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5章 小和尚战龙族太子二合一(2 / 2)
“乱七八糟!”龙族太子说,“既然你想找死,那么本太子,便成全你!”
说着这一句话,龙族太子右手往前一探。
顿时间,只见一只庞大的银色龙爪之影,顿于那小和尚的头顶上空显现!
“好……好可怕的力量!”
“是……是啊!这……这龙族太子,到底……有多强啊?”
“起码,登峰……造极之上啊!刚才有人说,这……位龙族太子……可与我们诸神界人族十大天骄……争锋!”
“这……不太可能吧?”
“不知……道啊!但这……龙族太子……这力量……真的……好强!”
旋即间,无数人在那银爪之力下而不由自主地颤栗起来。
那气势,仿若可抓灭这片天地的一切。
就是这么一股力量,朝着那年轻的小和尚狂抓而下。
但那小和尚还是双手合十站立于那,不躲不闪。
“他能抗衡得住?”石枫见状,都是眉头一皱,说。
他有些不信这小和尚能挡住。
“听说佛门有修金刚之身,肉身可炼至金刚不坏之身。”锦墨仿佛想到了什么,对石枫说。
听到锦墨这话,石枫微微摇着头。
他还是不认为,这小和尚能抗住这股神王八重天之力。
别说这小和尚了,就是自己,也不敢这样站着,轻易硬抗这股力量。
“阿弥陀佛!”银色龙爪越抓越下,越接越近,眼看即将拍中这小和尚之际,他竟然,还是道这么一声佛号。
然而,就在他这道佛号响起之际,异变突生,只见这小和尚的身上,顿时闪耀起金色佛光。
不仅将他整个人染为一片金色,就连整片天地,都瞬间为金。
“轰!”一阵狂烈无比的音爆之鸣,银色龙爪,重重地拍击在了这座擂台之上,拍在了那小和尚的身上。
瞬间将他整个人都给吞噬在了其中。
“轰!轰轰!轰轰轰轰!”整座擂台,已在暴颤。
“真是,不自量力!”擂台震荡,那位龙族太子也是随之而晃。
不过身形虽晃,仔细望去其实很稳。
望着前方那只银色龙爪,他,忽地说了那么一句。
“这小和尚,就这样被干掉了?”
“不至于吧?最后时刻,我们可是见到那金光出现了啊。
我感觉得出,那金光很不简单。”
“金光是不简单,但很显然,这龙族太子力量更猛。
依我看,那佛门小和尚,恐怕凶多吉少了。”
“龙爪尚在,完全感应不到这小和尚的情况啊!”
……
“其中到底如何?”这时,锦墨眉头轻皱,问石枫。
那只龙爪之力实在太强,就连她,都无法看透其中情况。
“那小沙弥倒没有死。”石枫说了这么一句。
“这么说,最后突然金光,他,真的以佛门金刚不坏身,抗住了这龙族太子的力量?”锦墨问。
“也算是扛住了吧。”石枫点点头,不过跟着,他却又道:“虽然抗住,但他,还是受创严重。
继续与这龙族太子战下去的话,他,迟早要被灭杀。”
……
“嘭!”又一阵声响,只见那道银色龙爪,忽地于这时溃灭开来。
化为点点银光飞舞!
旋即间,便见道道金光,从点点银光中透射而出,很快,银光立即纷纷被染为了金色。
一见那金光,无数人的面容再而跟着一变。
“金光!是那金色佛光!也就是说……”
“活着,那小和尚,还活着啊!而且金光尚在,他,情况看来还很好。”
“金光在啊!”
……
“哼!”望着那金光,那位龙族太子,仅发出这么一声哼笑。
很快,银色光点,已被金光冲散。
渐渐地,那一道金色身影,再而显现于众人眼中。
只不过,与众人想象的不同,那道身影并未傲然挺立,并未双手合十不为所动。
那个一片金色的小和尚,此刻正弯着身,看上去有些狼狈。
那张金色面庞上,嘴角已经挂着血丝。
“嗯,不错,佛光护身之功,倒比我想象中耐抗许多。”望着小和尚,龙族太子又开口说。
“不过……你这就这么来挨揍的?”
听到龙族太子这话,只见那小和尚染血的嘴忽地一咧,露出了一抹笑,他道:
“我很清楚,我不是你的敌手。”
这一道声音,已显得沙哑吃力。
“明知不敌,那还上来送死?为何如此愚蠢?”龙族太子问。
“我虽……不敌你……但我人族,自有天骄可败你!”小和尚却如此道。
“那就让你们人族天骄来败我。”说着这句话,龙族太子脸上再露不屑。
“会来的!你等着吧,会有我人族天骄到来,然后败你!”小和尚再次回道。
“哼!”龙族太子冷冷一哼。
这一次,他猛一握拳,直接对着前方轰出去。
一股暴猛波动产生,
“阿弥……陀佛!”旋即间,佛号再响,再次从那小和尚嘴中念出。
他弯着的身躯,缓缓而动,似是要挺起。
他身上的金色佛光,慢慢变得更亮起来。
“轰!”龙族太子的那股狂猛拳波,猛地轰在了他的身上。
“呃!”一阵痛呼,顿从这小和尚嘴中呼出。
他金光肉身在暴颤,他的身形,顿往后倒退。
不过刚倒退出两步,便见这小和尚右脚猛然一踏大地,仿若落地生根,俨然不动。
只不过石枫已经看出,遭受了这龙族太子这一拳,这小和尚,伤得更重了。
而他也已看出,这小沙弥,强行出头,是在拖延时间,等可以真正与这龙族太子一战的天才到来。
不然的话,这龙族太子站立擂台,若无人再应战的话,按照规定,他,便是擂主!
谢家女,便要嫁他,谢家十宝,便要归他。
“再来!”
而就在这一刻,身处这片天地的所有人都听到,这一句无比刚毅的声音,从那小和尚嘴中吐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