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 很好的炒作对象(2 / 2)
杜寻的这部电影,原本是打算在院线上映的,可是因为成本的原因,这部电影的发行一直都很不顺利。
这是杜寻自己全额投资的第一部电影,虽然成本不高,但是杜寻是抱有很大的期望的,这个时候,《父亲》这部电视微电影横空出世,在电视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这自然让杜寻眼红不已,特别是在他看过《父亲》之后,在他看来,这部影片,虽然是冯刚这个大导演执导的电影,但是质量真的很一般。
既然《父亲》能够成功,那么为什么自己不行?
而且,自己和别人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优势,那就是,其他人肯定也关注到了电视电影的前景,但是,从开始立项到拍摄,再到最后成片,最少也要一两个月的时间,而自己不同,自己的电影已经拍摄完毕。
像杜寻这样的私人投资的电影,如果在院线发行的话,首先要被发行公司抽走一大部分的分成,然后院线,再加上国家抽的税点,在院线上映的话,票房需要达到1200万以上,才能够勉强回本,这还不包括宣传费用。
而因为华国的盗版严重,所以,虽然能够卖一点录像带的版权费用,但是却绝对不会太多。
但是如果按照叶秋的《父亲》的那个模式去操作的话,那么如果成功的话,收益绝对很可观。
而且,现在《父亲》的风头还没有完全过去,作为第二个跟进的人,杜寻相信,电视台方面肯定会很愿意合作。
只是在宣传方面,杜寻却感到有些捉襟见肘,《父亲》在开拍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许多的话题和噱头,可是他的这部《真凶》相比之下却似乎并没有什么可以拿来炒作的东西。
唯一能够拿来炒作的就是,这部影片,原本是按照院线大电影来拍摄的,可以算的上是第一部院线电影走电视渠道的电影。
然而单单这样显然不够噱头,所以,杜寻苦思冥想了半天之后,想到了,《父亲》这部电影。
既然《父亲》的热议话题还没有消退,那么是不是可以借着这部《父亲》来做宣传?
想到这里,杜寻眼睛就亮了。
《父亲》这部电影最初的宣传炒作的噱头,一个是冯刚大导演放着院线大电影不拍,跑去拍电视微电影,另外一个值得一提的是叶秋。
杜寻和他的团队商议之后,觉得,拿《父亲》来炒作《真凶》是一个很不错的点子。
和电视台方面的谈判,因为有叶秋此前的例子在,所以《真凶》的谈判还算顺利。
第一轮交给电视台免费播出,电视台自然不会客气,好歹是一部大电影的版权。
可是因为《真凶》和《父亲》不同,就没有办法让电视台方面,在同一时间一起播出。
不过,虽然如此,但是杜寻毕竟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所以还是说服了几家电视台在同一天播出。
电视台方面也是尝到了《父亲》的甜头,所以,谈判还算顺利。
当然,这些不是关键,关键是,收视率!
所以宣传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了。
而按照既定的策略,《真凶》剧组在上芒果电视台的一个访谈节目的时候,放出了第一个宣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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