声,实际上,霍戎身上的混血特质并不多。肤色是风吹雨淋的深麦色,眼睛是黑色,头发剃得很短,是棕色的,只有轮廓,只有轮廓能看出一点西方人的深邃。浓眉和上眼脸距离极近,他是单眼皮,眼窝很深,不笑的时候眼睛迷人,笑的时候眼神又柔软,黑亮澄澈。男人鼻子很挺,在侧面看时尤其,胡子是刚刮的,残留着的胡茬很性感,是非常英俊的男人,半点都不像骗子。

关于他的过去,赵远阳只知道他曾经在非洲做过雇佣兵,放着好日子不过,十几岁的年龄便去了战乱而贫穷的国家,过刀尖上舔血的生活。

他们雇佣兵都做些什么,赵远阳不清楚,也没问过,只知道他身上的那些伤口,大多都来源于这段经历。

赵远阳把护照还给他,“你有我外公的亲笔信吗?”

“信?”他愣了下。

男人很诚实,根本不会撒谎,或者说他没能来得及编造一个“亲笔信”的谎言,不过若是他想骗赵远阳,赵远阳是一定没法发现的。

赵远阳得到他的答复,心里也恍然大悟了,大概那个所谓的亲笔信,是骗自己的下下策,结果自己还真吃这套,还真以为外公曾经把自己托付给了这个近乎陌生的男人。

“没有信也没关系,我相信你。”他想好好对待戎哥,他知道这个人怎么也赶不走,除非说出伤他自尊的话来,但他内心深处,并不愿意重蹈覆辙。

赵远阳有些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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