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薄命奴婢犹传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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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沉了大半日的天,终于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指挥衙门被笼罩在烟雨之,可谓石径烟染绿荫凉,柳拖帘影透疏香,雨丝飘处东风软,依旧青山送夕阳。手机端 br>

秋冬快步走出来,雨丝打在发烫的脸,她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许舒缓。

自打来指挥衙门当了奴婢,她偷过懒,偷过东西,偷吃过东西,偷看过不该看的书,除了没偷过人,能偷的几乎都偷过。

她不知道这算不算奴婢们的生存之道,她只知道这样能让自己好过一些。

可她也有着不能逾越的底限,她从未偷听过将军与人说话,因为将军在她心目,便如庙里的金刚明王,充满了威严,让人心里发颤。

然而今日她还是打破了这个底限,蹲在将军书房外头,把将军与那个莫名闯进来的年轻人之间的对话,听了个清楚与完全。

直到离开书房,走到雨,她才感受到做贼之后那种心虚和害怕,这是偷盗其他东西之时所没有的强烈感觉。

这次偷听也并非她的自愿行为,老将军的威严固然如天金乌那般炽烈,老将军也经常惩处那些犯错的军士,但对家下人,却任何人都要慈祥。

奴婢们对老将军的忌惮,来自于他沙场征伐积累的血腥与威严,更来自于奴婢们对他的爱戴,奴婢也是人,奴婢也不愿辜负老将军这份宽容与仁慈。

即便如此,秋冬也只能去偷听,偷听老将军说话固然不对,但如果她不遵从吴白芷的命令,轻则遭遇毒打,重则扫地出门,她又岂敢不从?

谁让她生了贱命,作了奴仆?

秋冬读过一些书,也知道不少道理,她并非生而为奴,为堕落之前,她的父亲是县学里的教导,因为学生科举舞弊而受到牵累,父亲是个清白人,受不得这种侮辱,一时没想明白,悬梁自尽了。

母亲与她以及几个弟弟无以为生,母亲便把她卖给人家当奴婢,虽然写明是五年的佣期,但她辗转了好几家,如今已当了七八年的奴仆。

奴仆,是封建社会的特有产物,这些奴仆部分或者全部丧失了人权与自由,过着悲惨的生活。

自打宋朝之后,奴隶制便渐渐退出历史舞台,朝廷明令禁止不得贩卖奴隶和人口。

然而这也只是换汤不换药,奴隶制换了个名字,继续在封建社会延续,变成了奴婢或者奴仆。

太祖朱元璋是穷苦出身,当皇帝之后,便颁布诏令,禁止权贵买卖和收养奴婢,便大力推行,劝奴为良。

可这种状况只持续了几年,开始允许官宦和富贵人家蓄奴了。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有些犯人会失去人身自由而成为官奴,到了明朝叶和后期,蓄奴之风又开始疯狂生长。

奴婢不是奴隶,奴隶是彻底失去人权,而奴婢是雇佣工而已,是有官府保护的。

当然了,这种保护也是有限的,而且律法也是站在主人的立场,与其说是保护,倒不如说是统治阶级的遮羞布罢了。

秋冬深知奴婢的苦处,家主固然有着家主的威严,但县官不如现管,诸如老将军与人为善,可惩罚秋冬的却是吴白芷,甚至于范重贤!

她最终还是做出了自认明智的选择,回到吴白芷的闺房,将偷听来的一切,都告诉了这骄傲的孔雀一般的大小姐。

她看着吴白芷大发雷霆,在闺房里头打摔东西,咒骂被老将军收为弟子的小捕快李秘,看着吴白芷因为丑事被撞破而对李秘指天笃地大骂一场。

她很清楚这位大小姐的脾气,更知道范重贤不是甚么好人,也知道吴白芷选择范重贤,是踏一条充满泪水的苦情之路,最终成为怨毒的恶妇。

可她只是奴婢,对吴白芷也谈不甚么好感,因为这大小姐阴晴不定喜怒无常,高兴的时候挥金如土,甚么好东西都随便扔给她们这些下人,可心情糟糕之时,又大打出手,不将这些奴婢当人看。

她倒是有些羡慕那个叫李秘的小捕快,虽然捕快也是受人鄙夷的下贱人,但毕竟是公差,而且这个年轻人与别的捕快又非常的不同。

他敢偷溜到指挥使司衙门来,敢撞进花房,即便面对范重贤和吴白芷,他也没有任何惧色,他是那样的云淡风轻泰然自若。

当那个穷凶极恶的黑大个制服他之时,那个李秘仍旧没有害怕,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一般,他好像总能牢牢抓住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听天由命。

他非但化解了危机,还得到了老将军的垂青,甚至与老将军对饮,喝的是吴白芷大小姐的女儿红,谈论的是国事家事,甚至让老将军收为徒弟。

她还记得,早先有个按察提刑司的公子,央着许多关系,想要成为吴惟忠的徒弟,老将军都懒得看那公子哥一眼,为此还得罪了那个提刑司的大官。

她不知道这个李秘到底有甚么本事,只知道他很有本事,她羡慕这样的人。

她知道吴白芷一定会去找范重贤,一定会狠狠报复这个叫李秘的小捕快,她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场面。

好像自己的人生在李秘身得到了延续,李秘这样的小捕快能够风生水起,好像证明下作人也可以有大本事,也可以不必俯首听命,为自己的宿命做主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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